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合力嚴打獵捕野生蟾蜍違法行為

華聲在線 發佈 2020-01-07T06:45:29+00:00

楊應和 獵捕野生蟾蜍,賣給販子擠漿、剝皮,再做成盤中餐……145萬多隻蟾蜍,就這樣死於非命。2019年8月28日,現代快報報導了發生在連雲港的這起案件。近日,這起案件有了判決結果。

楊應和

獵捕野生蟾蜍,賣給販子擠漿、剝皮,再做成盤中餐……145萬多隻蟾蜍,就這樣死於非命。2019年8月28日,現代快報報導了發生在連雲港的這起案件。近日,這起案件有了判決結果。灌雲檢察院與9名被告達成調解協議,除了繳納生態損害修復保證金外,還要通過增殖放流、勞役代償、加強環保宣傳等方式,進行生態損害修復。修復期滿驗收不合格的,檢察機關將向其追償全部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金。其中勞役時間最長的三年半,最短的一年。(1月6日現代快報網)

玉兔銀蟾,舊時比喻科舉高中,如今金蟾依然是一種吉祥物。君不見,許多商鋪門口都擺放著一蹲金蟾,喻意招財進寶。可現實生活中,一些人沒有把蟾蜍當作人類朋友,反而把它當著盤中餐。如此「葉公好龍」殘害著蟾蜍,也給自然生態造成巨大破壞。連雲港警方根據舉報線索立即展開抓捕行動,從狩獵、收購、出售尋根溯源抓獲非法一條鏈,動作迅速,成果頗豐,值得肯定。

蟾蜍是國家的「三有」保護動物,即國家保護的有益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換言之,任何捕狩、出售野生蟾蜍的行為都是違法的。然而,有法律明確保護著蟾蜍,依然阻擋不了非法狩獵行為。這裡有非法分子的法律意識薄弱、有高額利潤面前鋌而走險心存僥倖心理、有風險收益比不成比例等因素,但更多的是監管滯後所致。

舉報方式是彌補執法力量不足的有效舉措,但市場上買賣蟾蜍行為蔚然成風,常規的市場監督呢?不告不究 或運動式的監管讓非法交易鑽了空隙。因此,相關監管部門要主動介入,一方面,事前通過法律宣傳,讓人們了解蟾蜍是野生動物以及保護的意義。另一方面,嚴厲處罰獵捕、販賣蟾蜍的非法分子,產生震懾效應,才能杜絕後繼者。

其實,蟾蜍也是上海市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作為蟾蜍流通的最末端,成為上海的一道名菜,美名其曰「熏拉絲」。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連雲港警方應當和上海警方合作,從根本上剷除需要蟾蜍的需求方。

蟾蜍的多寡,是一個地方生態的風向標,肆意獵捕蟾蜍,糟蹋人類安逸的生態環境,最終傷害著人類自己。只有動態監管,斬斷非法狩獵、非法收購、非法出售和蟾蜍菜餚一條鏈,才能讓蟾蜍和人類和諧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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