南宋三大官府出版機構

貞吉看歷史 發佈 2020-01-17T04:48:39+00:00

摘要: 南宋出版產業持續興旺,出版文化高度繁榮,當時的出版業分布於大部分地域,形成了杭州、福建、四川三大出版中心。雕版印刷術的發展,為南宋出版業的興盛提供了技術上的保證,刻書數量巨大,品類繁多,四部皆有引言官府出版業是指各級機關的刻書業。



摘要: 南宋出版產業持續興旺,出版文化高度繁榮,當時的出版業分布於大部分地域,形成了杭州、福建、四川三大出版中心。雕版印刷術的發展,為南宋出版業的興盛提供了技術上的保證,刻書數量巨大,品類繁多,四部皆有


引言


官府出版業是指各級機關的刻書業。各殿、院、監、司、局;地方各州(府、軍)縣、各路茶鹽司、安撫司、提刑司、轉運司、漕司、公使庫、倉台、計台;各州學、府學、軍學、郡齋、郡庠、學宮、黌宮、學舍,各縣縣齋、縣學等機關單位,大多有出版行為,這些用公帑投資所刻之書,通常稱為官刻本。


一、國子監


國子監在北宋不僅鏤版頒行了正經正史,還校刻了類書、算書等子部書和文選等。刻書事業極其輝煌。靖康之亂,金兵破宋,汴京失守,國子監所藏書籍版片被劫掠一空。宋高宗紹興三年六月丁未詔:「駐蹕所在學置國子監。」


南宋國子監既是最高教育機關,又兼事刻書,是中央政府刻書的主要機構。紹興中期局勢稍定,朝廷就開始了刻印經籍的工作。《建炎以來朝野雜記》載:



「監本書籍者,紹興末年所刊也。國家艱難以來,固未暇及。九年九月,張彥實待制為尚書郎,始請下諸道州學,取舊監本書籍,鏤板頒行。從之。然所取諸書多殘缺,故胄監刊六經無《禮記》,正史無《漢》、《唐》。二十一年五月,輔臣復以為言,上謂秦益公曰:『監中其它闕書,亦令次第鏤板,雖重有所費,蓋不惜也。』由是經籍復全。」



紹興年間的刊印,是以北宋監本為底本,而由臨安府或各州郡承擔鏤板刊刻;洪邁《容齋續筆》云:「紹興中,分命兩淮、江東轉運司刻三史板。」確實,《史記》為淮南漕司所刊,《漢書》、《後漢書》為江東漕司所刊,《三國志》為衢州所刊,南北朝七史為臨安府所刊。而經部書,則有可能如魏了翁《六經正誤•序》所說,「南渡草創,則僅盡取板籍於江南諸州」,直接使用江南地方政府的現成書版印刷頒行而已,「與京師承平(即北宋時)監本大有逕庭,與潭、撫、閩、蜀諸本互為異同,而監本之誤為甚。」


紹興二十六年(1156年)三月,詔令各級考試,「並試刑法,令國子監印造《禮部韻略》、《刑統律文》、《紹興敕令格式》,並從官給。」國子監還校刻醫書,「(紹興)六年(1136年)正月四日,置藥局四所,其一曰和劑局。十八年(1148年)閏八月二十三日,改熟藥所為太平惠民局。二十一年(1151年)十二月十七日,以監本藥方頒諸路。」


所述「監本」即《太平惠民和劑局方》。紹興二十七年(1157年),「八月十五日,昭慶軍永宣致仕王繼先上重加校定《大觀證類本草》書,詔令秘書省官修潤迄,付國子監刊行。」南宋國子監刻書的數量,王國維《五代兩宋監本考》引各書中有關宋代監本書籍的材料,共考出兩宋監本170部,其中北宋112部,南宋58部。而據《西湖書院重整書目》,南宋末,國子監中有書名可考的書版有100多種。11南宋滅亡後,國子監書板皆歸入西湖書院,仍用於印書。



二、朝廷其他機構


除國子監刻書之外,南宋一些機關部門也刻書,如秘書省、國史院、左廊司局、修內司以及太醫局等。


(1)秘書省:紹興元年(1131年)重建秘書省,「掌凡邦國經籍圖書、常條祝版之事。」秘書省也刻書。如:「淳熙五年(1178年)九月十四日,有旨,秘書省見印到《中興館閣書目》,內將二十部進入,余給賜前日赴坐官每員一部。」隸秘書省的太史局,「掌測驗天文,考定曆法。凡日月、星辰、風雲、氣候、祥眚之事,日具所占以聞。歲頒歷於天下,則預造進呈。」「其別局有……印歷所,掌雕印曆書。」


(2)國史院:如建炎元年(1127年)「詔宣仁聖烈皇后保佑哲宗,有安社稷大功。奸臣懷私,誣衊聖德。著在史冊。可令國史院差官摭實刊修,播告天下。」


(3)左廊司局:尚書省隸屬的左廊司局曾於淳熙三年(1176年)刻印過《春秋經傳集解》三十卷。此書卷末有題記:「淳熙三年四月十七日,左廊司局內曹掌典秦玉禎奏聞:《壁經》、《春秋》、《左傳》、《國語》、《史記》等書,多為蠹魚傷牘,不敢備進上覽,奉敕用棗木椒紙,各十部,四月九日進覽。監造臣曹棟校梓,司局臣郭慶驗牘。」


(4) 修內司:《齊東野語》載:「《混成集》,修內司所刊本,巨帙百餘。古今歌詞之譜,靡不備具。只大曲一類凡數百解,他可知矣,然有譜無詞者居半。」修內司為將作監所屬單位,「掌宮城、太廟繕修之事。」不知為何刻與本職不相關的樂譜。《紹興校定本草》,「醫官王繼先等奉詔撰。紹興二十九年上之,刻板修內司。每藥為數語辨說,淺俚無高論。」



(5)太醫局:宋寧宗嘉定年間刻《小兒衛生總微論方》。地方機構南宋地方官府刻書的地域范面廣、刻書單位多、刻書內容豐富。據前人著錄和現存傳本,南宋地方各類官署如茶鹽司、漕司、轉運司、計台司、提刑司,以及各州學、軍學、郡學、縣學都有刻書。州縣政府刻書在東南一帶尤為普遍。


南宋學者王明清說:「近年所至郡府多刊文籍」,可見當時刻書風氣之盛。一些地方官在公務之餘,往往同屬吏以校讎刻書為美績,南宋詩人尤袤、楊萬里、范成大、陸遊與理學家朱熹、張栻等人,在各處做官時都刻過書。洪邁刊行《萬首唐人絕句》,而受到宋孝宗「轉秩賜金帛」的厚獎,因此更鼓勵大家刻書。


由於地方官府用公帑投資,所以都屬於官刻書。地方官府刻書是南宋書籍出版的主要力量。楊青《南宋官府對刻書業的管理》曾以《書林清話》中所載南宋地方官府機構所刻書籍為依據,以刻本書籍的類別(用四部分類)、種數為經,以刊印書籍的地點為緯,編制了一個表格,從中可以一窺南宋各時期的地方官府刻書的大體狀況。


作者的思路是對的,用《書林清話》的記載也便於完成這項統計,其實在目前來說,我們完全可以做得更好,如果利用《中國古籍善本書目》來做這個統計表,得出的結論肯定更令人信服。楊玲《宋刻研究》,利用既有的各種地方官府刻書資料,大體羅列介紹了各路使司、公使庫、州(府、軍)縣、州(府、軍)郡、縣學刻本的情況。



三、公使庫


公使庫最初是「太祖既廢藩鎮,命士人典州,天下忻便,於是置公使庫,使遇過客,必館置供饋,欲使人無旅寓之嘆……承平時,士大夫造朝,不齎糧,節用者猶有餘以還家。歸途禮數如前,但少損」。《建炎以來朝野雜記》記載:


「公使庫者,諸道監、帥司及州、軍、邊縣與戎帥皆有之。蓋祖宗時,以前代牧伯皆斂於民,以佐廚傳,是以制公使錢以給其費,懼及民也。然正賜錢不多,而著令許收遺利,以此州郡得以自恣。若帥、憲等司,則又有撫養、備邊等庫,開抵當、賣熟藥,無所不為,其實以助公使耳。」


公使庫的主要任務是接待過往官員,專供公使廚傳。「廚傳」是飲食住行的總稱,公使庫不僅要為公使提供飲食住行的方便,還要承擔其所需的一切費用,其職能大體相當於今天政府官辦的賓館或招待所。


公使庫的本職是接待來往的官吏,但往往設有印書局刻印書籍,刻書的經費來源於節餘的款項和專款,公使庫利用刻書積累了不少資金,反過來又促進了刻書事業繼續發展,公使庫成為地方官刻的主要機構。台州太守唐仲友利用職權之私,放出因偽造會子而入台州監獄的刻工蔣輝。



當時和蔣輝一起為台州公使庫刊刻《荀子》的刻工還有李忠、吳亮、宋林、王定、葉裕、林俊、徐通、金華、陳岳、僖華、王震、周侁、周珣、周言、徐逵、陳顯、林檜、周安等18人。蔣輝能偽造紙幣會子,可見其技術之精。公使庫刻書的數量究竟有多少,現在已經不得而知,曹之、楊玲都曾整理過公使庫刻印書籍概況,大家請參閱。筆者這裡只是要指出,在這些公使庫刻本中,屬於北宋的只有兩種:


嘉祐四年(1059年)蘇州公使庫刻《杜工部集》二十卷、元符元年(1098年)蘇州公使庫刻《吳郡國經續記》三卷,其他都是南宋刻本。雖然公使庫在北宋初年就已設立,但其刻書或許是與整個宋代社會書籍市場的形成和壯大同步的,因而主要是在南宋時期刻書多,現在所知的南宋有吉州、明州、沅州、舒州、撫州、春陵、台州、信州、泉州、鄂州、婺州、平江、兩浙東路茶鹽司等公使庫刻過書。更多的公使庫是否刻過書,由於文獻無征,已經不得而知了。這個猜測由於公使庫刻書的全貌已經不能復原,可能只能作為猜測存在而無法得到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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