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吧與唱鴨口水戰背後的傳統K歌困境

同花順財經 發佈 2020-01-20T14:53:46+00:00

就在近日,兩款移動K歌軟體因為音樂功能高度雷同「打」了起來:老牌傳統移動K歌軟體――唱吧10.0.0版本上線了彈唱功能,但無論從功能還是介面設計來看,都與主打彈唱的新生移動K歌軟體――唱鴨極為相似。很快,唱吧被指抄襲唱鴨。面對唱鴨的指責,唱吧方面認為功能相似很正常,並稱唱鴨是在「

伴隨著移動K歌軟體的普及,唱歌逐漸成為一件隨時隨地想唱就唱之事。但隨著用戶類型的越來越多,僅滿足唱的功能已遠遠不夠,移動K歌軟體還必須不斷豐富音樂功能和娛樂玩法。

就在近日,兩款移動K歌軟體因為音樂功能高度雷同「打」了起來:老牌傳統移動K歌軟體――唱吧10.0.0版本上線了彈唱功能,但無論從功能還是介面設計來看,都與主打彈唱的新生移動K歌軟體――唱鴨極為相似。

很快,唱吧被指抄襲唱鴨。面對唱鴨的指責,唱吧方面認為功能相似很正常,並稱唱鴨是在「碰瓷營銷」。隨後,唱鴨則表明已發出法務函,唱鴨負責人李陽更是直言,歡迎競爭創新共同做大,但赤裸裸的抄襲只會導致低水平競爭。

目前,多數網友認為唱吧的確是在抄襲,但也有網友認為唱鴨有借勢營銷的可能,畢竟之前從未聽說過唱鴨這款移動K歌軟體。於是,如何判定是否構成抄襲成為整個事件的焦點。

唱吧與唱鴨在「打架」

近日,自媒體博主「音樂先聲」發微博稱,唱吧上線的彈唱功能與之前主打彈唱的唱鴨高度相似,並直指其是「像素級抄襲」。

唱吧隨後否認了這一說法,其在官方微博中回應道:彈奏這個功能行業里早就有,多年前節奏大師等應用都是彈奏類。唱吧推出唱吧彈唱完全是基於用戶需求的創新,並且很快還會上線更多新玩法,抄襲一說純屬碰瓷營銷。

唱吧內部人士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此次純屬被(唱鴨)蹭熱度了,唱吧彈唱功能與以往的眾多彈唱玩法有很多不同,創新了多種全新功能點,都是其他平台沒有的。該人士還向記者進一步介紹稱,產品有很多獨創的地方,如獨創彩色歌詞對應相同顏色和弦按鍵,精準對應歌詞與和弦鍵位;獨創彈奏時切換節奏型功能,滿足同一個段落演奏不同的效果,強化音樂的表現力;獨創鋼琴滑奏特殊技巧,完美呈現現場演繹效果,為彈奏錦上添花;獨創彈奏結尾技巧,讓作品華麗收尾;獨創找調功能,幫助用戶快速找准起唱音;獨創自動生成彈唱視頻功能,無需後期繁瑣編輯,快速生成精美視頻。

不過,唱鴨也毫不示弱,隨後也在官方微博發布聲明稱,已經準備好了法務函,會通過法律來維權。記者注意到,該微博評論下已有不少網友紛紛支持唱鴨維權。

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副主任、中國政法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研究員趙占領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侵權的評判標準主要是看原告軟體介面是否有獨創性設計,以及被告介面的主要部分和原告介面設計的主要部分是否相似。關鍵是「要判斷是否為主要部分,因為有的介面設計很簡單,大家都會有這部分,這種就不算」。

對此,記者分別對唱吧和唱鴨進行體驗。就唱鴨來說,其提供歌曲中的某一片段,用戶可以選擇喜歡的樂器,如鋼琴、吉他、國風樂器、管弦樂等來進行操作,根據歌詞上的彩色提示按下對應顏色的按鍵,邊彈邊唱邊錄製,並通過加鼓點或和聲、混響來對作品進行潤色,最終保存並發布。

而唱吧彈唱板塊的介面設計與唱鴨高度相似,無論是歌詞的音符形式、樂器選擇,還是按鍵顏色、音效添加,都與唱鴨大同小異。

那麼,究竟是抄襲還是在借勢營銷?網際網路分析師丁道師認為,這種現象網際網路行業經常發生,究竟最終結果如何還要等待法律裁決。對於品牌知名度較低的唱鴨來說,此事其實利大於弊,可以提高它在行業的知名度。

傳統與創新間「掙扎」

什麼是彈唱?即通過不同顏色、不同位置的圖標提示,在不會任何樂器的情況下就可以實現自彈自唱。

據記者了解,唱鴨系阿里巴巴創新業務群孵化的音樂類創新產品,2019年5月正式發布。和傳統的唱歌App不同,唱鴨只選取歌曲中約30秒的某一片段,用戶通過選擇「樂器+清唱+鼓點+音效」,就可以完成一個屬於自己的原創曲目。目前,唱鴨已經有吉他、鋼琴、尤克里里、管弦樂、琵琶、古箏、B-BOX、放克電鋼等幾十種樂器或伴奏音。作為國內首款彈唱App,上線半年,唱鴨MAU保持月均超180%的增幅,其中超八成用戶為95後。

相比之下,功能較為傳統的唱吧則顯得不那麼有活力。天眼查顯示,唱吧成立於2011年,同年11月30日,唱吧獲得藍馳創投、東方富海數百萬美元A輪融資;2012年8月13日,獲得紅杉資本中國、藍馳創投1500萬美元B輪融資;2014年9月25日,獲得中信領投的數千萬美元級別C輪融資;2015年8月19日,唱吧在華金資本、普華資本的幫助下完成了D輪融資,融資金額4.5億元;2016年1月23日,汪涵、何炅、謝娜聯合投資了唱吧,投資金額未披露;同年3月17日,和君資本、金鼎資本、千杉投資等資本參與了唱吧的E輪投資,投資金額未披露。

作為國內最早的移動K歌軟體之一,唱吧上線初期收穫了大批用戶,2013年10月用戶量便突破1億。不過,2014年,騰訊推出了同類產品全民K歌,與唱吧展開了激烈的競爭。易觀數據顯示,2018年第四季度,全民K歌的活躍用戶數是排名第二唱吧的3.03倍,日均使用時長也達到了2.26倍。

除了全民K歌,以抖音、快手等為主的短視頻平台近年來也吸引走了大量用戶,單純做音頻似乎已經很難取勝了。這對於包括唱吧在內的移動K歌軟體而言,如果不在現有的K歌、修聲、音頻分享等既有功能的基礎上有所突破,用戶的留存與拉新困難將成為這類App不得不面對的困境。

在此背景下,唱鴨跳出了已有App的局限,用彈唱功能滿足了年輕用戶演奏樂器、創作優質音樂的需求,成為一個玩音樂的載體。

不過,唱鴨主打的彈唱功能雖然具有獨特性,但在短時間內難以躍升成為行業內主要的App。丁道師認為,「雖然唱鴨確實給年輕用戶找到了表達自我的新潮方式,但它的用戶規模和體量還不高。」

衝擊與維權需「應戰」

在丁道師看來,現在人口流量紅利在逐步降低,並且對於唱吧這類App來說,其產品形態已經十分成熟,很難再次創新,只能塑造一款全新的產品來打破創新的邊界。

「致使唱吧這兩年陷入發展頹勢的不是後來者,而是抖音和快手這類短視頻平台,它們搶奪了包括唱吧、微信、微博等網際網路平台用戶的時間,相比抖音快手,唱吧的展現形式並不豐富,單靠推出(彈唱)這一項服務重新回歸快速增長的軌道難度仍然很大。未來,唱吧要更進一步還是要學習短視頻的展現形式,而不是基於目前的形態來做微創新。」此外,除了短視頻,電子商務、遊戲、直播等形式都可以進行嘗試。

據了解,唱吧目前已經推出了視頻作品的創作和分享社區,未來發展如何還要進一步觀察。

除此之外,產品實現創新的另一個難點在於,行業內抄襲現象普遍,違法成本太低。趙占領向記者表示,一旦判定構成著作侵權,法律規定的賠償標準首先是原告的實際損失,如果不能判定就看被告的侵權所得。「如果都無法證明,就由法院制定法定賠償,根據侵權情節、持續時間長短等因素來酌定一個金額,這個金額一般不會超過50萬元」。

趙占領還指出,法律有明確規定來保護智慧財產權,但判定有時會有困難。「相關著作權法有規定,產品可以依據法律進行民事訴訟和行政舉報,但有時不太好量化,是否構成實質相似還要根據具體案例來判定。」

來源: 國際金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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