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拉達時裝商業(上海)有限公司漏繳稅款被海關處罰 曾多次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

中國質量新聞 發佈 2020-01-21T05:13:07+00:00

2020年1月15日,上海海關發布的《關於普拉達時裝商業有限公司申報不實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上海普拉達委託聯合包裹物流有限公司,於2018年11月9日以C類快件方式向海關申報進口一票貨物,報關單號為224420189503733783,申報品名為牛皮包,申報商品編號為42022

2020年1月15日,上海海關發布的《關於普拉達時裝商業(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普拉達)申報不實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上海普拉達委託聯合包裹物流(上海)有限公司,於2018年11月9日以C類快件方式向海關申報進口一票貨物,報關單號為224420189503733783,申報品名為牛皮包,申報商品編號為4202210090,申報總價為FOB705美元。經海關查驗發現,上述貨物實際總價應為FOB20400元人民幣,與申報不符。

經海關核定,上述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為人民幣20764元,應納稅款為人民幣4767.41元,上海普拉達漏繳稅款人民幣3605.06元。上述事實業已構成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行為。

除了本次發現的漏繳稅款問題,上海普拉達還曾因多次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以及虛假宣傳等問題被市場監管部門處罰過。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數據顯示,上海普拉達因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於2019年7月26日被靜安區市場監管局沒收違法所得0.594034萬元,罰款0.594034萬元,責令改正。

此外,上海普拉達因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先後於2016年5月20日被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停止銷售不合格產品,沒收「PRADA」牌(貨號為 P25D58/ 1JPN /FOU41)女開襟衫3件,罰款22950元;於2016年9月26日被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責令停止銷售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皮鞋,沒收違法銷售的皮鞋9雙(含抽樣8雙),處違法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的罰款44400元整,沒收違法所得9723.19元;於2017年3月15日被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沒收違法銷售的miu miu背提包1隻,沒收違法所得 7561.91 元,罰款 38400 元。

文字編輯/廣島

美術編輯/水川

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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