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風華正當時,帶你了解歷史上真實的錦衣衛

江東小吏 發佈 2020-01-02T15:50:33+00:00

我們在了解有關明朝歷史的時,錦衣衛是繞不開的一個話題。在電視劇,電影,或小說中都可以看到錦衣衛的身影。

我們在了解有關明朝歷史的時,錦衣衛是繞不開的一個話題。在電視劇,電影,或小說中都可以看到錦衣衛的身影。而這些題材中往往使用了一些誇張的手法,將錦衣衛黑化,令人望而生畏。那麼,歷史上的錦衣衛是什麼樣的存在呢?他在明朝兩百多年的統治中起到了什麼樣的作用呢?下面我們一起來了解。

背景介紹

錦衣衛的前身是明朝洪武年間設立的親軍都衛府,主要負責皇帝的出行及保衛工作。在洪武十五年,親軍都衛府被改制為錦衣衛,職責也有所調整。在之前負責皇帝出行和保衛的基礎上增加了巡查緝捕及詔獄的職能,權力範圍擴大。其首領稱之為錦衣衛指揮使,由皇帝親自任命,所有行動直接向皇帝負責。

設置錦衣衛的另一層原因是出於皇帝對大臣的監控,以防發生霍亂行為。例如,在明朝初期發生的胡惟庸案、郭恆案等,都有錦衣衛參與其中。因為其職權獨立於其他部門之外,所以外界對其充滿神忌憚。

其實,錦衣衛和後期清朝的血滴子(有待考證),國民黨時期的中統、軍統是一類性質的組織,平時為皇帝收集各類情報,看看誰有反動跡象,然後調查審訊。如果在戰爭時期,也為軍隊服務,負責收集敵方情報。而錦衣衛所針對的只是朝廷官員的重大違法亂紀,對於普通百姓的違法行為則不屬於其範圍,按正常的司法程序執行。在有明一代二百多年的時間裡,錦衣衛一直活躍於朝堂之上,權利時有起伏。在後期,與東西廠相互牽制又相互勾結,直至明朝滅亡,錦衣衛才走出歷史舞台。

機構編制

明朝的軍隊編制採用「衛」和「所」兩種形式,其中「所」是「衛」的下屬機構。

明朝的禁衛親軍有若干個「衛」組成,每個「衛」的人數控制在五千人左右。每一「衛」又分成了若干個「所」,我們經常聽到的錦衣衛千戶或錦衣衛百戶,其實全稱應為錦衣衛千戶所或錦衣衛百戶所。

官階

錦衣衛中按官職從上到下分為:

指揮使 正三品

指揮同知 從三品

指揮僉事 正四品

鎮撫使 從四品

千戶 正五品

副千戶 從五品

百戶 正六品

副百戶 從六品

總旗 正七品

小旗 從七品

從官職的大小可以看出,錦衣衛的編制級別是很高的。其中,指揮使為正三品,和大理寺卿是一個級別。而錦衣衛中的千戶為正五品的編制,和當時的翰林院學士為一個級別。正因如此,大家在一些電視節目會看到,一些朝廷大員對於錦衣衛千戶都是卑躬屈膝的。

在政府機構運行中起到的作用

一、皇帝出行儀仗及安全保衛工作

在平時沒有重大活動時,錦衣衛職責為日常值守,並且區別於其它禁衛軍的是錦衣衛主要值守午門,熟悉皇城結構的朋友知道,午門為皇城的正門,可見錦衣衛的地位之高。此外,傳旨,鳴金擊鼓等事宜也由錦衣衛負責。

每逢皇帝要去祭祀,或者有出遊等活動時,錦衣衛都會隨行,負責儀仗以及沿途查探有無安全措施。注意,離皇帝最近的一定是錦衣衛。電視劇里演皇帝出行時旁邊會有撐傘蓋的太監,而在明朝,撐傘蓋也由錦衣衛負責。每次出行都會有大批的錦衣衛隨行左右,聽後調遣。記得前些年,有一部電影叫《繡春刀》,不知大家有沒有印象。其實,繡春刀就是錦衣衛腰間佩戴的武器,但是,並不能隨便佩戴,必須由皇帝御賜批准。

二、有巡查緝捕,廷杖執法的權利

洪武年間,對錦衣衛改革後,在其內部專門設置了負責偵緝刑事案件的南、北鎮撫司。南鎮撫司主要負責的日常法紀、軍紀、監察、人員管理等職責。北鎮撫司則專門管理皇帝欽定的重大案件,並且擁有詔獄,可以不必經過一般司法機構,直接施行逮捕、審訊、行刑、處決等事宜。北鎮撫司的人員遍布全國各地,對各地的官員進行監控。這其中還包括了大臣們的日常起居。

明朝著名文臣宋濂就深受其害,某日,宋濂按例上朝,皇帝問他:「你昨天是不是請客了?這請的是哪些客人?吃的又是哪些菜啊?」宋濂逐一回答。朱元璋高興地說道:「全對,確實沒有騙我。」說完便從懷中掏出一張紙,這紙上將宋濂請客時的詳細情況記錄的清清楚楚,包括賓客座位圖,菜單,說過什麼話等等,頓時宋濂嚇的冒出許多冷汗。

不過,從另一方面來看,皇帝授予錦衣衛的這些權利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加強皇權統治的目的。

歷史上由錦衣衛督辦的大案有胡惟庸案,藍玉謀反案等,還有編撰《永樂大典》的解縉也是由錦衣衛置死的。

下面說說廷杖。大家在很多電視劇中都看到過廷杖,往往由太監執行,幾十棍打下來累的氣喘吁吁。實際上在明朝,廷杖是由錦衣衛執行,司禮監太監監督來完成的。為了保證執行的效果,每打五棍就要換人。所以,歷史上能挨得過廷杖的人少之又少。明朝歷史上執行廷杖次數有八十多次,因廷杖斃命的就有五十多人,可見這種刑法的慘烈。

對於朝政的影響

錦衣衛由於擁有皇帝特權,在執行及督辦重大案件時,會有缺乏公允的現象,以權謀私。而由於其特殊的地位,缺乏有效的監督,使得在明朝中後期,錦衣衛的權利泛濫,對政府的正常運作起到了非常大的負面作用。比如,他們和東西廠相互勾結,以謀私利。所以,部分史學家認為「明亡於廠衛」,也是有一定事實依據的。比如,崇禎末年的錦衣衛指揮使駱養性,在面對闖王李自成的軍隊攻打北京城時,負責守衛的錦衣衛,不但沒有反抗,反而在駱養性的帶領下投降了李自成。並且駱養性為了保住自己的前程還獻出了三萬兩白銀。到清兵入關的時候,駱養性再次故技重演,投降了大清。由此可見,在明末,錦衣衛依然成為了一劑社會毒瘤。

通過以上了解可知,歷史上的錦衣衛在某些方面起到了對政府的加強作用。但在明中後期卻成為了加速政府衰亡的催化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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