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太陽篇跋

柳城三先生 發佈 2020-01-15T16:45:54+00:00

《傷寒論》太陽篇,詳盡記述了因寒致病的三條。第一是中風,中風證病因有寒有熱;第二是傷寒,傷寒證就是傷於寒;第三是溫病,是以傷於熱為主兼有寒的病,是正傷寒的兼證。

《傷寒論》太陽篇,詳盡記述了因寒致病的三條。第一是中風,中風證病因有寒有熱;第二是傷寒,傷寒證就是傷於寒;第三是溫病,是以傷於熱為主兼有寒的病,是正傷寒的兼證。寒邪致病的一定是三方面都列出來才算完整。

溫病與風溫雖然症候有區別,但都是感邪不即刻發病,都命名為溫的病症,所以合為一條,並都冠以「太陽病」。(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若發汗已,身灼熱者,為風溫。風溫為病,脈陰陽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語言難出)太陽病主症是頭項強痛,由於寒邪犯表,首先涉及太陽膀胱經,出現這個症狀,溫病、風溫也兼寒,也有這個症狀,所以冠以「太陽病」。條文中先論述溫病,風溫隸屬在下面,這種寫法是非常嚴謹的!因為溫病是熱為主兼有傷寒,自然以溫病症候為主,不以兼證為主,所以只是把這些脈症羅列出來,後面就不再詳盡的論述溫病、風溫的發展變化和治療方法,不像中風、傷寒,一定反覆的去論述。

這種以傷寒為主線的書寫體例是非常高明的,不要在執著的認為《傷寒》涵蓋溫熱病的治療。再比如,傷於濕出現的體痛,傷於熱的惡寒,都類似於傷寒症狀,但因於濕、因於熱都不是真正的傷寒,與詳盡論述的上面說的三條絕對不同,所以另立一篇闡述。不與中風、傷寒、溫病寫在一起。觀這些書寫上的分合,可知《傷寒》的主要宗旨是論述傷於寒病證。

有的根據《難經》傷寒有五:有中風,有傷寒,有濕溫,有熱病,有溫病。其所苦各不同。來解釋《傷寒論》,就認為濕溫相當於中濕,而沒考慮到陽濡而弱、陰小而急的脈(濕溫脈),與沉而細的脈(濕脈)是不一樣的;認為熱病相當於中熱,卻忽略陰陽俱浮,浮之而滑、沉之散澀之脈(熱病脈象),與若微弱、若弦細、若遲(暍證脈象)的脈象是不一樣的。要知道《難經》是概括的把類似病症進行歸納,方便論述,與《傷寒》專門以傷寒主線,兼及各種相關病症都列舉出來,其中簡略與詳儘是不可同日而語的!

出自《研經言》

《傷寒論》太陽篇,大書寒因三條。先中風者,是於有寒有熱之邪據其一端言;次傷寒者,以寒之正言;終溫者,則以熱而兼寒之病,就其所兼言。寒因必列此三者而始備。溫與風溫雖殊,其為不即發而名溫則不殊,故合為一條,而統冠之以太陽病。太陽病則頭項強痛矣,以其因寒乃發,故有此證。其文法先言溫而後以風溫隸焉,何等謹嚴!夫熱而兼寒,自當以溫為主,不以所兼為主,故但列脈症於此,以後更不言溫病若何,風溫若何,如中風、傷寒之必屢屢言之也。義例自分軒輊,不得執是而謂其兼論溫熱也。若中濕之體痛,中熱之惡寒,則皆以其形似傷寒,而因於濕、因於熱皆非寒也,與大書之三條懸絕,故另出辨之,不與中風、傷寒、溫病同篇。觀其分合,可知其指矣。或據《難經》傷寒有五之文,派入此書,遂以濕溫當中濕,而罔顧陽濡而弱、陰小而急之脈,與沉而細者不合;以熱病當中熱,而不顧陰陽俱浮,浮之而滑、沉之散澀之脈,與若微弱、若弦細、若遲者不合。豈知《難經》是約舉其類,配合成論,視專為寒因盡其變者,其精粗不可同日語乎!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