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毒致鄰居4中毒2死亡:只因不想還鄰居5000元借款

煙臺市牟平區檢察院 發佈 2020-01-15T10:59:36+00:00

男子潘明突然離奇死亡,因他常年喜歡喝酒,眾人以為他是喝酒喝死的,親友沒多想,次日就將其遺體草草火化。

男子潘明(化名)突然離奇死亡,因他常年喜歡喝酒,眾人以為他是喝酒喝死的,親友沒多想,次日就將其遺體草草火化。蹊蹺的是,當晚親友幫其辦喪事結束後,他的一對雙胞胎女兒及孩子母親也出現嘔吐、昏倒等奇怪症狀。次日清晨,其大女兒也被發現死亡,小女兒經搶救後幸免於難。警方事後調查發現,這竟是一樁離奇投毒案,兇手薛林(化名)談起行兇動機時說:他常年對潘明厭惡。事發前不久,薛林還曾找潘借了5000元錢,把潘殺死了就不用還錢了近日,安徽省高院公布了對此案的終審判決。被告人薛林(化名)因故意殺人罪,在賠償被害人親屬3萬元後被判處死緩。


55歲男子突然死亡,親友以為其喝酒喝死,立即將其火化

55歲的潘明是安徽省蕭縣人,因常年嗜酒,與他同居多年的女友,最終帶著他們的雙胞胎女兒離他而去。這些年,潘一直一個人獨自生活。2018年7月29日下午16時許,附近鄉鄰豆某趕到潘明家,想找潘索要欠款。

潘家大小屋門都沒鎖,豆某一邊喊潘明,一邊找到堂屋東間的大床上,只見潘正在床上躺著。

這個點不是睡覺時間,豆某奇怪,連喊兩聲潘也未答應。

他上去拉潘,感覺潘身體冰涼。仔細查看,發現潘已經死亡。豆立即喊鄉鄰幫忙。

附近鄰居和潘明的妹妹、妹夫、外甥等親友隨後趕到現場。只見潘的遺體被放在堂屋中間的床上,潘面色和嘴唇青紫,唇邊上還有嘔吐痕跡,手發黑,指甲發青。眾多親友當時就懷疑潘明是喝酒喝死了。親友們沒多想就開始為潘操辦後事了。

潘明常年單身,2004年開始,曾和女子朱瓊(化名)一起生活了七八年,一直沒領結婚證。2007年兩人生了一對雙胞胎女兒,但2013年前後,朱瓊帶著女兒們離開了潘。隨後朱與他人登記結婚,女兒們隨朱生活。事發後,朱突然接到潘明妹妹來電,說潘喝酒喝死了。

夫妻一場,7月30日上午,朱瓊帶著女兒趕到火葬場,送潘一程。她看到潘面部、嘴唇發青,火化之後,她和潘家親友一起,把潘的骨灰拉回老家下葬。

辦完喪事次日,大女兒又蹊蹺死亡,小女兒僥倖撿回一命

正當親友們還在感慨潘明的早逝時,接連而來的又一慘劇震驚了鄉親。

就在火化次日的7月31日清晨,潘明的雙胞胎大女兒(時年11歲)被發現死在父親臥室的大床上。

她渾身冰涼,身體發硬,臉和嘴都發青,嘴裡吐沫,情形和她父親十分相似。

而頭天晚上,她和母親、妹妹分別出現過昏睡、昏倒、頭疼、嘔吐等奇怪症狀。

村民們這才發覺蹊蹺,潘明的家人立即把倖存的朱、潘娘倆緊急送到醫院搶救並報警。

所幸朱瓊和小女兒經搶救治療脫離了危險,醫院診斷:兩人都是亞硝酸鹽中毒。

蕭縣警方隨即展開調查。

潘明大女兒屍檢結果顯示,「符合亞硝酸鹽中毒導致呼吸功能障礙死亡」。



真相浮出水面:不是醉死,是有人投毒

父女兩人接連中毒死亡,另兩名受害人也出現類似中毒症狀。村民們人心惶惶:極有可能有人投毒。

到底是誰又是怎樣投的毒呢?為何潘明死後隔了一日又有3人中毒,是兇手再次投毒還是另有蹊蹺?

朱瓊回憶,7月31日,辦完潘明的喪事後,她在17時許帶著兩個女兒回到潘明生前家中,18時許開始做飯。

她做的是雞蛋面,當時潘家飲用水桶里剩下少量水,她把水倒掉,到院裡的自來水管接水涮桶,再接水進屋燒開水。

下麵條時因水不夠,她又讓小女兒拿同一個桶去水管接水。

這中間沒有其他人接觸過飲用水和食材。

警方勘查梳理,發現朱瓊母女3人當晚吃(飲)下的東西包括:雞蛋、麵條、潘明案板上的鹽、味精。

潘家另一個電鍋里剩的蘑菇魚和豆腐,母女三人都沒吃過。

做飯和用餐前後,均沒有其他人來過,這排除了他人趁這一時間段投毒的可能。

做好飯後,朱瓊母女3人一起吃雞蛋面。

「麵條里也不知道是啥怪味,就是難聞,我不想吃。」二女兒潘鈺(化名)回憶說,自己因此只吃了半碗,母親也吃了半碗。

可大女兒吃了半碗還想吃,又盛了半碗吃完了。

飯後,大女兒獨自在屋玩手機,朱瓊因潘明遺留事務,帶著小女兒到鄰居高某家商談去了。

在高某家約1個小時,朱瓊突然覺得胸悶,胸疼,就想帶著潘鈺回去。

她還沒能從沙發上站起來,就咕咚一聲倒地,隨後就昏迷不起。

高某等人趕緊把朱瓊母女送回潘家,並將朱抬到臥室床上躺著。

潘鈺向警方和相關部門稱,當晚到次日凌晨,她媽媽一直閉著眼,跟睡著了一樣,一句話沒說。

潘鈺自己扶著牆到床上躺下,剛上床就吐了出來,這時姐姐正躺在床上,在場者都以為她已經睡著了。

次日晨5時許,潘鈺忽然推醒朱瓊,說姐姐不行了。朱瓊發現大女兒渾身冰涼,身體發硬,臉和嘴都發青,嘴裡吐沫,已經死了。

警方初步判斷潘明和大女兒極有可能是被人投毒致死。

不想還5000元借款,他往死者家中投毒,導致4人中毒兩人死亡

警方隨後結合摸排偵查和技術手段認定,與潘明同村的薛林(化名)有重大作案嫌疑,遂於2018年8月4日對薛林進行訊問,薛供述了自己投毒的經過。

很多人沒想到的是,潘明中毒當天下午,還在薛林母親家打麻將。薛正是趁潘明在薛母家玩牌期間,潛入潘家投的毒。薛林說:他常年對潘明厭惡,他家和潘家幾年前因為蓋房子鬧過矛盾。此外,潘明和薛母都是單身,外面謠傳二人有男女關係,還有人常常當面或背後拿這事取笑薛林。事發前不久,薛林還曾找潘明借了5000元錢,把潘明殺死了就不用還錢了。薛林稱,因為上述原因,他想把潘明弄死算了。

薛林供述,2018年7月27日中午,他來到蕭縣縣城一家商店,他對女老闆說要購買兩斤亞硝酸鈉。因為顧客買亞硝酸鈉大多是用來做滷菜的,女老闆並未起疑,只是見薛一次買這麼多,隨口問他,是不是要鹵很多肉。薛笑笑,付錢後離開。次日中午12點多,正好潘明到他家打麻將。

薛林便悄悄摸到潘家大門西邊,從院牆較矮處翻進院內。他摸到堂屋西邊的廚房,先抓了一把亞硝酸鈉扔到飲用水桶里,桶里約有半桶水。

隨後,他又將一些亞硝酸鈉灌到潘明做飯的食鹽袋子裡。

飲水和食鹽里都下了毒,他匆匆清理好現場痕跡,趕緊逃離了。

次日下午4點多,薛林聽母親說潘明死了。

隔1天后,潘家大女兒突然死亡,朱瓊和二女兒也中毒,潘家外甥隨即報了警。

薛林大驚失色,他交代說自己萬萬沒想到事情會惡化成這樣。他之前只想「把潘明弄死後這事就過去了」,實在沒想到朱瓊和兩個女孩還會在潘家住,並做飯吃。他說除了潘明,自己確實沒想再害其他人。因接觸亞硝酸鈉,薛林自己也中了毒,8月2日,薛林感覺頭暈想吐,乾嘔,就去村衛生室看病。

此時潘明父女的慘案正鬧得沸沸揚揚,見其臉色不好,村衛生室不敢馬虎,趕緊讓他去縣醫院看。

薛趕到縣醫院後,醫生診斷為中毒,立即為其吸氧和打點滴,並為其開了亞硝酸鹽中毒的專用藥。

賠受害人家屬3萬元後,法院終審判其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限制減刑

薛林落網後,很多村民都大感意外和震驚:

薛林時年32歲,上過中專,平日裡給人印象是很內向老實,不愛說話。

薛家與受害的潘家是幾十年的前後院鄰居,連薛母都說「潘明人很好」,還經常同潘玩牌。

薛林的二舅薛軍(化名)則向警方和法院介紹,薛林家七八年前蓋屋時,潘明曾常說薛家房子蓋的不好,影響人過路之類的話,「但此事鬧得也不是太狠,不久就過去了。」

2018年8月18日,薛林被逮捕,檢察機關隨後對薛提起公訴。

安徽省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此案後,於2019年7月12日作出刑事判決。

宣判後,薛林不服,提出上訴,該案遂依法移送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

薛林被提起公訴後,原審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薛林因瑣事對被害人潘明懷恨在心,預謀殺害潘明並投毒,致被害人潘明及其大女兒二人死亡,被害人朱瓊、潘鈺二人輕傷,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

被告人薛林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系坦白。

其親屬代為賠償被害人及其被害人近親屬經濟損失,取得諒解,但鑒於本案被害人並無過錯,兩家多年以前發生的建房等糾紛也早已平息。

原審法院認為,薛林卻心懷怨恨,蓄意報復殺人,造成兩死兩傷的嚴重後果,其主觀惡性極深,社會危害性極大,後果極其嚴重,依法應予嚴懲。遂一審判決:被告人薛林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判決後,薛提起上訴。薛林及其辯護人提出:被害人潘明屍體已被火化,死因不明,一審認定潘死於薛投放的亞硝酸鹽中毒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安徽省高級法院認為,在卷證據表明,雖然潘明的屍體已被火化,無死因鑑定,但其大女兒的死因是清楚的,二人均系在潘明家中食用了被薛林投毒的水和鹽。

多名證人證實,潘明死後的屍體狀況為明顯的中毒表現,與後來其大女兒之死的中毒表現完全相同。

潘明生前嘔吐物及吃剩的魚湯里經鑑定均含有高濃度的亞硝酸鹽。

法院認為,從投毒的空間、工具、死亡的原因來看,兩起犯罪事實是完全一樣的。將二人的死亡結果,結合全案證據分析,應當認定被害人潘明之死系薛林投毒所致。薛林的上訴理由及辯護意見不能成立,該院不予採納。

該院認為,上訴人薛林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其犯罪情節惡劣,致二人死亡、二人輕傷,後果特別嚴重,應依法嚴懲。

鑒於本案系民間矛盾引發,上訴人薛林一貫表現良好,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坦白;

一、二審期間上訴人薛林母親代其賠償被害人親屬3萬元,取得諒解,同時案發村14名村民聯名請願,建議司法機關對薛林從輕處罰。

法院認為,上訴人積極賠償被害人方經濟損失,並取得被害人方諒解,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

但根據其犯罪情節,為罰當其罪,應對其限制減刑。

該院遂依法判決:上訴人薛林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對其限制減刑。該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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