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和下西洋是賠本賺吆喝:翻開歷史,大家可能對明朝有點誤解

昊童說歷史 發佈 2020-01-18T22:26:25+00:00

明朝的貿易差朱元璋與朱棣這對父子,是真正的馬上打天下馬上坐天下的主兒,他們能接受吃虧嘛,自然是不能,比如說:史料《大明會典》記載明朝內部的生鐵一斤大概在50文,但收購那些番邦小國上供的生鐵則一律按照3.5文計算。

大家好,我是昊童,一個專注中國古代史的90後小編

提起鄭和下西洋,大部分人的腦海中浮現出的第一反應就是賠本賺吆喝,比如為了面子工程就賜給那些番邦小國大量的真金白銀,卻只是換回一些中看不中用的廢物玩意兒。但這些是真的嗎?朱元璋朱棣乃至後世的朱瞻基(明太祖,明成祖,明宣宗)真的都是這麼的鼠目寸光嗎?我看未必,接下來昊童就跟大家聊點我的同行們不會告訴大家的乾貨!


明朝的貿易差

朱元璋與朱棣這對父子,是真正的馬上打天下馬上坐天下的主兒,他們能接受吃虧嘛,自然是不能,比如說:

史料《大明會典》記載(很多老哥都說大段的史料看不懂,讓我直接翻譯了,但還有一些老哥說沒有史料就是我亂說,所以往後昊童每次引用史料都隔開,一篇引用一篇直接翻譯)

明朝內部的生鐵一斤大概在50文,但收購那些番邦小國(後面稱番邦)上供的生鐵則一律按照3.5文計算(哪怕是鍛造過的)。


明朝內部的兵刃(以刀舉例)一把大概在63文左右,但那些番邦上供的兵刃(比如倭國的倭刀,說到這兒插嘴一句,普通兵刃不能買賣,但番邦上供的可以,藍玉被判刑時有一條罪狀是在他和他同党家里搜出倭刀2000把,等同謀反)一把卻只有38文。

明朝內部的胡椒(還有其他香料)一斤大概在100文,但收購番邦的香料時卻被壓低在35文,而且他們還不能漲價。


可能會有老哥問,那些番邦肯定會通過各種渠道發現自己被宰一事,難道他們就不想反抗或提出反對意見嗎?這件事兒昊童可以舉個例子,我比你強,一隻手都能碾死你。我是你在當時唯一的正式收購渠道,你賣給我比較虧,但你不賣給我就得砸在手裡,你能怎麼辦,是不是只能涼拌(忍了)。


明朝的抵扣政策

還是《大明會典》和部分《明史》上的一些記載

在明朝和西洋諸國的貿易中,早在朱元璋時期就有規定,凡是和番邦貿易,貨幣只給一成,剩下的全部折算成其他實物,比如糧食,布匹,絲綢等。其次,在朱元璋朱棣時期因為連年征戰以及國內的各種重大建設,所以明朝是非常缺錢的,因而老朱家非常雞賊的使用了紙幣(這個玩意在當時來說,難道不是想印多少就印多少)。


如此一來,明朝幾乎沒有損失半點金銀器和銅器就得到了大量的珍寶和各種利益(這個後面會提到),這怎麼看怎麼賺,何談虧損一說呢?

除此之外,明朝在這個抵扣算法上也是層層較真。比如說,在明朝內部售價只有500文左右的絹布(次於絲綢的高於麻布的一種布料)抵扣給番邦時卻高達1250文。不僅如此,明朝還規定,你要是不想接受這種價格,也可以,那就用前面說的那些真金白銀或者高等香料(這會兒胡椒都不算了)來買,可這些番邦又能拿出來多少呢?


所以說,在明朝這種近乎無賴的抵扣政策下,番邦小國只能被宰,還想賺回去,那連想都別想。不然各位老哥以為,朱棣五征漠北的錢都是哪來的,別說明朝有錢,朱棣遷都北京不知道激起了多少民變,若不是明仁宗朱高熾監國有方,嘖嘖,不敢想像。


為什麼會有賠本賺吆喝這一說(鄭和下西洋)?

這個問題相信很多人都聽過,因為我的同行們有過各種各樣的堂而皇之的解釋,但昊童不才,只是就這個問題說一些我自己的看法,不喜勿噴,謝謝。

鄭和下西洋為明朝帶來了很大的貿易收入,這點毋庸置疑。但與此同時,也加深了沿海地區的私人貿易,說白了就是走私(眼紅啊)。在這兒昊童提出一個觀點,那就是鄭和下西洋其實跟漢武帝時期的鹽鐵官營是一個道理,就是要把這種利潤賊大的東西掌握在朝廷手裡。其實早在宋朝時期就有很多沿海居民搞這種走私,但因為宋朝自顧不暇根本沒力氣管這個,所以直到明朝時期朱元璋朱棣才有力氣幹這些。


根據《明史》記載

永樂2年,所有的民間船隻一律改為平頭船(不具備遠航的能力),沿海等地的官府要嚴加看管,絕對不允許有私人船隻遠洋。

同年10月,數條明朝官府的船隻開赴海外,向所有盤踞在明朝領海極其附近島嶼的逃民,海盜以及走私商販宣告條例,如果現在返回一切都既往不咎,如果現在不返回,朝廷大軍殺到,片甲不留(詳情參考陳祖義)。


不僅如此,永樂時期除了禁止國內的沿海居民與番邦私自貿易外,就連被明朝征服的屬國也得遵守這樣的法律,一旦違反等同死罪。

可這樣做帶來的後果是什麼呢?那就是在朱棣及朱高熾時期,沿海的不斷高壓政策迫使大家不敢在輕易的走私貿易,但走私貿易的利潤卻越來越高,更直接的後果就是文官集團的利益受損。


昊童為什麼這麼說呢?如果仔細翻看明朝的官員來歷不難發現,明朝內部有幾乎一半以上的文武官員來自沿海或者說,與沿海地區有瓜葛,不說那些虛的,張居正,戚繼光這二位就是典型代表(不過他們與這件事的關係不大,就是舉個例子)。


其實如果在深究也能發現,那些敢於走私的商販背後站的永遠都是朝廷高官,而明朝幾乎沒有武將是掌握實權的高官,所以說,那些文官集團其實和沿海地區的走私商販是一家子(這點昊童不想多解釋,不信的可以自己去查)。長時間,高強度的海禁必然會直接損失文官集團的利益,斷人財路猶如殺人父母,這個道理大家都懂。

所以,明成祖死後,明仁宗因為時間短直接轉到明宣宗時期,文官就一直在反對下西洋(不反對海禁是因為他們也不想有人跟自己搶飯碗),因為停止下西洋他們才能光明正大堂而皇之的讓自己下面的人去走私,去賺錢(文官能幹什麼,想想這個一切都明白了)。


文章最後昊童提一句,鄭和下西洋可能有很多種原因在裡面,但對於當時的朝廷來說絕對不是一件壞事兒,如果是壞事朱棣就不會花那麼大的力氣與搞這個,至於永樂盛世錢多不怕燒,這個懂歷史的朋友都懂,至於賠本賺吆喝,大家就當聽了一個笑話,謝謝閱讀。

歷年今日:1721年1月18日,康熙下詔禁止西洋傳教士傳教;1915年1月18日,「二十一條」正式被遞交給袁世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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