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明確規定義務教育學校不得選用境外教材

中國教育在線 發佈 2020-01-07T05:27:35+00:00

近日,教育部印發了《中小學教材管理辦法》《職業院校教材管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教材管理辦法》《學校選用境外教材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教材管理辦法)。據教育部教材局負責人介紹,教材體現國家意志,是解決為誰培養人、培養什麼人、怎樣培養人這一根本問題的載體。

近日,教育部印發了《中小學教材管理辦法》《職業院校教材管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教材管理辦法》《學校選用境外教材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教材管理辦法)。

據教育部教材局負責人介紹,教材體現國家意志,是解決為誰培養人、培養什麼人、怎樣培養人這一根本問題的載體。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提出了一系列關於加強和改進大中小學教材建設的要求,強調要始終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和價值導向,健全教材建設相關規章制度,依法依規推進教材建設。

近年來,我國教材管理明顯加強,但仍面臨不少亟待解決的問題和挑戰。除中小學教材之外,其他教材尚缺乏專門管理辦法,管理職責任務還不清晰,編審用標準和程序還不明確,激勵保障和監督機制還不完善。中小學教材管理還不夠「細」,有要求但比較籠統;職業院校教材管理比較「松」,職業特色不明顯;高校教材管理比較「弱」,學校主體責任尚未壓實;境外教材選用管理「缺位」,管理責任和要求不明確。

落實中央要求,解決存在的問題,迫切需要從國家層面健全管理制度。根據國家教材委統一部署,教育部牽頭制定了四個教材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職責、健全機制、強化措施、堵塞漏洞,加強激勵和保障,推進大中小學教材規範管理。

據悉,教材管理辦法覆蓋大中小學各學段,覆蓋普通教育、職業教育,包括選用境外教材,覆蓋規劃、編、審、用、督各環節,按學段、分類別制定措施,增強了系統性和針對性,力求實現管理的科學化、精準化。

有哪些亮點?一起來看:

思政、語文、歷史等課程教材實行國家統一編寫、統一審核、統一使用

《中小學教材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充分吸收了《中小學教材編寫審定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好的做法和經驗,同時又根據新形勢新要求增加了一些新舉措,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加強國家統籌。《管理辦法》規定,思想政治(道德與法治)、語文、歷史課程教材,以及其他意識形態屬性較強的教材和涉及國家主權、安全以及民族、宗教等內容的教材,實行國家統一編寫、統一審核、統一使用。國家課程教材必須在國家公布的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中選用,地方課程教材必須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公布的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中選用,各地教材選用結果須在教育部門網站上公示並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二是加強全過程管理。《暫行辦法》重點對中小學教材的編寫與審定環節作出規定;《管理辦法》對教材的編寫修訂、審核、出版發行、選用使用、激勵保障、檢查監督等各個環節都作出規定。

  三是提高教材編寫門檻。《管理辦法》明確中小學教材實行單位編寫制;從政治、專業、品德等對主編和編寫人員提出了比較高的要求,要遵紀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會形象和師德師風。對主編和編寫人員的條件作出明確規定。

  四是加強審核把關。《管理辦法》堅持「凡編必審、凡選必審」。制度安排上,提高了教材審核的層次,統編教材由國家教材委審核,其他國家課程教材由國家教材委專委會審核,並增加了思政專委會對重要政治問題進行審議的環節;制度機制上,提出「五審」制度,即政治審核、專業審核、綜合審核、專題審核和對比審核。

職業院校教材編寫團隊應包含相關學科專業領域專家、教科研人員、一線教師、行業企業技術人員和能工巧匠等

  答:《職業院校教材管理辦法》從規劃、編寫、審核、選用等環節注重體現職業教育特色,強化全流程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為培養技術技能型人才提供支撐,主要體現在:

  一是教材規劃注重發揮行業作用。規定國家教材建設規劃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同時聯合有關部門、行業組織、行業職業教育教學指導機構進行深入論證,聽取職業院校等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形成職業教育教材規劃。

  二是教材編寫要求體現職業教育特色。職業院校教材要符合技術技能人才成長規律和學生認知特點,對接國際先進職業教育理念,專業課程教材突出理論和實踐相統一,及時吸收比較成熟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規範等,要注重以真實生產項目、典型工作任務、案例等為載體組織教學單元。

  三是注重吸收職教專家參與教材編審工作。辦法要求教材編寫人員熟悉職業教育教學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特點,對本學科專業有比較深入的研究,熟悉行業企業發展與用人要求,有豐富的教學、教科研或企業工作經驗,一般應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技術資格)。規定教材編寫團隊應包含相關學科專業領域專家、教科研人員、一線教師、行業企業技術人員和能工巧匠等。規定教材審核人員和教材選用委員會成員應包括行業企業專家。

新中國成立後第一個系統的高校教材管理辦法

  答:《普通高等學校教材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是新中國成立後第一個系統的高校教材管理辦法。在確保高校教材建設的正確政治方向和價值導向基礎上,分別從管理職責、教材規劃、教材編寫、教材審核、教材選用等方面保障高校的教材自主選編權。

  一是在管理職責中,進一步強化高校在教材建設中的主體責任,規定高校黨委對教材工作負總責。《管理辦法》壓實了高校在教材建設中的主體責任,保障《高等教育法》關於高校根據教學需要自主選編教材的規定落到實處。

  二是在教材規劃中,高校教材實行國家、省、學校三級規劃制度,賦予高校一定程度的規劃權。高校可以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和學科優勢,制定本校教材建設規劃,高校教材規劃構成國家教材規劃體系的重要內容,是高校自主選編教材的重要依據和具體體現。

  三是在教材編寫中,《管理辦法》大力支持學術水平高且教學經驗豐富的學科帶頭人、教學名師、優秀教師參加教材編寫工作,支持高校多出高水平原創性教材,增強教材的豐富性和多樣性。

  四是在教材審核中,《管理辦法》明確高校主體責任,嚴把政治關、學術關,確保教材質量。建立編寫審核和選用審核制度。

  五是在教材選用中,明確高校是教材選用主體,要求高校成立教材選用機構,具體承擔教材選用工作,充分發揮學校有關職能部門和院(系)在教材選用使用中的重要作用。

明確規定義務教育學校不得選用境外教材

  答:《管理辦法》規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中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或項目、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開設的普通高中境外課程項目,境內教材確實無法滿足教學需要,可選用境外教材,鼓勵選用我國出版社翻譯出版、影印出版的國外優秀教材。

  《管理辦法》堅持按需選用,凡選必審,為我所用,嚴格把關。明確規定義務教育學校不得選用境外教材,普通高中除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或項目、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開設的普通高中境外課程項目外不得選用境外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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