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黨建推動農民合作社高質量發展

中國網 發佈 2020-01-19T05:00:45+00:00

當前,我國農民合作社總量突破220萬家,輻射帶動近一半農戶,已成為組織服務小農戶的重要載體、激活農村資源要素的重要平台、維護農民權益的重要力量。

當前,我國農民合作社總量突破220萬家,輻射帶動近一半農戶,已成為組織服務小農戶的重要載體、激活農村資源要素的重要平台、維護農民權益的重要力量。全國農民合作社中有黨員成員90.8萬名,成立黨組織的農民合作社有11151個。抓好落實黨建工作,推動農民合作社高質量發展,實現農村基層黨建與農民合作社發展的有效銜接,有利於充分發揮黨統領全局、協調各方的組織優勢,加強和完善黨對農業農村工作的領導,確保農民合作社始終沿著正確的辦社方向做大做強。

結合我國農民合作社生存和發展的制度環境及各地實踐經驗,以黨建統領農民合作社高質量發展的路徑有:

一、依託基層黨組織推動合作社規範發展

我國農民合作社數量眾多,但基本上以自然村和行政村內的農戶合作居多。村黨支部領辦合作社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帶領全體村民脫貧致富是這一路徑的基本形式。「村黨支部+合作社+農戶」以強村富民為目標,以村黨組織為核心,以農民專業合作社為紐帶,按照合作社章程、財務管理辦法,由成員代表會議討論確定重大事項,村「兩委」成員通過選舉進入合作社理事會,成員代表投票推選出的鄉賢及各方能人進入理事會或成員代表參與合作社日常管理,保障群眾土地流轉保底收入、分紅收入、務工收入,使村黨支部的政治、組織優勢與合作社的市場、技術優勢有機結合,有力推動村集體經濟發展壯大。

二、以產業黨建推動合作社規模發展

隨著農民合作社的發展壯大及大型聯合社的興起,農民合作社發展逐步呈現跨地域經營特徵。建立在同行業基礎上的橫向聯合發展使局限於行政村範圍內的傳統基層黨建工作方式不足以實現對農民合作社的指導服務。在這種形勢下,創新農村基層黨建工作機制,以農業產業化黨建為基礎,將黨支部建在產業鏈上,是實現黨對農業農村工作全面領導的重要途徑。

以產業黨建推動農民合作社規模發展,主要是依託同行業組織,把黨的支部建設延伸到農民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將「支部建在產業鏈上,能人聚在產業鏈上、黨員示範在產業鏈上」,使黨的組織優勢和產業發展優勢相互支撐、互融共通,實現產業發展到哪裡,黨的支部建設就跟到哪裡,藉助黨的組織建設推動農業產業縱向一體化發展,推動農民合作社規模化、產業化運營。

以產業黨建推動農民合作社規模發展通常採取單獨組建、掛靠組建等方式創新黨組織設置方式,使黨組織覆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有利於將黨對農業農村發展的大政方針貫徹落實到每一個農民合作社及農業產業鏈的各環節,實現黨的政治領導和合作社經濟效益的有機結合;有利於將行業系統的技術優勢和鄉鎮村社的屬地保障措施有效整合,滿足現代農業發展需求,推進農民合作社擴大發展規模,實現「建立一個組織,壯大一個產業」的目標。

三、以區域化大黨建推動合作社綜合發展

以區域化大黨建推動農民合作社綜合發展,主要指在一定地域範圍內,統籌聯建轄區內各單位各行業黨組織,統一管理黨員隊伍,整合集成各方資源,放大黨建工作的整體效應,最終實現轄區所有單位在黨旗下凝聚起來,共同做好農民合作社發展工作,為群眾辦實事、謀福利。

將農民合作社納入農村區域化大黨建格局,能有效突破傳統「就黨建抓黨建」的「單位黨建」模式,構建起「條塊結合、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共駐共建」的農村基層黨建工作新機制。區域化大黨建以農村經濟、社會、文化、生態等全面發展振興作為農村基層黨建的出發點與落腳點,打破村級黨組織與農民合作社黨組織之間的界限,提升資源配置效率,推動社會治理跨村聯動,實現區域協同抱團發展,形成全覆蓋、廣吸納、動態化、開放式的基層區域化黨組織新體系。

以黨建助力農民合作社高質量發展對農民合作社帶頭人的綜合能力和合作社規範化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為充分發揮黨建引領農民合作社高質量發展的潛在優勢,進一步激發我國農民合作社的經濟實力、發展活力和帶動能力,需要從如下方面努力:

一是以農村黨員和鄉賢能人為重點,大力培育具有綜合能力的農民合作社帶頭人隊伍。在合作社黨黨建過程中,要注重在農村黨員中發展和培育農民合作社帶頭人隊伍,充分發揮農村黨員同志的模範帶頭作用,做好政治思想教育、經營管理技能培養、農民合作社領頭人孵化和培訓工作;要引導廣大農村黨員幹部積極主動作為,爭當村致富帶頭人和農民合作社的領頭人,主動帶領村民開展創業活動,達到發動一個帶動一片的效果;要挖掘一批鄉賢能人,引導他們積極向黨組織靠攏,培養政治素質,提高綜合能力,鼓勵他們領辦合作社帶領農戶發展特色產業,帶領鄉親共同致富。

二是明確農民合作社黨建工作的基本原則,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戰鬥優勢。要理順黨支部與合作社之間的關係,明確各自的職責,以「幫助合作社健全組織形式、完善規章制度,促進合作社高質量發展」為原則,按照有利於開展黨建工作、方便組織生活、加強黨員管理的原則,採用宜單設則單設、宜合設則合設的方式靈活設置合作社黨組織,確保農民合作社能夠科學開展黨建工作,真正實現「黨支部搭台、合作社唱戲、老百姓受益」的發展目標。

三是加強基層黨建隊伍建設,打通農民合作社與農村基層組織之間的人才流動渠道。合作社黨建要突出抓班子、帶隊伍,對合作社黨支部書記人選要做到優中選優,選拔一批有組織協調能力、有開拓創新精神、有優良道德品質的農民合作社黨建工作負責人。要對合作社黨建負責人加強監督管理,強化正向激勵,打通年輕優秀理事長向基層幹部晉升的通道,讓農民合作社成為實現鄉村人才振興的蓄水池。

(作者系農業農村部管理幹部學院農民合作社發展中心研究策劃員,清華大學社會學博士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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