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明朝重農抑商?重農是真,抑商卻非我本意,實乃情勢所迫

見史簡談 發佈 2020-01-15T09:26:31+00:00

原來,明初重農是真,但抑商卻並非明太祖本意,只是時局情勢逼的明太祖不得不暫時抑商罷了。就好比戰國時期著名的法家思想代表人物商鞅,其在秦國推行「商鞅變法」之時,就明文提出了「富其國者境內之食必貴,而不農之徵必多,市利之租必重。......則民不得無去其商賈、技巧而事地利矣。故民之力

序言;

眾所周知,封建時期的絕大多數政權往往都十分重視「農業生產」水平的提高,而且還是不惜以抑制「商品經濟」為代價的那種,從而也就讓很多人都認為明太祖所推行的「海禁」舉措,就足以稱得上是明朝重農抑商的表現之一。但問題早在元朝時期,「商品經濟」就已經有了長足的發展,明初顯然也已經具備了相對完善的「商品貿易」體系,那為何明太祖還要「重農抑商」呢?原來,明初重農是真,但抑商卻並非明太祖本意,只是時局情勢逼的明太祖不得不暫時抑商罷了。


「重農抑商」的本質

我們先來了解下什麼是「重農抑商」,所謂「重農抑商」,若是光從字面上來看,無非就是重視以「農業生產體系」為主的「自然經濟」,抑制以「商品貿易」為主的「商品經濟」。

就好比戰國時期著名的法家思想代表人物商鞅,其在秦國推行「商鞅變法」之時,就明文提出了「富其國者境內之食必貴,而不農之徵必多,市利之租必重。......則民不得無去其商賈、技巧而事地利矣。故民之力盡在於地利矣」的「重農抑商」主張。——《商君書·外內第二十二》

再比如西漢時期的漢高祖劉邦,亦是同樣提出了「賈人毋得衣錦、繡、綺、穀、絺、紵、罽,操兵,乘騎馬」的「重農抑商」主張,字裡行間甚至莫名的還有一種「輕視商賈」的意思在裡面。——《漢書·高帝紀》

難道「重農抑商」就只是單純的「瞧不上」商品經濟所能帶來的利益嗎?並不是!

正如商鞅所說,「農之用力最苦,而贏利少,不如商賈、技巧之人」,顯然也是明明白白的知道「商品經濟」所能帶來的巨大利益的,那為何商鞅還要主張「重農抑商」呢?原因很簡單,就是因為「商品經濟」的基礎正是「自然經濟」。——《商君書·外內第二十二》


大家想啊,「商品經濟」也可以說成是「貨物的交換」,而封建時期的「貨物」都有啥?「谷、粟、酒、家具、衣服」?歸根結底,最終還是會回到「自然經濟」上面,正是「農業生產」造就了這些「商品」所需的原材料。

而想要保證「農業生產」體系的完善,勢必就需要先給百姓提供一個「安穩」的「生產環境」,這個道理沒錯吧?這就意味著又涉及到了「戰爭」,可有戰爭就會有消耗,戰爭消耗的又是啥,除了人力的消耗,剩下的無非就是「物力」了,即「糧食、兵器、被服」之類的,同樣十分依賴「農業生產體系」。

也就是所謂的「邊利歸於兵者強,市利歸於農者富。故出戰而強、入休而富」,即「重視農業」,便可以實現「富農強兵」,繼而再通過「強兵」最終實現「強國」的最終訴求。——《商君書·外內卷二十二》

所以我們也就可以暫時得出一個結論,「重農抑商」的本質並非是因為「輕視商品經濟」,而是因為當時的政治局勢、亦或者是時代背景達不到「發展商品經濟」所必須的「政權安寧」、以及「農業生產體系相對完善」的外部條件。

就好比《史記·平淮書》中的記載,「天下初定,復弛商賈之律」,西漢在「孝惠、高后時」,由於漢高祖劉邦的勵精圖治,針對百姓推行的「休養生息」政策已經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且邊境也相對安穩,自然便可以停止對「商品經濟」的抑制了。


明初「商品貿易」體系相對完善

那麼我們再來看看明初的商品貿易體系,其實早在明朝之前的元朝時期,其「商品貿易」體系中的「對外貿易」體系就已經是極為發達,而且尤以泉州、廣州、慶元三處港口為最。

咱們就拿元世祖忽必烈在泉州設立的「市舶司」來舉例吧,據史書記載,於至元十五年(1278年)之時,忽必烈就曾通過泉州市舶司的諸多客商向海外散布了這樣一份詔書,「誠能來朝,朕將寵禮之,其往來互市,各從所欲」。——《元史·世祖七》

很顯然,元世祖忽必烈極為支持元朝「對外貿易」體系的建立和發展,繼而更是一舉讓「泉州市舶司」成了當時世界上最大的「海外貿易港口」之一。

正如史書所記載的,「番貨、遠物、異寶、奇玩之所淵,殊方別域富商巨賈之所窟宅,號為天下最」,無疑就正是當時「泉州市舶司」繁盛景象的真實寫照。——《吳文正公集·卷十六》

而且單憑這個案例,就足以證明早在元朝時期,封建時期的商品貿易體系就已然是達到了一個相對完善的狀態,那麼明初時期的商品貿易體系會差嗎?定然是差不到哪裡去的。


與此同時,永樂年間「鄭和七下西洋」的壯舉,其所乘坐的長「四十四丈、廣十八丈」的「鄭和寶船」,無疑就足以證明明朝的手工業發達程度也絕對不弱。——《明史·宦官一》

畢竟在當時的科技條件下,明朝手工從業者能以「木製結構」製造出這樣一個巨大、堅固,且相較於十五世紀末歐洲哥倫布艦隊那最大的長23.66米,船寬7.84米的「聖瑪利亞號」還要大上數倍的船隻,就屬實足以稱得上是一個「造船神話」了不是嗎?

這也就意味著明朝初年非但「商品貿易體系」因受元朝「對外貿易」的影響而相對完善,自身的「手工業」亦是同樣發達,儼然是有著大力發展「商品經濟」的資本的。

那明太祖為何不發展「商品經濟」,反而明文要求「片板不許入海」,赫然是嚴格打擊「對外貿易」,這又是什麼情況呢?

若是大家結合筆者上文所說的「重農抑商」的本質,相信便可以很輕鬆的得到明太祖「重農抑商」的真正答案。正是因為明初的政治局勢並不安穩、且內憂外患皆備所致。


明初政局不穩,內憂外患皆備

就像上文所說的那個「孝惠、高后時,天下初定,復弛商賈之律」的案例,元朝之所以能將「海外貿易」打造的那般繁榮,其根本原因就是因為其已經滿足了「發展商品經濟」所必需的外部條件,即「政權安寧」以及「農業生產體系」相對完善。

據史書記載,早在至元三年(1266年),元世祖忽必烈就下達了一道「以江南既定,將有事于海外」的詔書,這也就意味著截至公元1266年,一路從北向南擴張的元朝大軍已經基本鞏固了元朝疆域,轉而逐漸將擴張的目標向海上延伸。就好比後來「元世祖遠征日本」的歷史事件。——《元史·列傳第十六》

那麼也就代表元朝內部的政治局勢已經相對安穩,而政權安穩了,百姓進行「農業生產」活動的必要條件自然也就具備了,所以也就等同於是滿足了「發展商品經濟」的外部條件,接下來自然是要發揮「商品經濟」的優勢,藉以獲取更大的利益。

正如前文所說,「農之用力最苦,而贏利少,不如商賈、技巧之人」,封建政權在疆域穩定後,如果想要獲取更大的利益,單憑「農業生產」肯定是無法滿足需求的,那麼「發展商品經濟」自然也就成了必然。——《商君書·外內第二十二》


可是反觀明初時期,於洪武元年(1368年),發生「徐達入元都,封府庫圖籍,守宮門,禁士卒侵暴」的事件以後,明太祖才算是推翻了元朝的「都城」,其它諸如北方草原、山西、陝西、四川、雲南、貴州等諸多地區,其實仍舊屬於元朝殘餘勢力的統治範圍。——《明史·太祖二》

即是說,明太祖北伐滅元的戰爭於洪武元年才算正式拉開了一個序幕,而據《明史太祖三》的記載,直到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燕王敗敵於徹徹兒山,又追敗之於兀良哈禿城而還」,結束了明洪武年間的第八次北伐遠征以後,明朝對「蒙元殘餘勢力」的打擊才算暫時告一段落。

而在明太祖揮師北伐期間,從洪武初年開始,倭寇在明朝沿海一帶入「寇山東,轉掠溫、台、明州旁海民,遂寇福建沿海郡」頻繁侵掠的事件就一直屢禁不止,對沿海商船肆意劫掠,已然造成了大量的人員傷亡、以及財物損失。——《明史·外國三》

赫然呈現出一種內憂外患皆備的不良政治格局,也就表明明初時期其實並未達到「政權安穩」的基礎條件,那百姓從事「農業生產」所必需的「安穩的生產環境」自然也就無從談起了,又哪裡還有工夫去發展「商品經濟」呢?


明太祖「重農」

所以,明太祖在明初時期,只能是先想方設法的促進「農業生產水平」的提高,藉以滿足軍事上的需求,就好比明太祖曾「徙蘇、松、嘉、湖、杭民之無田者四千餘戶,往耕臨濠,給牛、種、車、糧,以資遣之」。——《明史·食貨一》

繼而又在「徐達平沙漠」之時,「徙北平山後民三萬五千八百餘戶,散處諸府衛,籍為軍者給衣糧,民給田。又以沙漠遺民三萬二千八百餘戶屯田北平,置屯二百五十四,開地千三百四十三頃。復徙江南民十四萬於鳳陽。」——《明史·食貨一》

就這些案例,都還只是明太祖遷徙百姓「屯田墾荒」的一部分案例,並且明朝的軍事體系「衛所制」,同樣是有著「諸府屯田,凡官給牛種者十稅五,自備者十稅三」的「軍屯」制度。其目的不用說,同樣是為了滿足明朝軍隊的「戰略物資」需求。——《明史·食貨一》

正如史書所說,洪武年間的明朝,赫然正是呈現出了一種「天下衛所州縣軍民皆事墾闢矣」的「重農」之景。


明太祖「抑商」

也正是因為「明太祖」的「重農」,讓很多人都把明太祖所推行的「海禁」政策與「抑商」聯繫到了一起。

就好比洪武三年,明太祖下詔「罷太倉、黃渡市舶司」,這也是現如今史書有所記載的明太祖所下達的最早的一道跟「對外貿易」相關的「海禁條例」。——《明史·職官四》

至於再往後的一系列能跟「抑商」沾邊的禁令,也幾乎都跟「對外貿易」、或者說是「海禁」政策有關。

  • 諸如洪武四年(1371年),明太祖所下達的「禁瀕海民不得私出海」禁令。——《明太祖實錄·卷七十》
  • 以及洪武七年(1374年),明太祖又先後撤掉了「福建之泉州、浙江之明州、廣東之廣州三市舶司」。——《明史·職官四》
  • 再比如史書所記載的「敢有私下諸番以互市者,必置之重法,凡番香、番貨皆不許販鬻,其見有者,限以三個月銷盡。」——《日知錄之餘·卷二》


這諸多案例無疑就足以證明明太祖朱元璋的「抑商」政策,幾乎都跟「海禁」有關,但這些能說明明太祖主張「抑商」嗎?並不能。

因為明太祖曾說過這樣一句話,「詔戶部嚴交通外番之禁。......今兩廣、浙江、福建愚民無知,往往交通外番私貿貨物,故禁之。」——《明太祖實錄·卷二零五》

這句話就明確表明明太祖之所以會推行「海禁」政策,屬實只是迫於百姓私自與外番進行貿易的緣故,而這個「外番」所指,正是明朝沿海一帶肆虐的「倭寇」。

由於明太祖在洪武年間的軍事行動重心幾乎都放在了針對「蒙元殘餘勢力」的北伐上面,再加上倭寇又都是些零散的小股「海盜勢力」,雖時常侵掠沿海一帶,但倭寇在此時所能造成的影響還並不足以對明朝政權構成嚴重威脅。


所以明太祖在洪武年間打擊「倭寇」之時,幾乎都是以「被動防禦」為主,但是問題就在於「倭夷鼠伏海島,因風之便,以肆侵掠,其來如奔狼,其去若驚鳥。來或莫知,去不易捕」。——《明太祖實錄·卷七十八》

雖然明太祖還曾專門下詔讓「浙江、福建瀕海九衛造海舟六百六十艘,以御倭寇」①,但受限於「倭舟甚小,一入裏海,大福、海蒼不能入」②的原因,難免就會有些漏網之魚繼續對沿海一帶的明朝商人、漁民等船隻大為劫掠。——《明太祖實錄·卷七十五》①、《明史·兵四》②

而這些商船被劫掠的那些「物資」都哪裡去了?毫無疑問,定然是成了維持「倭寇」生存的必要物資,如此一來,豈不就變相的成了明朝打擊倭寇的阻礙嗎,那明太祖能願意嗎?自然是不願意的。故而從客觀意義上來講,明太祖此舉反而還對打擊「倭寇」有著一定的積極意義。

更是為後來「海上之警亦漸息」的良好轉變趨勢,以及「鄭和下西洋」之時那相對安寧的航海環境等諸多方面都打下了堅實的基礎。——《明史·外國三》


結束語

簡而言之,關於明朝「重農抑商」的這一點,「重農」是真,但「抑商」卻屬實是有待商榷,畢竟不管怎麼說,相信大家從前文也能看出來,明太祖之所以會推行「海禁」,其實也只是為了更好的達成對「倭寇」的清剿。

所以從「重農抑商」的本質上而言,明太祖「抑商」的說法其實是不能成立的。或者說只是給了我們一種明太祖「抑商」的假象,就其本質,卻屬實與「重農抑商」中的「抑商」無法相提並論。

如果大家覺得這些證據還不足以證明明太祖「不抑商」的話,那筆者就再給大家提供一條證據,明太祖還曾說過這樣一句話,「吾養兵百萬,不費民間一錢」。——《明季北略·卷五》

大家應該還記得筆者在前文提到過的明初「衛所制」軍事體系之下的「軍屯」制度吧?明太祖之所以會說出這句話的原因,就正是因為他憑藉著「軍屯」就已經基本滿足了軍事上的「糧食需求」。


這也就意味著明太祖其實是將「軍事」和「民生」進行了一定程度的隔離,讓軍隊在一定意義上實現了自給自足。那麼民間的「農業生產」自然也就不再是「強兵」的主要供給對象,而是完全足以憑藉明朝發達的手工業直接實現「富民」。

如此一來,既然明朝「商品貿易」體系已經相對完善,又不需要百姓去竭力滿足軍事需求,頂多只會將其視為「滿足軍需」的保障體系!那明太祖又何必去抑制「商品經濟」,阻礙「明朝百姓變富」呢?顯然沒有必要。

亦是只需要讓明朝「商品經濟」正常發展,靜待明朝疆域鞏固以後,便可以憑藉其已經相對完善的「商品貿易」體系一舉跨入最後的繁盛階段。就好比永樂盛世所呈現出的那副「萬國來朝」之盛景,無疑就足以證明這一點。

因此,從客觀意義上來講,明朝的「海禁」,也就是很多人口中的明朝「抑商」舉措,其實並非明太祖本意,只是明太祖在明初政權未穩、且內憂外患皆備之際所採取的一個權宜之計罷了,對打擊倭寇還是有著極為積極的意義的。

所以,我們並不能單純的把明朝那看似「重農抑商」的海禁舉措視為一個會阻礙「社會經濟體系」建立和發展的消極政策,而是要結合當時的時代大背景去加以分析,方能得出一個客觀且真實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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