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灌裝200餘瓶散白酒被查

看齊 發佈 2020-01-15T10:13:09+00:00

當執法人員來到位於光復街上的一臨街經營散白酒的酒行檢查時,發現在屋內有兩個紙殼箱,箱中存放著大量塑料小瓶,小瓶中灌裝有散白酒,並已塑封好,但瓶體上沒有任何標誌。

齊齊哈爾新聞網1月15日訊(武童 韓昌睿 葛福臻 )春節期間是酒類消費的高峰,親朋好友聚餐聚會時,喝點酒自然是不可或缺的。為加強節日期間的酒類市場監管,1月14日,龍沙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了節日酒類市場專項檢查,在光復街的一臨街酒行中發現,經營者私自用塑料小瓶對散白酒進行灌裝塑封,且瓶體無任何標誌,五龍市場監督管理所的執法人員現場進行了查封,並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檢查中,執法人員分別來到商場、餐飲企業以及臨街散酒個體商戶,重點檢查了散裝白酒經營者證照是否齊全,是否有廠家的生產許可證和白酒檢驗報告等合格證明文件,散裝白酒的標誌是否清晰地標明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生產許可證編號、保質期、存貯條件等。

當執法人員來到位於光復街上的一臨街經營散白酒的酒行檢查時,發現在屋內有兩個紙殼箱,箱中存放著大量塑料小瓶,小瓶中灌裝有散白酒,並已塑封好,但瓶體上沒有任何標誌。

「就是想在春節搞點優惠活動。」經營者解釋說,自己家在甘南縣有酒廠,生產經營證照都齊全。

五龍市場監督管理所所長於春虎表示,經營者對相關法律法規認知不清,可能是想在春節期間進行促銷活動。只有具備生產資質才可以進行灌裝和包裝,這些灌裝的白酒沒有任何標誌,經營者這種私自灌裝的行為是不允許的,查封扣押後進一步調查處理。

在現場,執法人員對經營者作了筆錄,並對灌裝的散白酒進行查封扣押。經過清查,共有200餘瓶。

檢查中,執法人員要求各散裝白酒經營者要嚴格把關散裝白酒的質量安全,杜絕銷售假冒偽劣酒的行為,把消費者的利益放在首位。同時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酒類商品時不要貪圖便宜,要儘量到信譽度較高的商家購買,購買時應仔細檢查商品包裝,如發現商家違法行為或者消費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及時撥打12315舉報電話進行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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