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美電子因傳銷被罰沒889萬元

同花順財經 發佈 2020-01-02T09:35:56+00:00

裁定書稱,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間,亞美電子在為廣州亞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推銷服務包的過程中,利用亞美科技公司網站、「車某」作為銷售平台,「車某」APP客戶端作為會員管理平台發展會員,要求被發展會員購買一台價格1431元的服務包成為會員,再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形成上

原標題:亞美電子因傳銷被罰沒889萬元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荊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廣州亞美電子技術有限公司非訴執行審查行政裁定書》顯示,廣州亞美電子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亞美電子」)存在傳銷行為,被裁定被沒收違法所得並罰款,共計約889萬元。

裁定書稱,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間,亞美電子在為廣州亞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亞美科技」)推銷服務包的過程中,利用亞美科技公司網站、「車某」作為銷售平台,「車某」APP客戶端作為會員管理平台發展會員,要求被發展會員購買一台價格1431元的服務包成為會員,再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形成上下線關係,並以直接或間接下線的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屬於傳銷行為。

天眼查顯示,亞美電子大股東為宋孝軍,剩餘10%股份由亞美科技持有。亞美科技屬於廣州博亞科技集團,而宋孝軍正是該集團的法定代表人及高管之一。亞美科技方面向時間財經表示,亞美科技是亞美電子的戰略投資方。

官網信息顯示,亞美科技是一家專注於車聯網大數據研究及應用的自主創新型高科技企業。公司成立於 2011年2月28日,目前主要的產品及服務是車智匯APP一站式平台,及相關硬體如智夢行AI車鏡、2012年公司自主研發的核心產品車智匯智能終端等車聯網相關產品。亞美科技曾向媒體表示,車智匯產品的推廣主要通過B端渠道獲取客戶,採取網際網路銷售模式直接面向C端個人用戶。

七級計酬

上述裁定書稱,2018年2月28日,荊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群眾舉報信,舉報廣州亞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荊州車智匯俱樂部丁某等,在荊州區域內涉嫌以銷售車智匯產品服務包的形式從事傳銷傳動。荊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18年4月10日立案調查。

經查證,2017年9月1日,亞美電子與亞美科技簽訂《經銷商總代理協議》,成為亞美科技車智匯產品服務包(以下簡稱服務包,含車載OBD接口智能盒、五年服務期,五年質量保證、一年免費全國道路救援、一年違章查詢等)全國總代理,代理期限一年,代理價格350/台。

亞美電子利用亞美科技公司網站、「車某」作為銷售平台,「車某」APP客戶端作為會員管理平台發展會員,要求被發展會員購買一台價格1431元的服務包成為會員,再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形成上下線關係,並以直接或間接下線的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

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前,所有用戶須經上線會員推薦購買價值1431元服務包一台才能成為會員,並獲得發展下線會員的資格,依層級享受市場獎勵。自已直推5台(人)並通過直推的5人發展下線累計達到15台(人),自然晉級為經銷商,並獲得直推獎勵430元/台(人)。

以此類推,根據每個層級直推和下線發展的業績,會員可以依次晉升為區縣代理商、金牌區縣代理商、市級代理商、金牌市級代理商、省級代理商、金牌省級代理商,並依直接或間接的業績獲得報酬。從2018年6月開始,被執行人對上述銷售模式進行了調整,除會員稱謂和獎勵條件等有所變化外,其它沒有變化。

亞美電子的計酬方式中個人直推獎勵為430元/台,七級代理高銷售級差獎勵,從經銷開始,其團隊每發展1台(人),可獲得85.86元獎勵,高於經銷高層級的代理商,依據下級的銷售業績獲取級差獎勵。此外,亞美電子還有平等獎勵、晉級獎勵等獎勵制度。

截止2018年8月6日,亞美電子在湖*省區域內市場共推廣會員14342人,按地域分類,涉及全省17個地市州。

目前仍在做傳銷?

除了上述荊州市沙市區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書,關於亞美電子、亞美科技及其相關公司的裁定書還有多份。

比如,今年11月1日公布的《湖北省蘄春縣人民法院行政裁定書》中,湖北蘄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查處亞美科技涉嫌傳銷一案中,向法院申請凍結該公司一系列帳戶資金2000萬元。

9月30日,裁判文書網公布荊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查處亞美科技等13家公司涉嫌傳銷一案中,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同意對涉案金融帳戶予以凍結。

2018年11月4日,在通山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與亞美科技非法傳銷一案中,湖北省通山縣人民法院裁定對通山縣公安局已經凍結的被申請人廣州亞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金融機構中的存款1000萬元繼續予以凍結。

據中國網科技報導,除了上述司法文書披露的信息,貴陽市工商局、湖南常德工商局武陵分局、湖南寧鄉市執法部門等對「車智匯」涉嫌傳銷進行過查處或整治的消息也見諸於媒體。

對於上述荊州市沙市區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書,亞美科技方面向時間財經表示,車智匯產品的推廣方式,是通過B端渠道獲取客戶,採取網際網路銷售模式直接面向C端個人用戶。此前,公司對銷售體系的管理有不足之處,導致了銷售體系內出現傳銷等問題。目前公司已經對銷售體系進行了嚴格的整頓。

不過,一直跟進車智匯傳銷問題進展的小陳(化名)向時間財經表示,自己的姐姐因為做車智匯連工作、小孩都不管了,一天到晚就想拉人頭,搞得眾叛親離,怎麼勸都不聽。據其了解,車智匯的傳銷在廣東的規模可能比湖北等地更大。從被裁定為傳銷到現在,車智匯仍然在做傳銷,但更換了模式。

亞美科技方面否認了該說法。

虛假宣傳?

此外,有舉報者稱,車智匯推廣人員向其宣稱,車智匯或亞美科技是發改委、工信部支持的項目,被列為國家「十三五」重大項目,獲得發改委等部門資金支持、政策扶持。廣東衛視中英文主播鄧璐等公眾人士也在宣傳推廣車智匯。

時間財經查閱工信部官網發現,工信部通過「部長郵箱」多次公開否認了車智匯或亞美科技及其相關公司受到工信部支持、車智匯是「國家重大項目」等傳言。

時間財經獲得的資料顯示,廣東省發改委曾在2018年6月25日澄清稱,車智匯項目獲得備案立項後,曾申請國家數字經濟試點重大工程專項發展資金支持,但未獲得國家批覆;廣東省和廣州市的發展改革部門均未曾對該項目給予任何形式的財政支持。截至當時,市級以上發改系統均未曾對該項目給予財政支持。此外,廣東省發改委還在回覆中稱,會在核實的基礎上適時啟動相關法律程序,制止任何損害政府信譽的不法行為。

廣東衛視中英文主播鄧璐也於今年7月在微博公開否認了「推薦」車智匯一說。

對此,亞美科技方面表示,車智匯或亞美科技確實未曾獲得發改委、工信部特殊支持,如資金支持、政策扶持等,也不是所謂的國家「十三五」重大項目。車智匯、亞美科技只是做了備案、取得了入網許可證,入網許可證是聯網設備必需的許可證。車智匯也不曾被鄧璐等人推薦或推廣。這些說法為虛假傳言,並非來源於亞美科技,傳言來源需確認。截至發稿,時間財經未獲得亞美科技確認的傳言來源。

來源: 企業觀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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