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委員:道路探頭補光燈太亮,司機「亮瞎眼」車變「無人駕駛」

上觀新聞 發佈 2020-01-18T15:42:20+00:00

市政協委員、市總商會副會長章毅說,被強光照射之後將使司機眼睛暫時「失明」,車輛基本處於「無人駕駛」的狀態。

「被道路上方違章監控探頭補光燈『亮瞎眼』,已經成為司機夜間行車最頭疼的情況之一。」市政協委員、市總商會副會長章毅說,被強光照射之後將使司機眼睛暫時「失明」,車輛基本處於「無人駕駛」的狀態。

作為夜視監控的一種輔助光源,補光燈是暗光環境下必不可少的道路監控輔助設備。對抓拍過往車輛信息、查處交通違法行為,起到不小輔助作用。但補光燈太亮容易造成通行安全隱患,強迫司機減速也會降低整體交通運行效率。

《交通技術監控成像補光裝置通用技術規範》對此有過規定:在額定電壓下,補光裝置的功耗每車道應小於等於50W;補光裝置在路面上形成的補光區域應覆蓋交通技術監控設備的監控成像區域,光照度均勻,無明顯暗區,且不得對周邊環境產生影響。

章毅發現,監控補光燈分為頻閃、常亮、爆閃3大類。常亮型功率一般為20瓦,爆閃型能在瞬間達到200瓦,會致人眼產生盲區。「如果監控後面幾十米區域存在行人、事故車輛、遺撒物等情況,完全來不及做出應對,釀成無法挽回的後果。」

章毅建議,有關部門應該對「亮瞎眼」的監控補光燈進行系統和全面的排查和優化,尤其是部分路段的常亮燈。對任何可能造成安全隱患的細節,都應該「防患於未然」。與此同時,針對現有技術水平,在綜合考量監控攝像頭的性能指標後,重新評估有關補光燈亮度的必要標準及補光方式。

此外,還需要其他管理手段。章毅說,可以研究推廣「車聯網」系統,使用其他信息化管理手段,輔助進行道路監控和城市管理,降低各類補光燈的設置需求。

欄目主編:張駿 文字編輯:張駿 題圖來源:圖蟲創意 圖片編輯:邵競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