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制特色:將經商失敗者打成刑徒 給予的口糧卻高於普通民眾

冷炮歷史 發佈 2020-01-02T08:08:52+00:00

耕戰群體是秦國制霸七國的基礎性保障根據秦國的法律,任何人如果因遭遇災禍而致貧,帝國將會給予必要的接濟。

無論是正規教科書或私人編纂的網絡段子,商鞅變法都無疑是秦國人笑到戰國時代結束的法寶。這種結論當然不是無中生有,畢竟古人也稱讚變法使大秦:民以殷盛,國以富強!

所以問題接踵而至,大秦帝國通過怎樣的具體手段實現民以殷盛?答案也非常明確。就是以各種靈活手段,應對許多人天生就具有的懶癌。

根據秦國的法律,任何人如果因遭遇災禍而致貧,帝國將會給予必要的接濟。為此,咸陽的宮廷會不惜大量向鄰國借糧。在《史記》和《左傳》中,曾多次記載秦國遭遇饑饉,向東面的晉國討要口糧。國君也會開放自己的私人獵場,專門給災民提供覓食場所。至於究竟獵到狍子與野豬,還是只能默默的刨樹皮和草根,就全憑個人本事。最後,還鼓勵本國的土豪們捐糧購買爵位,以便瞬間籌措大量物質。


但有心人不難發現,秦國的賑災措施並不包含開倉放糧。儘管對照秦簡中的相關條目可知,當時的官倉庫存並不匱乏,儲量甚至大得驚人。但國君愣是一毛不拔,認為這些物資只備戰而不能備荒。


因為根據大秦的祖制,唯有耕戰群體才算的上是正常人。前者提供儲備糧,後者則是打手,可謂相輔相成。包括工商人士在內的其他群體,則是不務正業的混子。在作為指導性文件的《商君書》中,就有大量批判、輕視和打壓本國工商業人士的內容。仿佛一切都是他們的錯,為了好逸惡勞而選擇更加投機取巧的行當。絲毫不符合秦國宮廷的耕戰一體主張。


後來的《韓非子》則為法家理論做了進一步完善。認定個人貧窮的原因,除了饑饉、疾病和犯罪外,就是自己懶惰。尤其是那些不要國君為耕戰人士提供的優惠,堅持從事工商業的冥頑之輩。表面上妄想暴富,實則是懶癌發作。如果在創業中不慎破產,就是命中注定的活該。但仁慈的大秦帝國,有義務代上天矯正行為不端的臣民。所以要在政策上打壓工商業者,治好他們的妄想症與懶惰。規勸更多人回到耕戰一體的正道上去。

即便是因各種原因被判為刑徒,秦人給予的基本保障也超過了普通人的評價標準。每月有作為口糧的粟米1.5石,明顯高於編戶齊民的人均0.7258石水平。且不說刑徒還有官家配發的衣物,而普通自由民去還得承擔賦役。可見在對待犯過錯誤的人時,大秦帝國確實是「寬厚」。

最理想的情況,出現在《史記-商君列傳》中。秦國當局會定期將那些經商失敗的破產者,算入新的信徒範疇。雖然被有的後世人罵為疲民和弱民之術,卻終究是給予更多關懷,讓普通納糧者「羨慕不已」。


此外,為了達到全社會的公平循環,大秦也經常由朝廷出面去把工商業者打窮。因為「貧益刑則富」的後半句,是「富者損之以賞,則貧」。畢竟,在一律不得過分經商的大秦模式下,還能悶聲大發財的人,肯定不是善茬。若要嚴格查處起來,自然是一抓一個準。朝廷也堅信民弱國強和國強民弱的千古真理,希望大部分人能生活在相同的水平線上。


於是,在這種特殊的脫貧致富理論指導下,大秦帝國不斷為有困難的群體施以恩惠。但事與願違,這套玩法在六國被兼并後就有些運轉不靈。後者在很長時間裡,一直為秦國提供必要的接濟口糧和商賈人士,也為打破咸陽的理想國而貢獻出更多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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