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羅馬宗教之三:公元前8-前3世紀宗教
(1)歷史與宗教
本時期包括古羅馬歷史上的兩個階段:
①王政時代(公元前8-前6 世紀)
公元前753 年古羅馬人在義大利中部拉丁平原的第伯河畔建城,進入了軍事民主制時期,並開始向階級社會過渡。
②早期羅馬共和國的前期(公元前510-前3 世紀上半葉)
公元前6 世紀中期羅馬進入階級社會,於公元前510 年建立了羅馬共和國,經歷了200 餘年的征伐,於公元前275 年戰勝了周圍強敵,統一了義大利,此後,開始向東地中海擴張。
古羅馬宗教的特色與其歷史及地理位置密切相關。古羅馬建城之初,僅為義大利中部拉丁人的小城之一,在拉丁人周圍,尚有薩賓人等眾多民族。
當其建國時,義大利已有中部的伊達拉里亞人,南部的希臘人建立的高度文明與城邦國家。伊達拉里亞人對羅馬宗教有直接影響。它不僅是羅馬的近鄰,而且在公元前6 世紀曾統治羅馬數十年,羅馬民間宗教的許多神祇來自伊達拉里亞。但希臘高度發展的文明對羅馬宗教的影響更大,羅馬宗教與希臘宗教的共性多於差異,從神話到神祇多方面地接受了希臘影響。
(2)古羅馬宗教的特點
由於羅馬進入文明時代較希臘晚,故而受到希臘宗教的影響較深,前述的古希臘宗教之特點,羅馬宗教均程度不同地具備。與古希臘宗教比較,除具有其共性外,尚具有以下之特點。
①缺乏獨立的神話體系
希臘、羅馬宗教均無系統的教義,但作為希臘宗教基礎的神話豐富多采,瑰麗多姿,而羅馬的神話主要是接受並依據希臘神話加以改編附會而成的神話故事。其特點主要是與希臘神話人物攀親,不僅諸主神與希臘主神融為一體,甚至把他們傳說中的始祖伊尼阿斯亦與希臘神話中的特洛伊戰爭相聯繫,說他是特洛伊一王子與美神維納斯所生。
主要表現為其神祇具有強烈的萬物有靈論,具體神祇多如牛毛,抽象神發展較晚。例如,羅馬主管兒童之神即達43個,嬰兒與兒童的一舉一動均在神的保護之下:嬰兒降生有初啼神瓦提坎努斯;初語神法布利努斯;初步神(走第一步路)阿貝娜;司兒童骨骼健壯為斯塔塔努斯;司身材挺拔為女神卡爾娜;保護兒童上學之神為伊特達卡,司放學回家之神為多米達卡。羅馬宗教最初亦無統一的門神,門的守護神有三,門板神,門檻神與門環神。甚至認為每一河流、森林、道路、路口均有具體之神,男女成年人亦各有自己的保護神。至王政時代末年,始出現對具體之神的抽象概括的過程,在具體森林神之上出現了森林保護神,在三門神之上出現了統一的門神。其神的擬人化亦較希臘為晚。公元前5
世紀前,主要以實物作為神像,戰神瑪爾斯的形象為長矛,最高神朱庇特為石箭。後在希臘的影響下,始出現擬人化的形象。
③羅馬宗教的開放性較顯著
在從一小邦至統一義大利的過程中,不斷吸收外來神,初期吸收了薩賓人,伊達拉里亞人的許多神抵。建國後,又大量吸收泛希臘神祇,並依奧林匹斯十二主神譜系,建立羅馬的十二主神,其中絕大多數與希臘主神相等同,僅名稱不同而已,如希臘的宙斯即羅馬的朱庇特,阿芙洛狄蒂即維納斯。
他們組成不同的祭司團,屬國家公職人員,雖不直接參與政治,但諸如主管曆法,記錄火災,充外交代表,占卜等項均由祭司團擔任,且這些職務,最初均由貴族擔任,隨著平民與貴族鬥爭的勝利,平民始能擔任部分祭司。
(3)本時期羅馬宗教的史料
古羅馬約於公元前6 世紀中期始以希臘字母為基礎,創拉丁文,故本時期的文獻資料較少,遺存者多為銘文與禱詞。但公元前後產生的兩部神話,對研究本時期的宗教具有參考價值。維吉爾(公元前70- 公元19年)的《伊尼阿特》全詩共12卷,描寫了特洛伊英雄伊尼阿斯的故事,其中敘述了羅馬祖先源於希臘主神的神話。詩人奧維德(公元前43-
公元18年)的《變形記》,全詩共15卷,是羅馬神話與傳奇之精粹,描述了羅馬神話中的創世說,由混沌變為秩序的過程,以及各天神變為物態,以談情說愛的故事。其它古羅馬作家如普盧塔克的《傳記集》等,亦有參考價值。此外大量考古發掘的神廟,祭壇,神像等均為研究本時期宗教的重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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