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為「氣候難民」做出里程碑式裁決

觀察者網 發佈 2020-01-20T23:04:56+00:00

專家表示,這是首個此類判決,它代表著一個法律「臨界點」,也為那些因全球變暖而受到威脅的人未來的保護請求「打開了大門」。

【文/觀察者網 徐蕾】氣候變化正引起國際社會越來越多的關注。

據英國《衛報》當地時間1月20日報導,聯合國人權委員會(United Nations human rights committee)做出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裁決,即政府將「氣候難民」送回可能受到氣候危機威脅的國家是非法的。

專家表示,這是首個此類判決,它代表著一個法律「臨界點」,也為那些因全球變暖而受到威脅的人未來的保護請求「打開了大門」。

報導稱,未來十年,全球變暖將導致數千萬人流離失所。

吉里巴斯的一位房主重建海堤,以保護房子 圖源:《雪梨先驅晨報》

該判決與泰提奧塔(Ioane Teitiota)一案有關,他來自太平洋國家吉里巴斯,該國被認為是受海平面上升威脅最大的國家之一。

泰提奧塔聲稱自己是世界上第一個氣候變化難民,2013年,他在紐西蘭申請保護,稱自己和家人的生命處於危險之中。2015年,紐西蘭拒絕了他的保護申請,他因此受到了全球的關注。

隨後,泰提奧塔在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上辯稱,紐西蘭拒絕他的行為侵犯了他的生命權。

委員會聽取了泰提奧塔的證據,比如,因為海平面上升導致其他島嶼變得不適合居住,他居住的南塔拉瓦島人口從1947年的1641人增加到2010年的50000人,已經過度擁擠,導致了社會暴力等問題。

泰提奧塔還談到,由於地下水位的鹽鹼化,淡水缺乏,農作物難以生長,給他的家庭帶來了嚴重的健康問題。他說,由於預計吉里巴斯將在10到15年內無法居住,留在那裡讓他的生命受到威脅。

但是最終,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支持紐西蘭移民法庭和法院的決定,理由是吉里巴斯在未來10到15年才有風險,現在就採取這樣的保護措施未免會太投機,因為這個時間段可以讓吉里巴斯在國際社會的幫助下,「採取積極的措施,在必要時再遷移人口」。

儘管如此,此案還是引發了國際社會對「氣候難民」的關注。

據《雪梨先驅晨報》報導,該委員會表示,處於危險中的人不應該等到生命受到迫在眉睫的威脅才受到保護,他們應該更早得到保護。

此次,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裁定各國政府將「氣候難民」送回可能受到氣候危機威脅的國家是非法的,雖然該判決對各國沒有正式約束力,但它指出了各國根據國際法承擔的法律義務。

新南威爾斯大學卡爾多國際難民法中心主任簡·麥克亞當教授表示,「真正重要的是,為什麼說這具有里程碑意義,是因為委員會認識到,在未來的某個時間,如果沒有強有力的氣候行動,根據國際人權法,政府將會被禁止將人送往有生命危險或將面臨不人道待遇的地方。」

本文系觀察者網獨家稿件,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