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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信:
木子李:
和前妻戀愛那會,是我主動追的她,她當時對我有些愛答不理。前妻曾直截了當地對我說,最終願意接納你,並和你結婚,完全是因為你對我好。
事實上,和前妻真正生活在一起了,她對我的依賴越來越強烈,導致的結果:1)我加班,她會來好幾個電話;2)我和朋友喝酒,她會來好幾個電話。
逐漸,我開始對前妻厭煩,並在逆反心理驅使下,開始故意不接她電話,故意晚歸。導致的結果:我們的爭吵越來越多。
結婚不到一年,前妻就朝我怒吼:這日子沒法過了,咱們離婚吧。
我:我也正有此意。
在這種狀況下,我們離婚了。
離婚的時候因為沒有孩子,所以,也沒有太多牽絆。
離婚次年,我後悔了,想找前妻復婚,她則告訴我,她已經有了新的男朋友。
想問,我可以厚著臉皮重新讓前妻被我感動嗎?
木子李答讀者問:
你已經是你前妻的前夫了,她在你這裡已經有過一次被你感動的經歷,你覺得她會讓你再感動她一次嗎?
很多男人和你一樣,在追愛的過程中,各種殷勤,但是,形成結婚的格局後,就會覺得女人很麻煩。
很顯然,你前妻在和你經營婚姻期間,是因為在乎你,才會在電話里對你各種催促。
如果她不在乎你了,她將對你不顧不問。
最終,她發現你並不是一個合格的丈夫,所以,她提出了離婚。
當時,你也覺得她很麻煩,所以,你成全了她的離婚請求,或許,她當時並不想離婚,只是希望你能夠對她多一些在乎。
如今,你後悔了,她卻釋然了。
為此,只能送你兩個字:涼涼。
以此為鑑,學會經營感情,並在下一段感情到來後,學會珍惜。
至於你前妻,你就別再惦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