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兩星期5面錦旗,新羅法院做了啥?

奉法龍巖 發佈 2020-01-15T08:58:20+00:00

2020年的頭兩周,新羅法院收到當事人送來5面錦旗,以感謝案件承辦人的勤懇務實、公正為民。該錦旗,既表達了群眾的心聲,體現了對法院工作者的真摯情感,又代表著老百姓對法院工作的認可,是法院司法公信力提升的有力見證。

2020年的頭兩周,新羅法院收到當事人送來5面錦旗,以感謝案件承辦人的勤懇務實、公正為民。該錦旗,既表達了群眾的心聲,體現了對法院工作者的真摯情感,又代表著老百姓對法院工作的認可,是法院司法公信力提升的有力見證。

一、57名受騙老人自發送錦旗

註:錦旗落款實際應為57位受騙老人

陳某琴等57名老人因陷入集資騙局被騙取資金近百萬元。案件移送執行後,焦急的受害人多次來執行局了解執行情況。由於該案件受害者均為老年人,被騙款項都是他們的養老錢,執行員黃麗華充分理解老人的焦慮心情,總是第一時間把執行進展耐心告知。

為了最大程度地追繳贓款,彌補被害人的損失,黃麗華窮盡所有調查措施,還多次與被執行人戶籍地法院溝通協調,對其用以詐騙的麵粉廠等資產進行調查。最後,雖然僅執行到部分錢款,按債務比例分配到每位老人身上的錢不多,但是領到部分執行款的善良老人卻自發地送來了錦旗,感謝執行員黃麗華一直以來耐心地解釋和不辭勞苦地為他們到處奔走。

二、終於有錢給工人發工資

福建某建築有限公司承建龍巖市某單位的土建及配套水電工程,但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215萬餘元工程款始終被拖欠,該公司多次催討工程款均未果。因工程款長期沒有著落,該公司面臨巨大的經營壓力,工人工資也發不出來。無奈之下,訴至法院索要工程款。

2019年9月2日,新羅法院受理了該案。審理過程中,承辦本案的資深老法官郭小春非常體諒小企業的艱難,積極貫徹落實「做好清理拖欠民營中小企業帳款工作全國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在開庭前多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並對拖欠工程款的龍巖市某單位曉之以情動之以理,最終達成了分三次向原告建築公司支付工程款的調解協議。

2019年12月,該公司在收到被告的第一筆工程款時,激動不已,表示「終於有錢給工人發工資,公司還有希望」,遂於近日向郭小春法官送上錦旗,表達感激之情。

三、拖欠八年的工資要到了

2011年2月到2014年3月,李某權、葉某華等12人在龍巖某煤礦從事生產工作。但從2011年以來,每個月工資都未如約支付12位工人。後,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新的法定代表人因該礦涉及糾紛多,始終不願出面協商。討薪未果的工人於12月30日訴至新羅法院。

由於該系列案涉及人數較多、案情複雜且糾紛時間跨度長,為及時妥善解決糾紛,林演芝法官迅速聯繫煤管辦等相關部門,分析問題癥結並指導當事人補齊證據,實現當天立案當天調解結案,妥善處置了這起涉群體性糾紛。李某權、葉某華等12人為法院公正高效解決訴求點讚,並於近日下送來錦旗表示感謝。

四、雙方當事人均送錦旗

38歲的吳某章受僱於龍巖某土石方公司,在採石場作業時不慎翻車死亡。對受害者家屬而言,失去的是家裡的頂樑柱、家庭主要經濟來源,家中老人和兩個小孩(年齡分別為2歲多、2個多月)未來的生活都需要相關賠償金來保障。對涉案公司而言,由於吳某章未繳納社保,無法獲得相關工傷保險賠償,需由涉案公司完全承擔相關費用,是一大筆賠償,一個沉重負擔。於是,其家屬多次到公司要求賠償,都因雙方對賠償數額的意見差距太大而互不妥協。

該案流轉至新羅法院後,「調解超市」金牌調解員郭秀生,充分考慮雙方立場和訴求,耐心釋法說理,經過多次組織調解,獲得雙方當事人的信任,並促使他們於2019年12月6日達成調解協議,由土石方公司賠償受害者家屬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等。該款於2020年1月7日已經全部履行到位。

雙方調解協議履行到位後,細心且富有經驗的郭秀生為避免受害者家屬在拿到賠償後,對賠償金的使用上產生分歧、矛盾,於是在糾紛還未產生前,就勸導被害者的家屬,要將賠償金主要用於兩個孩子未來的成長、教育,不能因賠償金亂了生活本該有的家庭和諧,並向婦聯報告了被害者妻子的情況,請求組織予以關心。

「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是新時期人民法院的工作目標,「司法為民,公正司法」是新時期人民法院的工作主線。新羅法院將著力提升專業水平、強化司法為民,把公正司法落實到每一個案件,增強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

來源:龍巖新羅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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