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耐藥肺結核納入門診特殊病管理啦

文山日報 發佈 2020-01-20T04:17:04+00:00

近日,雲南省醫療保障局印發了《關於做好耐藥肺結核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確從今年開始,將耐藥肺結核納入門診特殊病管理,有效提高耐藥肺結核患者保障水平。

近日,雲南省醫療保障局印發了《關於做好耐藥肺結核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確從今年開始,將耐藥肺結核納入門診特殊病管理,有效提高耐藥肺結核患者保障水平。

為什麼出台這個文件?

肺結核是通過呼吸道傳播,傳染性強,嚴重危害人民群眾健康的重大傳染病。

我省已將活動性肺結核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管理,有效緩解了絕大多數肺結核患者用藥費用負擔。但還有部分對利福平等肺結核主要治療藥物出現耐藥性的肺結核(以下簡稱耐藥肺結核)患者,需要服用特殊藥品,治療費用較高,患者醫療負擔較重,而且一旦患者無力承擔繼續治療費用而放棄治療,存在疾病傳播的風險。

對哪些人適用?

凡是參加我省城鎮職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經縣級及以上具有資質的醫療衛生機構的執業醫師明確診斷為耐藥肺結核的患者,都可以按新政策享受醫療保障待遇。

什麼時候開始執行?

新政策從2020年1月1日起執行,凡符合條件的參保人都可以享受。

原來的政策怎麼辦?

一、繼續執行原有的門診和住院政策。

二、其他活動性肺結核繼續納入門診慢性病管理。

新政策具體保障內容是什麼?

將耐藥肺結核納入門診特殊病管理。

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執行統籌地住院待遇標準,門診特殊病起付線與住院起付線分別計算,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只支付一次起付線,按參保統籌區最高級別醫療機構住院起付標準執行,年度支付限額與住院醫療費用合併計算。

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全省各統籌區起付線統一為1200元,在一個自然年度內門診特殊病醫保基金支付的起付標準單獨計算,一個自然年度內只支付一次起付線,支付比例統一為70%,門診特殊病的醫療費用與住院醫療費用合併計算封頂線,年度支付限額按各統籌地區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住院最高支付限額執行。

三、對於符合條件的耐藥肺結核困難對象,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報銷後仍有困難的,可根據規定申請醫療救助。

(來源:雲南發布、雲南省醫療保障局)

責編:李正紅 審核:資雲波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