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的家國觀念與官本位

老王閒話2019 發佈 2020-01-18T19:53:16+00:00

因此,中國人對「人」的定義就是「仁者,人也」,亦即必須用「二人」才能去定義任何一「人」。3.中國人自我壓縮的人格,既然認為公然地保障自己的權益是不合法的,因此對讓別人占便宜的容忍度就比較大,對受別人利用、擺布與控制的敏感度就會比較低。而且,還往往會縱容與姑息不合理的事情,讓他們繼

中國上下三千年當做一個「長時段」,用結構觀念——針對特定範圍的一種共時性設定——來研究中國歷史和這種歷史延續所生成的文化特徵。創造性地運用「良知系統」「身體化」「和合性」等概念來總結中國文化中對「人」的設計和「二人」關係,並進一步延伸至對個體與社會關係、國家與社會關係,國家對世界態度的分析與概括。

1.傳統中國哪種必須由「家」去定義個人的情形,後來就擴充為由「國家」去定義個人。

2.中國式的烹調術是用「合二為一」的原理去製造「味」的。中國人的「人情味」也是用同樣的原理產生的,亦即是時我之中有你,你之中有我。因此,中國人對「人」的定義就是「仁者,人也」,亦即必須用「二人」才能去定義任何一「人」。

3.中國人自我壓縮的人格,既然認為公然地保障自己的權益是不合法的,因此對讓別人占便宜的容忍度就比較大,對受別人利用、擺布與控制的敏感度就會比較低。而且,還往往會縱容與姑息不合理的事情,讓他們繼續存下。

4.中國人避免對抗的心理看,使統治者對任何敢於起來反抗的人都能輕而易舉地冠以「破壞安定」的罪名。中國人嚮往「在一起」的傾向,也使統治者容易對任何持不同意見者搬用「破壞團結」這頂大帽子。

5.在中國人政教混同的權力結構底下,是不能有「公」與「私」之分的,因為它除了在國法的範圍內管理老百姓外,還要越出這個範圍去管理他們的「良知」。在具有政教之爭背景的西方,就很難出現這種情形。

6.當局儘量不讓老百姓去知道、去接觸、去理解官員們才有資格去知道的事物。這種措施背後的邏輯似乎是:官員是「成人」,因此自然可以去做一些「成人」之事;老百姓是被「教養」的對象,因此自然不該去接觸「兒童不宜」之事。將民眾「兒童化」,是中國統治者「弱民之術」的一個主要內容。

7.兩千多年來,中國在大一統帝國的巨傘底下,其實也存在著支離破碎的所謂「封建」勢力。然而,中央政府卻設計出一套文官的選拔制度,也就是科舉制度,把地方的鄉紳勢力「官員化」。地方勢力一旦被中央文官體制「官員化」了之後,遂不期然地產生了一種「天下觀」,是他們以治理整個帝國為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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