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高考安排公布:時間變為4天

新京報 發佈 2020-01-19T18:35:07+00:00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北京市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為落實高考綜合改革試點任務,現將我市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安排與錄取工作相關方案通知如下。

新京報快訊 據北京教育考試院消息,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北京市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為落實高考綜合改革試點任務,現將我市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安排與錄取工作相關方案通知如下。

一、考試安排

2020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包括統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統一高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每科目滿分150分。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由考生自主選擇3門參加考試,選考科目成績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普通高中等級性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計入高考總成績方式的通知》要求進行折算,每科目滿分100分。

(一)統一高考時間安排

統考外語聽力考試與筆試分離,一年兩次考試,取聽力最高成績與筆試成績一同組成外語科目成績,計入高考總分。英語聽力實行計算機考試,第一次考試於2019年12月14日進行,第二次考試於2020年3月14日進行。其他語種第一次聽力考試於2020年1月8日進行,第二次考試於2020年6月8日進行。

(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時間安排

二、錄取工作方案

北京市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分為本科、高職(專科)兩個階段。

(一)本科招生

參加本科招生錄取的考生總成績由3門統一高考成績和考生選考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成績構成,總成績滿分值為750分。高校將統一高考成績、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成績作為本科錄取的基本依據,同時參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的具體使用辦法由招生高校在各自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確。

本科階段的志願填報與錄取投檔採用院校專業組方式。院校專業組由院校根據不同專業(或專業類)的人才培養需要和選考科目要求設置,是本科志願填報與錄取投檔的基本單位。一所院校可設置一個或多個院校專業組,每個院校專業組內可包含多個專業。同一院校專業組內各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相同。同一院校選考科目要求相同的專業也可分設在不同的院校專業組中。

1.招生批次及志願設置

本科招生設置本科提前批、本科普通批2個批次,並按順序依次錄取。本科志願以院校專業組為志願單位設置,一個院校專業組即為一個獨立的志願,每個志願一般設置1所院校6個專業和一個「是否服從專業組內調劑」選項。

本科提前批分藝術類和普通類,考生只能選報其中一類,不能兼報。藝術類和普通類均設置A、B兩段,並分別按順序依次錄取。藝術類A段設置2個順序志願,教育部批准的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及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招生辦法執行的院校(專業)在A段錄取;其他藝術院校(專業)在藝術類B段錄取,分美術類和非美術類,美術類設置8個平行志願,非美術類設置2個順序志願。普通類A段設置2個順序志願,體育院校(專業)、軍事院校、武警部隊院校、公安類院校、航空飛行與指揮專業、飛行技術專業等院校(專業)在A段錄取, 普通類B段設置20個平行志願,「雙培計劃」「外培計劃」(藝術類體育類專業除外)和「農村專項計劃」在B段錄取。

本科普通批實行平行志願,設置30個志願。

高水平藝術團和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招生單獨設置特殊類型志願,考生可填報1個志願,錄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錄取結束之後本科普通批錄取開始之前進行。

本科提前批藝術類B段、本科提前批普通類A段、本科普通批分別設置徵集志願。

2.志願填報時間

本科志願在高考成績公布後填報,首次志願填報安排在6月下旬,徵集志願填報時間根據錄取進程進行安排。

3.投檔規則

順序志願高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平行志願的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順序志願按照「志願優先,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進行投檔,第一志願錄取結束後,若高校招生計劃未完成,再對未完成計劃進行第二志願投檔錄取。順序志願投檔時,達到該志願提檔線的同分考生同時投檔。

平行志願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對分數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按錄取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進行一次性投檔。根據考生所填報志願順序,投檔到排序在前且有計劃餘額的院校專業組。當報考同一志願錄取總成績相同的考生人數大於該志願計劃餘額時,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選考三科總成績(美術類依次比較美術統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選考三科總成績),對單項成績高者進行投檔,直至完成該志願招生計劃,單項成績均相同的同時投檔。

(二)高職(專科)招生

高職(專科)階段採用「統考+合格性學業水平考試」招生模式,專科錄取總成績由3門統一高考成績組成。招生高校根據各專業培養需求從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科目中選定2門作為資格要求,考生相應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成績合格方能投檔。專科錄取時同時參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的具體使用辦法由招生高校在各自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確。

1.招生批次及志願設置

專科招生設置專科提前批、專科普通批2個批次,並按順序依次錄取。

專科提前批分藝術類和普通類,考生只能選報其中一類,不能兼報。藝術類分美術類和非美術類,美術類設置10個平行志願,每個志願設置1所院校1個專業;非美術類設置2個順序志願,每個志願設置1所院校6個專業。普通類設置2個順序志願,每個志願設置1所院校6個專業。

專科普通批設置20個平行志願,每個志願設置1所院校1個專業。

專科提前批藝術類、專科提前批普通類、專科普通批分別設置徵集志願。

2.志願填報時間

高職(專科)各批次志願填報安排在本科錄取結束之後進行。

3.投檔規則

順序志願高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平行志願的調檔比例統一為100%。

順序志願按照「志願優先,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進行投檔。

平行志願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對分數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按錄取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進行一次性投檔。根據考生所填報志願順序,投檔到排序在前、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符合要求且有計劃餘額的志願。當報考同一志願錄取總成績相同的考生人數大於該志願計劃餘額時,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美術類依次比較美術統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對單項成績高者進行投檔,直至完成該志願招生計劃,單項成績均相同的同時投檔。

編輯 倪艷楠

來源:北京教育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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