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注意啦!
從昨天(1日)起,未取得
臨時通行號牌的違標電動自行車
將禁止在本市道路通行!
根據去年7月23日施行的《韶關市人民政府關於核發違標電動自行車臨時通行號牌的通告》,我市違標電動自行車臨時通行號牌辦理從昨天(1日)起正式截止,未上牌的車輛將禁止在市區道路通行,而已上牌的車輛也必須按照交規通行。
昨天上午(1日),
交警部門在市區金康橋底設卡,
攔截過往的電動車。
記者在現場看到,
大多數違標電動車
都按照規定辦理了臨時通行號牌,
但是不佩戴頭盔的情況還是比較常見。
除了沒有按規定佩戴頭盔,
有的違標電動車車主
還存在違規搭載物品、
違規載人等情況上路行駛,
甚至有的車主搭載了兩個小孩,
而且都沒有佩戴頭盔,
完全置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於不顧。
除了這些不按規定的駕駛行為外,
現場還查獲了部分
沒有辦理臨時通行號牌的違標電動車,
有車主則表示
他們沒有留意上牌截止日期。
對此交警部門也做出了相應的處罰!
交警部門表示,
從今年1月1日起,
未取得臨時通行號牌的違標電動車
將禁止在本市道路通行。
對於已經辦理了臨時通行號牌的,
其違標電動車的使用過渡期為3年,
過渡期滿後,
臨時通行號牌將自動失效,
所有違標電動車將禁止在本市道路通行。
交警部門也提醒大家,
駕駛摩托車和電動自行車
務必做到:
有牌照、戴頭盔、
不超員、靠右行。
記者:李政璋 攝像:王志強 童建韶
來源:韶關交警權威發布
編輯:廖艷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