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進展!香港暴徒地下電台總部被搗破 網友:幹得漂亮

北晚新視覺網 發佈 2020-01-02T07:15:15+00:00

經深入調查後,香港警方於昨日首次搗破黑衣暴徒的「地下電台」,5名骨幹成員被拘捕。香港警方還檢獲一批通信器材、氣槍、斧頭和利刀等武器,不排除被捕暴徒準備在非法活動中使用。

經深入調查後,香港警方於昨日(1日)首次搗破黑衣暴徒的「地下電台」,5名骨幹成員被拘捕。香港警方還檢獲一批通信器材、氣槍、斧頭和利刀等武器,不排除被捕暴徒準備在非法活動中使用。

綜合香港《文匯報》和「大公網」報導,昨日(1日)12時45分,香港毒品調查科人員突擊搜查多個目標地點,包括香港跑馬地、秀茂坪及尖沙咀區,共拘捕三男兩女,涉嫌協助暴動罪及違反電訊條例。

據港媒報導,香港警方於昨日(1日)在秀茂坪一個目標住宅單位檢獲一部座台無線電收發器、天線及高頻無線電對講機,相信上址單位是「地下電台」總部。因「地下電台」為加強覆蓋範圍,需要在高點安裝中轉機,香港警方隨後在跑馬地渣甸山檢獲相信由兩名被捕人非法安裝的無線電中轉器材,此外,還檢獲了9部懷疑非法高頻無線電對講機,相信是被捕暴徒用作非法行動之用。

報導稱,香港警方在過往多次暴力行動中發現,黑衣暴徒背後有人涉嫌透過非法無線電廣播發放香港警方的布防位置等信息,以協助暴徒衝擊香港警方執法、逃避警方追捕;此外,香港警方在此前的多次拘捕行動中,曾在暴徒的目標住所及個人物品中檢獲不少懷疑非法高頻無線電對講機,相信在暴徒背後有一個「地下電台」作支援。

香港警方經深入調查後,鎖定操作「地下電台」的5名骨幹成員。被捕的三男兩女(25歲至68歲),為暴徒「地下電台」的骨幹成員,分別涉嫌協助暴動、干犯電訊條例、藏有仿製槍械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名。他們分別報稱任職銀行、零售業、工程師及退休者,部分人有業餘無線電器材廣播專業知識。

據悉,暴徒的這個「地下電台」於去年(2019年)10月開始為亂港暴徒提供有關香港警方的布防等信息,其後再轉發至網上社交平台,協助黑衣暴徒衝擊香港警方執法、躲避警方追捕。

此外,香港警方還在一名33歲暴徒的寓所,檢獲可以發射鐵珠的氣槍、4把斧頭、7把利刀、2件避彈衣和1支伸縮棍,不排除準備用於暴力活動;該名被捕暴徒再涉藏有攻擊性武器及藏有仿製槍械罪名。

香港警方表示,根據電訊條例,高頻率或高功率電訊器材的用家及發布者需要領牌,否則即屬違法,為暴徒提供通信支援,涉嫌懷疑協助暴徒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10年。香港警方稱,所有涉案無線電器材已作進一步檢驗,目前調查行動仍在持續中,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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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履新,香港17名候任反對派區議員被捕!都有這些人

昨天是香港新一屆區議員履新的日子。

據港媒報導,北角城市花園區議員仇栩欣此前被預約拘捕,昨天到警署受查,被控襲警,案件將於本月14日在東區法院提訊。

「修例風波」至今,加上仇栩欣,至少有17名反對派候任區議員,因參與非法集結或涉街頭暴力等不同罪名被拘捕。他們若被起訴且判處最高刑罰,將喪失區議會資格。

據《文匯報》等媒體報導,依照香港《區議會條例》,區議員被判監3個月或以上,將會失去議員資格。

仇栩欣因涉嫌襲警被捕,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第36條「意圖犯罪而襲擊或襲警等」,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2年;除襲警外,該條款也適用「阻差辦公」,過去數月已有不少現任或候任區議員因阻差辦公被捕,如沙田翠田區的許銳宇、中環區的許智峰等。

許銳宇被控在去年7月14日涉嫌阻差辦公被捕,同樣觸犯《侵害人身罪條例》第36條。許智峰9月15日被捕,涉嫌阻差辦公。沙田鞍泰的鄭仲恆、大埔頌汀的文念志、大埔林村谷的陳振哲則被控在11月2日涉嫌非法集結及阻差辦公。11月11日,觀塘中心的梁翊婷、翠屏的洪駿軒在商場內直播時,以涉嫌非法集結及阻差辦公被捕。

根據香港《公安條例》第18條「非法集結」,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處監禁5年。沙田的趙柱幫、黃學禮、黃浩鋒,觀塘的莫建成,屯門的曾錦榮,南區的羅健熙等,作為反對派區議員,去年曾在示威衝突現場涉非法集結被捕。

阻差辦公和非法集結是最易被控的罪行之一,但也有新任區議員被控以其他罪名。沙田的李世鴻在9月1日被控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即《公安條例》第17B條「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最高可判監12個月;同一天,中西區的葉錦龍被警方拘捕,涉嫌刑事毀壞及襲警;刑事毀壞即《刑事罪行條例》第60條「摧毀或損壞財產」,如不涉及縱火,最高可判監禁10年。

另外,反對派的立法會議員朱凱迪、陳志全、梁耀忠、范國威、林卓廷、區諾軒、郭家麒,已在11月8日被警方預約拘捕,其中梁、林二人在區議會選舉中當選。這7人涉嫌觸犯《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19條「干預議員、立法會人員或證人」,最高可判處監禁12個月。

值得一提的是,香港終審法院上月已拒絕區諾軒、范國威就選舉呈請批出上訴許可,即時喪失立法會議席;兩人須在本月6日前搬離立法會大樓。

來源:北晚新視覺綜合 人民日報海外版 網友評論 北京日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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