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非藥物」警示別打折扣

中國食品工業雜誌 發佈 2020-01-07T06:39:03+00:00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保健食品標註警示用語指南》已經實施一周,有媒體調查發現,在一些超市或網店,未醒目標示警示語的保健食品仍在銷售。按照《指南》要求,2020年1月1日前生產的產品,使用原包裝的仍然可以售賣至保質期結束。因此,保健品市場將有一段時期存在新舊標籤產品共存的現象。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保健食品標註警示用語指南》已經實施一周,有媒體調查發現,在一些超市或網店,未醒目標示警示語的保健食品仍在銷售。

按照《指南》要求,2020年1月1日前生產的產品,使用原包裝的仍然可以售賣至保質期結束。因此,保健品市場將有一段時期存在新舊標籤產品共存的現象。但需要認清的是,要求保健食品明確表明「不是藥品」的身份,無異於與虎謀皮,要警惕企業對新規的「軟抵制」,比如拖延更換新包裝或將警示語藏著掖著。因此,必須採取強制措施,推動保健品行業掀起換包裝的革命,不光要求他們在顯著位置印上警示語,還必須用黑體字印刷,面積不小於20%。同時,通過公益廣告等形式,讓「保健食品不是藥物」的觀念深入人心。 何勇海(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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