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8歲學生涉藏爆炸品,兩次申請保釋遭拒!家屬法庭大哭

南方都市報 發佈 2020-01-07T07:15:06+00:00

2019年12月24日晚,香港某高校一名18歲學生被香港警方截查,並在其租用的迷你倉中搜出爆炸品等,他隨後被控「管有爆炸物品」和「管有攻擊性武器」遭警方拘捕,此前他曾申請保釋被拒,1月6日,被告再次提出保釋覆核,法庭裁判官認為未能釋除被告重犯風險拒絕保釋申請,旁聽家屬聽聞結果後在

2019年12月24日晚,香港某高校一名18歲學生被香港警方截查,並在其租用的迷你倉中搜出爆炸品等,他隨後被控「管有爆炸物品」和「管有攻擊性武器」遭警方拘捕,此前他曾申請保釋被拒,1月6日,被告再次提出保釋覆核,法庭裁判官認為未能釋除被告重犯風險拒絕保釋申請,旁聽家屬聽聞結果後在庭上大哭。

據港媒報導,被告名為鄺偉邦,18歲,為香港某高校科學副學士學生。據南都此前報導,2019年12月24日,香港毒品調查科根據線報,得悉有暴徒利用工廈迷你倉單位儲存煙霧餅等爆炸品,計劃於24日晚襲擊警方。當日下午,香港毒品調查科探員鎖定觀塘鴻圖道一工廈內的目標迷你倉,進行突擊搜查,當場拘捕正準備離開的鄺偉邦,並在迷你倉內檢獲一批爆炸品以及頭盔、防毒面具等示威裝備。

香港警方在迷你倉檢獲的危險品等。

檢方控告鄺偉邦明知而管有爆炸品,即nitrocellulose(硝化纖維素),以及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10 個粉餅形煙霧彈,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控方申請押後案件,以待檢驗DNA、指紋、被告家中電腦、閉路電視片段,並索取專家對化學品製作爆炸品意見,不排除加控罪。

2019年12月26日,該案首次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申請保釋被拒。1月6日,被告再在觀塘法院提出保釋覆核申請,被告辯方律師辯稱,鄺偉邦是一名魔術愛好者,藏有硝化纖維素是用於表演,能讓魔術師在手指間製造出著火效果,屬於易燃物品,但不屬於爆炸品;辯方還稱檢方調查時間較長,長期扣押對被告造成不公。

然而,觀塘裁判法院署理主任徐綺薇認為,檢方針對案情的指控較為充足,加上並未能釋出被告保釋期間重犯的風險,遂駁回被告保釋申請。該案將延期至4月9日再行審訊,在此期間,被告將會一直收押看守所。據悉,當日旁聽一名女家屬聽聞結果後一度大哭,由家人攙扶離開。

采寫:南都特派香港報導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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