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患重病生無可戀的囚犯能否安樂死?瑞士:希望在2020年初解決

人民日報海外網 發佈 2020-01-07T05:53:45+00:00

來源:中國新聞網中新網1月7日電 據法國《歐洲時報》報導,在瑞士,輔助自殺雖然受到極其嚴格的條件限制,但所有人都可以使用。那身患重病、沒有求生欲的囚犯呢?這在法律上還是真空。瑞士當局希望在2020年初找出解決措施。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1月7日電 據法國《歐洲時報》報導,在瑞士,輔助自殺雖然受到極其嚴格的條件限制,但所有人都可以使用。那身患重病、沒有求生欲的囚犯呢?這在法律上還是真空。瑞士當局希望在2020年初找出解決措施。

2011年1月25日,法國巴黎的盧森堡公園前,法國人類生存聯盟成員罩著白布躺在大街上抗議安樂死合法化法案。

據報導,囚犯彼得·沃格特(Peter Vogt)現年69歲,超重,患有多種疾病,例如腎臟和心力衰竭。這位曾經的強姦犯在十多年前服完原判的刑期。但自從他出現精神障礙並被認為「非常危險」之後,就一直被依法關在瑞士北部的Bastadel監獄,終身監禁。

他很少被允許出獄,並且一定要是在警察的陪同下。這種「沒有未來的生活不是生活」,他說:「死亡比無聊地等死要強。」他還寫道:「讓我自殺比活著受罪要人道得多。」

2018年7月,沃格特聯繫了Deutsche Schweiz州的安樂死支持組織「出口」。該組織副會長維爾格說:「我們告訴他,他的情況特殊,有待研究。」

在瑞士,輔助自殺的行為受到醫學道德規範限制,必須通過特定組織(例如「出口」)執行。後者制定了自己的保障措施(年齡、疾病),比《刑法典》更明確具體。

瑞士法律目前只簡單規定「因自私動機協助某人自殺」應受到懲處。瑞士當局已要求刑事制裁執行能力中心(CSCSP)提出意見,計劃在2020年就囚犯自殺表明立場。相關專家去年10月曾做出預估,鑒於個人擁有「自決權」,在某些條件下應當可以協助囚犯自殺。

CSCSP報告的主要作者芭芭拉·羅奈(Barbara Rohner)女士是一名律師。她說,任何有能力(自殺)的囚犯都應該「在遭受身體或精神疾病而無法忍受時付諸實施」安樂死。對於精神疾病,CSCSP建議進行兩次獨立評估。她還建議負有「協助罪犯」責任的有關部門確保自殺請求並非出於「情感危機」。

沃格特希望結束人生,因為「生活質量已經下降到無法忍受」,尤其是因為他再也看不到住在奧地利的病重母親。他告訴當地媒體《視圖》(Blick),希望在8月13日70歲生日時離開人世。

據悉,沃格特在1974年至1990年間,因針對十多名10至56歲的女性的暴力和性犯罪被多次判刑。1996年,他被判處10年徒刑,後來被判終身監禁,這是該國刑事處罰中最嚴厲的措施。

除了沃格特的案例,「完全可以想像,由於監獄人口的老齡化,這個話題越來越重要。監獄中將有越來越多的老人和患病囚犯。」

芭芭拉·羅奈說,根據瑞士國家科學基金會的數據,在2005年至2016年期間,該國監獄中50歲以上的囚犯數量增加了一倍,達到600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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