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讓見孩子?拒付撫養費?你們都錯了

全國黨媒信息公共平台 發佈 2020-01-20T01:20:31+00:00

近日,大慶市杜爾伯特縣人民法院辦理的一場撫養費執行案件,讓這對父母明白了這個道理。孔某和吳某於2011年結婚,同年生育一子,因感情不和,二人於2018年8月離婚,法院判決孩子由母親孔某撫養,父親吳某每月應支付撫養費1000元。

來源:東北網

東北網1月20日訊(記者 唐繼厚)父母離異後,不要讓孩子成為一場失敗婚姻的犧牲品。孩子只有在父母雙方的關愛下才能夠健康的成長。近日,大慶市杜爾伯特縣人民法院辦理的一場撫養費執行案件,讓這對父母明白了這個道理。

孔某和吳某於2011年結婚,同年生育一子,因感情不和,二人於2018年8月離婚,法院判決孩子由母親孔某撫養,父親吳某每月應支付撫養費1000元。

支付6個月的撫養費後,吳某未繼續履行給付義務,孔某在索要無果的情況下,向杜爾伯特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幹警依法向吳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等法律文書,但吳某態度強硬,拒不履行。申請執行人孔某提供信息,吳某在某企業打工,每月有固定收入。

考慮到撫養費執行存在長期性特徵,如果簡單對吳某財產進行扣劃,可能使其產生更嚴重的牴觸心理,導致雙方當事人矛盾加深,不利於問題的根本解決,執行幹警決定弄清吳某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條件下不給付撫養費的原因。

經過多次溝通,吳某終於袒露心聲:只因孔某以各種理由不讓見孩子,還不斷給孩子灌輸不良信息,導致孩子漸漸疏遠自己,一氣之下,才決定採取不給撫養費的辦法進行「報復」。執行幹警充分向其釋法明理,告知其給付子女撫養費是其法定義務,不能因為有情緒就違反法律規定。

隨後,執行幹警又來到孔某家中做其思想工作。孔某起初情緒比較激動,哭述吳某對他們母子的冷漠,執行幹警耐心勸說其換位思考,使其充分認識到父母雙方在孩子成長過程中起著同樣重要的作用。孔某態度有所轉變,表示今後會配合吳某行使探視權。第二天,吳某主動將撫養費送到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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