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HA更新心臟驟停後腎上腺素的應用推薦,爭議不再?|熱點聚焦

醫脈通心內頻道 發佈 2020-01-17T08:04:37+00:00

多年來,腎上腺素在心臟驟停中的應用一直存在爭議。之後,放棄了大劑量EPI的使用,但自2015年以來,美國心臟協會一直堅持應用常規劑量的EPI,並給予IIb類建議,儘管許多人認為沒有足夠的證據支持EPI的使用。.Medscape. January 13, 2020.

多年來,腎上腺素(EPI)在心臟驟停中的應用一直存在爭議。早期EPI相關的研究(包括使用大劑量EPI),顯示自主循環恢復率(ROSC)有所改善,但未能改善隨後的生存率或神經功能恢復。事實上,在接受大劑量EPI或累積劑量較大的EPI時,患者的神經功能會輕度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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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放棄了大劑量EPI的使用,但自2015年以來,美國心臟協會(AHA)一直堅持應用常規劑量的EPI(1mg每3-5min,IV),並給予IIb類建議(可能有用),儘管許多人認為沒有足夠的證據支持EPI的使用。

2019年11月14日,AHA更新了高級心臟生命支持(ACLS)的相關要點,在文中除涉及其他主題外,還討論了EPI在心臟驟停中的應用。在新推薦中,將EPI在心臟驟停中的使用提高到了Ⅰ類推薦。AHA亦再次強調,不建議使用大劑量EPI。

對於EPI的時機,AHA建議心律不穩定的患者儘快注射腎上腺素。然而,對於可電擊復律心律(shockable rhythm)的患者,AHA建議首選除顫治療,在最初的除顫失敗後再考慮使用EPI。

EPI相關爭論仍在繼續

將EPI的推薦由IIb類提高到I類主要是基於Perkins等進行的一項隨機研究的結果。該研究在院前心臟驟停的患者中,對比了EPI和安慰劑的療效。

在這項研究中,EPI組的ROSC更好(36.3% vs. 11.7%),住院生存率也更好(23.8% vs. 8.0%)。研究的主要結局顯示,EPI的獲益更佳:30天時,患者的存活率在EPI和安慰劑組分別為3.2%和2.4%(P=0.02,存活率OR=1.39;NNT=112)。

然而,沒有證據表明,在出院時EPI組較安慰劑組有更好的神經系統獲益(EPI組2.2%,安慰劑組1.9%),並且EPI組伴嚴重神經功能損傷(改良Rankin評分4-5分)的生存率明顯高於安慰劑組(31.0% vs. 17.8%)。

不支持在心臟驟停中使用EPI的學者指出,截止目前,尚沒有很好的證據證明EPI有利於腦恢復,而神經系統恢復是我們應該尋求的最重要結局。事實上,Perkins研究小組的一項研究前調查顯示,對於公眾來說,神經系統的恢複比存活率更重要。非隨機數據表明,EPI的累積劑量與神經功能惡化相關。需要質疑的一點是,AHA是如何基於Perkins試驗將EPI的推薦級別由IIb類提高到I類。

在另一方面,支持在心臟驟停時使用EPI的患者指出,在腦功能恢復時,首先必須保證患者存活,這一點EPI可以做到。在Perkins試驗中,EPI使用的中位時間為21min,這是一個沒有自發循環的相當長的時間。即使在心臟驟停時間稍長的患者中,EPI也可提高生存率。顯然長時間心臟驟停可損傷大腦,但尚沒有真正令人信服的數據表明,EPI可導致神經系統的恢復惡化。

我們應該將倖存者的神經功能預後更差歸咎於EPI使用嗎?

關於EPI在心臟驟停後使用的爭論仍在繼續。以下是對相關數據和AHA更新的一些看法。

➤對於心臟驟停後的非可電擊復律心律患者,EPI或為最佳治療,但尚需進一步研究證實。

➤在存在可電擊復律心律的患者中,在心臟驟停後使用EPI的優先級低於及時地除顫治療。

➤在心臟驟停後的前15min,給予EPI或有助於患者存活和神經功能的恢復,但20min後的EPI累積劑量或有害,但尚需進一步研究證實。

➤根據現有文獻,我不認為在心臟驟停時給予EPII級推薦是合理的。

對於心臟驟停後EPI的使用,你有什麼看法?歡迎留言討論。

醫脈通編譯自:Epinephrine for Cardiac Arrest: Guidance Inflated?. Medscape. January 13,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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