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教授抄襲敗訴」是智慧財產權勝利

長寧政法綜治 發佈 2020-01-02T06:20:33+00:00

12月30日,清華大學中國禮學研究中心官方微博發表聲明稱,經一審和二審,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被告人葉某在沒有證據認定涉案作品抄襲的情況下即發錶針對涉案作品及彭林等五人的評論性文章,且文章中含有攻擊性、侮辱性語言,其行為侵犯了所有原告的名譽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來源:東方網 作者:戴先任 選稿:郁婷藶

  歷時兩年,清華大學中國禮學研究中心主任彭林等人主編的《禮射初階》被指抄襲日本《弓道》一書事件終於有了結論。12月30日,清華大學中國禮學研究中心官方微博發表聲明稱,經一審和二審,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被告人葉某(網名為「水替士心」、「水替」,微博認證為歷史博主)在沒有證據認定涉案作品抄襲的情況下即發錶針對涉案作品及彭林等五人的評論性文章,且文章中含有攻擊性、侮辱性語言,其行為侵犯了所有原告(《禮射初階》的主編、作者等五位著作權人)的名譽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1月1日澎湃新聞)

  論文抄襲、剽竊,學術圈抄襲成風,這樣的現象屢屢發生,諸如高校教師抄襲,也並非個例。所以,此案中的被告人葉某在多平台發文指責清華大學教授抄襲,一些不明真相的「吃瓜群眾」也就更容易輕易相信。這就對被指抄襲的清華大學教授彭林及清華大學的名譽,都帶來了影響。但葉某的指責並不是建立在充分的證據之上,難以證明涉案作品與日本《弓道》存在大量雷同的現象,況且葉某發布的文章含有攻擊性、侮辱性語言,這就對主編《禮射初階》的彭林等五人名譽造成了損害。

  一審二審判決,都認定葉某侵犯名譽權無疑,葉某在敗訴後,也稱已經向涉事的五人道歉,同時也履行了刪除侵權文章、支付賠償費用等判決義務。這對葉某及全社會,都應是一個教訓。

  舉報學術圈抄襲、剽竊等行為,有利於學術圈風清氣正,是一種正義之舉,但舉報抄襲,要建立在掌握確鑿證據的基礎之上,更不能信口雌黃、「為噴而噴」,否則不僅不利於學術圈凈化,不僅不利於保護原創,保護智慧財產權,反倒是在指鹿為馬、顛倒黑白,從而助長「劣幣驅逐良幣」的逆淘汰現象,是對原創、智慧財產權的戕害。這並非是在否定懷疑精神、「挑刺精神」,但懷疑、挑刺,要能有充分證據。像葉某不僅無憑不據指責彭林等人抄襲,還用含有侮辱性語言的文章攻擊後者,這種不法行為顯然不能縱容,而應予以依法懲治。

  而正如法院指出的,」「我國自周朝起就有『六藝』一說,『射』文化在我國已擁有三千多年的發展史,無論是射箭研究人員還是業餘愛好者,應該加強文化自信,將本民族傳統文化與現代社會相結合,為弘揚本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做貢獻。」這也讓人看到,葉某的問題,可能也是在於對我國傳統文化欠缺足夠認識的問題,以至於把日本的「射」文化研究當成「原創」,把國內學者的原創卻當成剽竊。

  葉某指責清華大學教授抄襲,並不是對智慧財產權的捍衛,反倒是不尊重及破壞智慧財產權之舉。所以,葉某舉報教授抄襲敗訴,也是原創與智慧財產權的勝利。這也給人們上了生動的一課:要保護智慧財產權,對抄襲說不,也需要有正確的方式,如果沒有根據胡亂懷疑與指責,只會讓自己走向了保護智慧財產權、保護原創的反面,成了「破壞者」而不是「捍衛者」,還將為自己的不當行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 以上只是作者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網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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