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師注意了!上海律協將設置「警示台」公布違規案例丨律新社在現場

律新社 發佈 2020-01-07T10:42:56+00:00

律新社丨編輯部出品1 2020年1月6日下午,上海市律師協會舉行新聞發布會,曹志龍副會長到會宣布上海市律師協會將設置「警示台」,通過發布違規案例、類案分析、風險預防、合規指引等,將懲戒與教育相結合,以案說法,讓更多律師了解和學習律師執業規範,降低上海律師違規行為的發生率。

律新社丨編輯部出品

1 2020年1月6日下午,上海市律師協會舉行新聞發布會,曹志龍副會長到會宣布上海市律師協會將設置「警示台」,通過發布違規案例、類案分析、風險預防、合規指引等,將懲戒與教育相結合,以案說法,讓更多律師了解和學習律師執業規範,降低上海律師違規行為的發生率。

上海市律師協會一貫重視律師行業的行業紀律建設,多年來,上海市律師協會紀律(懲戒)委員會依照規則處分了一些違反行業紀律的律師及律所,並且在全國率先制定了《上海市律師協會律師執業利益衝突認定和處理規則》《上海市律師協會會員處分程序規則(試行)》《上海市律師協會律師執業行為規範(試行)》等,秉持嚴管厚愛的理念,大力維護上海律師形象,促進上海律師業的健康發展。

但是近年來,隨著律師人數增多,律師業務的增多,上海律師違規行為投訴量呈逐年上升趨勢;另外隨著移動網際網路的發展,律師獲取行業資訊和執業警示不再僅限於律所,而是更多從移動網際網路上獲得。為了適應新形式的發展,應對外來發展,上海市律師協會紀律(懲戒)委員會本著對律師違規行為的嚴管和對律師行業厚愛的初心,將懲戒、教育與預防相結合,特別設立「警示台」。

「警示台」將在上海市律師協會網站「東方律師網」上開闢專欄定期發布,並且在上海市律師協會公眾號上定期發布,發布周期為一個季度,發布的內容包括:

  1. 紀律(懲戒)委員會近期工作情況,包括投訴數量、立案調查數量,以及處分數量和近期高發案件類型。


  2. 集中公布某同類型違規處分案件的處分決定書,歸納、分析、研究這類案件的特點和相關規定。


  3. 定期發布行業風險預防提示與合規指引。


  4. 其他與律師執業紀律相關的問題。

曹志龍副會長介紹,第一期「警示台」將在2020年第一季度推出。

上海市律師協會紀律(懲戒)委員會楊偉東主任藉此機會簡要介紹了紀律(懲戒)委員會2019年工作情況。

本屆紀律(懲戒)委員會首先確立了工作指導思想和工作思路,在既有水平上求進步、求創新。本屆紀律委工作的指導思想是:懲戒與預防並重,處分與教育相結合;做好上海律師的風控員、守門員、消防員,重在預防;用好紅線思維、底線思維、法律思維;專業素養與執業紀律、職業倫理並重;嚴管厚愛,依規處理,把每個案件都做成精品;以案例為抓手,總結規律,梳理成冊,抓好宣傳教育。

其次進行了團隊建設,加強了紀律委委員的培訓和交流,讓紀律委的新老委員熟悉了相關規則,以及行業懲戒處分的辦案程序和一般工作原則,明確了作為紀律委委員的責任和擔當。並且對紀律委委員工作進行量化考核,激勵了每一位委員的工作熱情,保持了紀律委持續戰鬥力。

再次,改進工作流程和案件調查周期,進一步完善和改進了紀律案件從立案、調查、表決和作出處分決定的程序,提高了效率,加快了案件處理,大大縮短了會議時間和加大了案件透明度。案件調查實行6321原則,一組調查員在接到案件後,應在立案後一個月內調查完畢,二個月內提交調查報告,最遲應在三個月內提交調查報告,案件從投訴人投訴、立案調查,至調查報告交稿應在有效投訴後六個月內完成,進行時限控制,確保案件處理流程。2019年年底,紀律(懲戒)委員會還下設調查委員會,增加律師違規案件的調查員近90名,以加快案件調查和處理。

最後,紀律(懲戒)委員會進行了違規案件類型化研究,並且著手編撰《律師執業規範手冊》。為了縮短案件處理時間,統一懲戒的尺度,對於違規案件進行類型化研究,探索同類案件的特點,制定了指導性原則,適當標準化,從而縮短後續同類案件的調查和處理的時間,也為行業管理、違規預防和治理提供了智力支持。

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25日,上海市律師協會紀律部共接聽來電投訴及諮詢共計1371次;接待到訪協會的投訴人407次,共受理投訴案件431件。安排市律協理事、紀律委委員值班46人次,接待被投訴律師及閱示案件材料共284件。全年共召開紀律委主任會議6次、紀律委全體會議4次,舉行聽證會議11次。紀律委主任會議共決定設立違紀專案112件;經紀律委全體會議討論、表決,作出行業處分64,走完所有程序,已正式公布的處分36件,其中訓誡處分3件,警告處分5件,通報批評處分14件,公開譴責6件,中止會員權利十個月1件,中止會員權利六個月2件,中止會員權利五個月1件,中止會員權利四個月3件,中止會員權利三個月1件

上海市律師協會秘書長助理兼紀律部主任李旻介紹了第一期「警示台」將公布的案件類型——違規會見。

違規會見是上海律師高發違規事項,所謂違規會見,系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違反有關規定,攜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親屬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會見,將通訊工具提供給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或者傳遞物品、文件等的違規情形,屬於《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為處分規則(試行)》第七節以不正當方式影響依法辦理案件的違規行為的類型。

根據《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為處分規則(試行)》第三十五條的規定,違規會見的行業處分結果為:給予中止會員權利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取消會員資格的紀律處分。另有從重、從輕、 減輕或免予處分情節的,還需結合相應情節進行處分。同時,違規會見還違反了司法部《律師執業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照《律師法》第四十九條相關規定,由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的區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給予停止執業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處罰,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吊銷其律師執業證書的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規會見是處分非常重的一類違規事項,全體律師需要認真學習相關規定,謹慎從事。

責任編輯:Jessica | 版面編輯: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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