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30畝的豪華別墅!揭秘「文三爺」的發家路

歷城檢察 發佈 2020-01-20T17:53:33+00:00

「文三爺」有一座占地30畝的豪華別墅,是當地地標,但風光住所後卻是不風光的發跡路。首犯文烈宏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行賄罪,強迫交易罪,開設賭場罪等15罪,數罪併罰,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24名犯罪集團成員分別被判處二十五年至一

「文三爺」有一座占地30畝的豪華別墅,是當地地標,但風光住所後卻是不風光的發跡路。檢察機關受理該案後,是黑惡犯罪的一個不放過,不是黑惡勢力的一個不湊數——

該案庭審現場

強迫交易、非法拘禁、敲詐勒索……以湖南省長沙市為據點的文烈宏及其涉黑犯罪團伙可以說是作惡多端。2019年6月19日,湖南省高級法院對文烈宏等25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進行二審宣判:全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首犯文烈宏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行賄罪,強迫交易罪,開設賭場罪等15罪,數罪併罰,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24名犯罪集團成員分別被判處二十五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

至此,這起涉案金額12億餘元,由全國掃黑辦、最高檢、公安部掛牌督辦的重大涉黑案件,終於塵埃落定。

「文三爺」編織「黑網」。小時候被喚作「文三伢子」,混跡社會後得名「文三爺」

長沙市望城區橋驛鎮民福村,有一個占地近30畝的別墅,是當地的一個標誌性建築,該別墅擁有高聳圍牆、獨立庭院、氣派泳池。這座別墅的主人,就是文烈宏。1969年出生的文烈宏在其兄弟姐妹中排行老三,小時候就被喚作「文三伢子」,混跡社會後得名「文三爺」。1997年以來,文烈宏因多次隨意毆打他人、賭博作弊,在望城一帶素有惡名。

自2002年始,文烈宏以開設賭場、組織賭局、提供賭資結算,吸引、招攬眾多企業主參與賭博活動,從中抽頭漁利。隨著高利放貸規模不斷擴大,文烈宏便開始網羅馬仔,採用非法拘禁等暴力手段追討高利貸債務和賭債,以確保收回高利貸本息、維護賭場秩序。

2010年2月,文烈宏以公司名義從事高利放貸,並成立湖南宏大典當有限公司。自此以文烈宏為組織、領導者,參與人數眾多,以高利放貸、開設賭場、暴力討債等違法犯罪活動為主業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逐步形成。

承辦檢察官介紹,該犯罪組織人數眾多,結構嚴密,層級分明,分工明確。在長期的違法犯罪活動中,逐漸形成了一些不成文的規約和紀律,比如該組織成員必須等級有序,馬仔不得越級聯絡報告;馬仔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維護「老大」權威;對該組織要忠心,如若背叛將受嚴懲;骨幹成員單獨受領任務,重要事項當面授意,相互之間不得私自聯繫及打聽情況。

據了解,該犯罪組織及其成員通過有組織的長期實施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敲詐勒索、強迫交易、詐騙、開設賭場、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80餘起,攫取了巨額經濟利益,至案發被扣押、查封的現金及財物折款高達12億餘元,致使近10人被毆打致傷,間接導致2人死亡,7家知名企業被逼重組、破產,4個房地產項目資金鍊斷裂,嚴重破壞經濟秩序和社會生活秩序。

2017年2月15日,湖南省公安廳成立專案組,將文烈宏案指定由常德市公安局管轄,並從常德、長沙、湘西等地抽調百餘名精幹警力參與辦案。28日,專案組在長沙市開展集中抓捕行動,將文烈宏、佘彬、龔浩等主要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隨後,該組織其他成員也相繼落網。同年6月21日,對該案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立案偵查。

分罪名分案分人審查。常德市檢察院檢察長擔任專案組組長和第一公訴人

案件移送檢察機關後,湖南省檢察院主要領導就案件辦理、財產處置、分案審理等作出了明確指示,成立了專案組,並派專人進行督導和指導,集中人員、集中時間全力辦理該案。

「按照『分罪名分案分人審查、主承辦檢察官總負責』的工作思路,將任務分解到人,將責任落實到人,在堅持分工負責的基礎上,實現了辦案力量的靈活組合。」湖南省檢察院副檢察長印仕柏介紹,全省三級檢察機關非常重視該案的辦理,該案辦理由省檢察院直接指導,常德市檢察院檢察長余湘文擔任專案組組長和第一公訴人。專案組詳細繪製了涉黑組織的組織結構圖,制定了辦案進度表,規定了每一項具體工作完成的時間節點,嚴格把握辦案進度,依法推進案件辦理,確保案件辦理在法治軌道上運行,經得起法律和歷史的檢驗。

「組織特徵、經濟特徵、行為特徵、危害性特徵是認定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需要的四個基本特徵。」承辦檢察官介紹,在文烈宏涉黑一案中,嫌疑人所犯罪行不僅具有傳統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特點,而且法律關係異常複雜。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是該組織攫取非法利益最主要的方式,在認定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四個特徵,特別是經濟特徵和危害性特徵的認定上較為複雜。因為該案中諸多案件刑民交叉,民間借貸、合作開發、建築施工等民事糾紛與強迫交易、敲詐勒索、虛假訴訟等刑事犯罪交織,呈現出各種複雜的法律關係,甄別難度大。

「該案涉案人員眾多,犯罪事實複雜,涉案罪名多達十幾個,斂財數額巨大,既要釐清領導者、積極參加者、一般參加者,也要釐清哪些是組織犯罪,哪些是個人犯罪,哪些是刑事犯罪,哪些是民事侵權,必須找准證據,嚴格依法辦案。」余湘文介紹說。

審查報告達100餘萬字。檢察官審看了2600小時的同步錄音錄像,並轉化為文字

「我們確定了分案原則,即涉黑與不涉黑的分開;組織者、領導者及骨幹成員與一般參加者分開;有親屬關係的分開,例如文烈宏與其女兒文雅、外甥郭卓等分開;先審理主案再審理其他案件。」余湘文介紹,實踐證明,分案方案對於提高庭審效率,快速推進庭審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文烈宏等4人的主案,用時6天審理完畢,而另外兩個涉黑輔案分別只花了2天和1天半的時間,為辦案組尋找確認事實證據留下了充足的時間。

在證據關口,公安機關最初移送卷宗材料290冊、犯罪嫌疑人39名、違法犯罪事實70餘起。檢察機關訊問犯罪嫌疑人52人次,覆核被害人及證人43人次,接待律師35人次,提出補查意見477條,經過二次退回補充偵查,新增卷宗71冊。

針對涉黑犯罪的經濟特徵,專案組充分挖掘文烈宏「長沙現金王」這一稱號的來歷和內涵,並從該組織為成員提供逃跑經費、發放「封口費」,為因作案被羈押的成員提供生活費,以及為樹立組織權威打壓對手、尋求保護、政治撈金等全面收集、補充證據。

對於查扣資產的確權,專案組對12億多元的涉案資產、1000多個銀行帳戶,一一審查甄別,補充卷宗材料13冊,「光案卷就擺滿了一整間辦公室」。

檢察官還審查了訊問文烈宏長達2600小時的同步錄音錄像資料,並將同步錄音錄像轉化為文字,與訊問筆錄核對進行審查。文烈宏案涉黑罪名審查人常德市檢察院員額檢察官柳回軍說:「審查工作完成後,還經常感覺文烈宏的聲音在耳邊迴蕩。」最終,該案審查報告長達1500餘頁100餘萬字。

在訴訟關口,嚴格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權益,為每一個被告人和被害人送達了相關權利和義務告知書,並為辯護人提供了全案電子卷宗;與檢察機關監所檢察部門溝通,協調看守所充分保障了辯護人和被告人的會見權利;對辯護人提出的請求,一一進行書面回復。犯罪嫌疑人姚躍的辯護人提出姚躍身體狀況不好,辦案組隨即協調安排對姚躍身體狀況進行鑑定。

在法律適用關口,檢察機關嚴格依法認定組織內犯罪事實和組織成員,在查清每一筆違法犯罪事實的基礎上,對每一名涉案人員的行為、地位、作用綜合全案進行評判,既形成了分罪名的審查報告,又形成了分個人的審查報告,在此基礎上形成全案綜合報告。

既不「降格」也不「拔高」。審查後認定4人不構成涉黑犯罪,另追訴1人,最終認定涉黑組織成員25人

「堅守法治,嚴格把關,依法監督。」湖南省檢察院掃黑辦負責人介紹,在文烈宏案件辦理中,湖南省檢察機關堅守法律底線,既不「降格」也不「拔高」,立足「打准打實」,強化證據審查,依法準確認定黑惡勢力犯罪,把好案件質量關。

姚躍與文烈宏是橋驛鎮的同鄉。最初,文烈宏正是在姚躍的介紹下,結識了張某、樂某等一些企業老闆,開始了他的設套詐騙之路。2010年2月,在姚躍的幫助下,文烈宏註冊成立湖南宏大典當有限公司,對涉黑組織進行企業化運作和管理。2014年,又是在姚躍的建議下,文烈宏對時任湖南省公安廳、長沙市公安局相關領導(均已判決)進行腐化「圍獵」,拉攏國家工作人員充當其黑社會性質組織的「保護傘」。

其女兒文雅雖然直接參與組織內的犯罪活動較少,但相當於整個組織的管家,其實際管理控制組織銀行帳戶40多個,用於轉移、劃撥涉案資金。經統計,這些帳戶進出資金流水總額高達150餘億元。

對於偵查機關認定的罪名,檢察機關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嚴格把握構成要件,否定了如串通投標罪、虛假訴訟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等罪名。常德市檢察院經審查後,還依法認定4人不構成涉黑犯罪,另追訴1人,最終認定組織成員25人。

同時,對多個罪名依法追加了犯罪事實。如敲詐勒索罪,追加一筆犯罪事實涉案金額2293萬元;強迫交易罪,追加兩筆犯罪事實,涉案金額共計3776萬元,從而將文烈宏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升格法定刑。這些犯罪事實,最後被法院判決全部予以認定。

為充分準備庭審,專案組在全面熟悉案情、證據、法律的基礎上,反覆推敲、修改製作預案達2000餘頁,調整預案20餘次,整理出共性和個性問題200多個,歸納辯護觀點及答辯意見300餘條,舉證、質證提綱修改了28次,公訴意見則七易其稿。在最後的公訴意見中,公訴人從保護公民人身權利,維護企業家合法利益,為民營經濟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等角度深入闡述,當庭釐清事實、釋解疑問、宣傳法律、傳播正義。

2019年1月,湖南省常德市中級法院對該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6月,湖南省高級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案後說法

湖南省常德市檢察院檢察長余湘文

黑惡勢力是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的毒瘤,是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的頑疾,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更是嚴重的刑事犯罪,必須堅決依法予以打擊,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雷霆聲威下,文烈宏黑社會性質組織從猖獗一時最終走向徹底覆滅,背後的「關係網」「保護傘」被連根拔起,徹底剷除,使得社會正義得以伸張,被該犯罪組織破壞的社會生態也得以修復。

在辦理該案的過程中,檢察機關堅持全面履職,依法辦案,嚴把事實證據關、訴訟程序關、法律適用關,圍繞涉黑犯罪的四個特徵、各罪名的構成要件、涉案資產的權屬確認、涉黑人員的審查甄別、「保護傘」的審查認定等方面開展了大量的細緻工作。檢察機關以高度的政治自覺,堅定的法治信念,勇於擔當,攻堅克難,堅持「穩、准、狠」打擊重大涉黑犯罪,依法順利完成了該案在檢察環節的各項工作。

該案的成功辦理,彰顯了檢察機關貫徹落實黨中央的決策部署,打擊黑惡犯罪,掃除黑惡勢力的決心;也彰顯了檢察機關履行法定職責,保護公民人身權利,維護企業家合法利益,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的決心。在今後的工作中,檢察機關將繼續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向縱深發展,為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公平正義提供更優質的法治產品,貢獻更多的檢察力量,切實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和穩定。

來源:中國長安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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