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就要來了,個稅怎麼算?

職場 發佈 2020-01-14T18:11:23+00:00

政策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第一條第一項那麼,年終獎到手,並or不並,It’s a question.具體怎麼選,我們舉兩個栗子看看栗子1某企業員工王某,2019年取得的收入如下:每月工資7000元,每季度獎金4000元,年終獎金1

又到發年終獎的時候了,

是不是有點小激動?

除了買買買,

你知道個稅怎麼算最划算嗎?

今天來跟小布一起學習一下

全年一次性獎金的

個人所得稅處理吧~

什麼是全年一次性獎金

全年一次性獎金不就是年終獎嗎?

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友情提示: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他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併,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算方式

居民個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選擇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計算納稅;也可以選擇併入當年綜合所得按年計算納稅,具體方法如下:

方法一:單獨計算納稅

居民個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選擇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表1),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表1 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

注意:對於納稅人而言,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全年一次性獎金特殊計稅方法只能用一次。

方法二:併入綜合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也可以選擇併入當年綜合所得按年計算納稅,按照綜合所得稅率表(表2)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表2 綜合所得稅率表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當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第一條第一項

那麼,年終獎到手,

並or不並,It’s a question.

具體怎麼選,我們舉兩個栗子看看

栗子1

某企業員工王某,2019年取得的收入如下:每月工資7000元,每季度獎金4000元,年終獎金120000元。每月符合國家規定的三險一金2000元,每月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為1000元,沒有其他扣除項。假定王某無其他綜合所得及減免稅事項,請計算王某2019年取得綜合所得的應納個人所得稅。

方法一:王某的全年一次性獎金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

①確定稅率和速算扣除數:120000/12=10000元,按照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表1),確定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210元

②計算全年一次性獎金的應納稅額=120000*10%-210=11790元

③不含全年一次性獎金的綜合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

(7000*12+4000*4-60000-2000*12-1000*12)*3%=120元(適用表2)

④合計應納個人所得稅=11790+120=11910元

方法二:王某的全年一次性獎金併入當年綜合所得

王某2019年綜合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

(7000*12+4000*4+120000-60000-2000*12-1000*12)*10%-2520=9880元(適用表2)

由此看出,王某選擇全年一次性獎金併入當年綜合所得更划算。

栗子2

某企業員工李某,2019年取得的收入如下:每月工資15000元,每季度獎金4000元,年終獎金48000元。每月符合國家規定的三險一金2000元,每月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為1000元,沒有其他扣除項。假定李某無其他綜合所得及減免稅事項,請計算李某2019年取得綜合所得的應納個人所得稅。

方法一:李某的全年一次性獎金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

①確定稅率和速算扣除數:48000/12=4000元,按照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表1),確定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210元

②計算全年一次性獎金的應納稅額=48000*10%-210=4590元

③不含全年一次性獎金的綜合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

(15000*12+4000*4-60000-2000*12-1000*12)*10%-2520=7480元(適用表2)

④合計應納個人所得稅=4590+7480=12070元

方法二:李某的全年一次性獎金併入當年綜合所得

李某2019年綜合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

(15000*12+4000*4+48000-60000-2000*12-1000*12)*20%-16920=12680元(適用表2)

由此看出,李某選擇全年一次性獎金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更划算。

小編教你「節稅」小竅門

1、當綜合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為負數時,全年一次性獎金和綜合所得合併計算,一定是最優選擇。

2、當綜合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大於等於零,且與全年一次性獎金之和小於等於36000時,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算和併入綜合所得計算沒有區別,兩種計算方法的應納稅額一樣。

3、當綜合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大於等於零,且與全年一次性獎金之和大於36000時,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算和併入綜合所得計算差別較大,需要分別計算比較,選擇最優的方案。

來源丨長沙發布綜合長沙稅務

編輯丨羅建勛 校對丨劉鑫宇

審核丨杜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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