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法院律師調解員一小時化解6年糾紛

港北區人民法院 發佈 2020-01-02T03:32:32+00:00

「咱們和解吧!」2019年12月20日下午,在廣西貴港市港北區人民法院律師調解工作室內,隨著雙方當事人的握手言和,一起長達六年的民間借貸糾紛成功調解,從開始調解到達成協議,糾紛化解僅用時一個小時。

「咱們和解吧!」 2019年12月20日下午,在廣西貴港市港北區人民法院律師調解工作室內,隨著雙方當事人的握手言和,一起長達六年的民間借貸糾紛成功調解,從開始調解到達成協議,糾紛化解僅用時一個小時。


被告甘某某於2013年2月份向原告李某某借款一萬元人民幣,但是到了還款期限,被告甘某某卻未能及時履行還款義務,原告李某某經多次催討借款未果,遂將甘某某訴至法院。在收到起訴狀和訴前調解申請書等相關材料後,港北法院訴訟服務中心隨即委派駐該院律師調解工作室的調解員開展訴前調解。調解員根據工作流程與被告取得聯繫時,卻發現原告提供的號碼並非被告本人的聯繫方式,而是被告父親的號碼。由於無法獲得被告人的準確聯繫方式,為推動糾紛化解,調解員轉而對被告人父親開展說服動員工作。經過調解員的耐心釋法和細心析理,被告人父親意識到欠債還錢是必須履行的義務,同意替兒子償還這筆欠款。與此同時,經過溝通協商,原告李某某也願意放棄大部分欠款利息。最終原告李某某與被告甘某某的父親達成還款協議,由被告甘某某的姐姐當場將涉案錢款轉至原告李某某的帳號中。至此,長達六年的民間借貸糾紛畫上了圓滿句號。

今年以來,港北法院積極推進多元化糾紛調解機制運行,充分發揮訴前調解工作的職能作用,共委派調解462件案件,全力促進糾紛及時穩妥化解,有效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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