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人民法院集中發放20萬元工資 農民工開開心心回家過年

河南日報農村版商丘 發佈 2020-01-20T01:01:15+00:00

1月20日上午,永城市人民法院舉行涉農民工維權案件工資款集中發放儀式,16名農民工拿到了被拖欠的20萬元工資。



1月20日上午,永城市人民法院舉行涉農民工維權案件工資款集中發放儀式,16名農民工拿到了被拖欠的20萬元工資。

據悉,2019年12月12日,永城法院涉農民工維權專業合議庭接到馬小蘭等34名涉及農民工討薪諮詢,永城法院了解到, 2018年7月至2019年1月期間,馬小蘭等人跟隨王某在永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廠區幹活。但是工資拖欠未結清, 該工地項目是山東某集團有限公司分包給王某的。

2019年1月28日, 馬小蘭等人在永城市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對工資進行核定,山東某集團有限公司及王某對拖欠各個農民工工資數額分別進行確認。確認後,山東某集團有限公司僅支付20萬元,下欠34位農民工工資共計60餘萬元至今未付。馬小蘭等34名農民工在討薪無果的情況下,想通過司法程序討薪。了解情況後,對他們進行法律講解,並向主管領導進行匯報,永城市人民法院領導高度重視,指示承辦法官宋倩及時關注,要求快立快審快結。


宋倩迅速與立案庭的工作人員一起,指導當事人提供證據及立案的相關材料,針對農民工訴訟能力不佳的情形,及時與永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溝通,請求對34位農民工給予法律援助,永城市法律援助中心迅速辦理了相關援助手續,指派高素質法律工作者為34位農民工提供法律服務。同時,該院開通農民工維權立案「綠色通道」,指導永城市法律援助法律工作者協助當事人網上立案,依法給予訴訟費緩交,當日即完成立案。立案當天,承辦法官即與山東某集團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取得聯繫,並將相關法律文書通過電子送達方式送達被告並依法調取永城市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相關證據材料。通過多次溝通,承辦法官於2019年12月18日組織雙方進行庭前調解,在調解未果的情況下,決定於2019年12月24日開庭,於2019年12月29日下判。

判決後,原告馬小蘭等34人與被告山東淄建集團有限公司對永城法院作出的(2019)豫1481民初10381號等34件判決均服判息訴,雙方達成長期履行和解協議。截至目前,第一批工資款履行到位。(記者 楊哲洋 通訊員 洪小輝 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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