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標下的電動車,究竟該走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

潮人坐騎 發佈 2020-01-18T02:32:24+00:00

新國標實施至今,電動車究竟該走機動車道還是非機動車道的話題,一直熱議不斷。還有人說,本來是想走非機動車道的,有的時候一些汽車司機不文明駕駛,或者暫時停靠,或者路邊有停車位,占了非機動車道,電動車為了避免剮蹭,只能改道暫藉機動車道。

新國標實施至今,電動車究竟該走機動車道還是非機動車道的話題,一直熱議不斷。

有人說,當然是走非機動車道了,電動車車速那麼低,汽車又開得那麼快,都在一條路上行駛,多不安全!

但是有人認為,既然新國標將電動車分為電動自行車、電動輕便摩托車和電動摩托車,而又把電動輕便摩托車和電動摩托車歸為了機動車,那自然就要走機動車道,屬於非機動車的電動自行車走非機動車道就好了。

還有人說,本來是想走非機動車道的,有的時候一些汽車司機不文明駕駛,或者暫時停靠,或者路邊有停車位,占了非機動車道,電動車為了避免剮蹭,只能改道暫藉機動車道。

那電動車究竟該怎麼走才是對的呢?

根據《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04)第3.5條對「摩托車」是這樣規定的:無論採用何種驅動方式,其最高設計車速大於50km/h,或若使用內燃機,其排量大於50ΜL的兩輪或三輪車輛,包括兩輪摩托車、邊三輪摩托車和正三輪摩托車(邊三輪摩托車和正三輪摩托車可合稱為三輪摩托車)。

第3.6條規定:「輕便摩托車」:無論採用何種驅動方式,其最高設計車速不大於50km/h,且若使用內燃機,其排量不大於50ΜL的兩輪或三輪車輛,包括兩輪輕便摩托車和三輪輕便摩托車,但不包括最高設計車速不大於20km/h的電驅動的兩輪車輛。

由此可以看出,設計最高時速大於20km/h且小於50km/h的電瓶車以及設計最高時速大於50km/h的電動車,二者都應當屬於機動車範疇。也就是說,設計最高時速不足20km/h的電動車,不屬於機動車範疇。

但是就目前來看,電動車究竟該走哪條道,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規定,但是各地政策不同,電動車用戶還是走非機動車道保險一點。

還有一點原因就是用戶現在所騎的電動車大部分都屬於超標車,所懸掛的號牌也都是臨時牌,所以一直不好明確行駛道路的問題,再加上新國標又剛剛開始普及,也需要讓用戶有一個適應的過程。

不過隨著新國標政策的不斷落實,未來電動車出行的政策也將會逐步規範,只不過是時間的問題,也請大家不要著急,在出行時,遵守交通規則,正常行駛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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