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燃氣管理《東營市燃氣管理辦法》2月1日實施

東營網 發佈 2020-01-15T10:24:53+00:00

近日,《東營市燃氣管理辦法》頒布,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這是我市規範燃氣經營、使用、管理的首部政府規章,為我市燃氣管理工作法治化提供了支撐。

近日,《東營市燃氣管理辦法》(下稱《燃氣管理辦法》)頒布,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這是我市規範燃氣經營、使用、管理的首部政府規章,為我市燃氣管理工作法治化提供了支撐。

《燃氣管理辦法》分八章,共62條。我市行政區域內燃氣規劃建設與應急保障、燃氣經營與服務、燃氣使用與燃氣燃燒器具管理、燃氣設施保護、燃氣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理以及燃氣監督管理等活動,適用本辦法。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的生產和進口,城市門站以外的天然氣管道輸送,燃氣作為工業生產原料的使用,沼氣、秸稈氣的生產和使用,不適用本辦法。

《燃氣管理辦法》也明確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是本市燃氣管理部門,負責全市燃氣管理工作。縣區燃氣管理部門按照規定權限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燃氣管理工作,接受市燃氣管理部門的業務指導。發展改革、公安、交通運輸、商務、應急管理、市場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和消防救援機構應當依法履行各自職責,做好燃氣管理相關工作。

《燃氣管理辦法》明確,從事燃氣經營活動,應當依法取得燃氣經營許可,按照批准的經營範圍、經營類別、期限和規模等從事燃氣經營活動。該辦法明確了燃氣用戶安裝、改裝、拆除固定的管道燃氣設施的,應當向管道燃氣經營者提出申請。

《燃氣管理辦法》規定,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不得影響燃氣設施安全。因建設工程確需改動燃氣設施的,建設單位應當與燃氣設施產權單位協商並制定改動方案,改動方案應當符合燃氣專項規劃,並依法辦理相關手續。燃氣經營者應當制定本單位燃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按照規定建立專門的燃氣安全事故搶險搶修隊伍,配備專業技術人員、搶險車輛、通訊設備等,並定期組織演練。燃氣管理和應急管理部門、消防救援機構應當建立燃氣安全預警聯動機制,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後立即處理。

《燃氣管理辦法》的實施,將對規範燃氣經營和使用行為,防止和減少燃氣事故,保障居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維護燃氣用戶和燃氣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

(記者 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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