腺垂體功能減退的診斷研究進展

醫階 發佈 2020-01-07T14:33:36+00:00

腺垂體功能減退(Hypopituitorism)可繼發於鞍區腫瘤術後、創傷性腦損傷、自發性蛛網膜下腔出血、缺血缺氧性疾病等,由於其臨床症狀缺乏特異性,臨床上易被忽視。加之腺垂體功能減退的診斷較為複雜,部分相關的檢測方法和確診閾值目前尚無統一的標準,導致臨床容易漏診或誤診。

  腺垂體功能減退(Hypopituitorism)可繼發於鞍區腫瘤術後、創傷性腦損傷、自發性蛛網膜下腔出血、缺血缺氧性疾病等,由於其臨床症狀缺乏特異性,臨床上易被忽視。加之腺垂體功能減退的診斷較為複雜,部分相關的檢測方法和確診閾值目前尚無統一的標準,導致臨床容易漏診或誤診。



  為提高對腺垂體功能減退的認識,提高其臨床正確診斷率,本文對腺垂體功能減退診斷的研究進展進行綜述。垂體各個內分泌軸激素的分泌各有其獨自的特點,腺垂體功能的評估需對各個內分泌軸的功能進行全面的分析。腺垂體功能減退的診斷主要依據激素的基礎水平測定和相應的激素激發試驗。腺垂體各個內分泌軸功能減退的診斷分述如下。

  1.腺垂體-腎上腺皮質軸功能減退的診斷

  生理情況下,腺垂體-腎上腺皮質軸的分泌呈明顯的晝夜節律,血皮質醇的水平在晨8:00前後達到最高峰,在0點前後降到最低。目前,腺垂體-腎上腺皮質軸功能評價公認的標準為:晨8:00血皮質醇<3μg/dl(83nmol/L),ACTH降低或正常可直接判定為ACTH 缺乏。晨8:00血皮質醇>18μg/dl(500nmol/L)可排除ACTH缺乏。晨8:00血皮質醇在3μg/dl-18μg/dl之間,根據臨床症狀懷疑存在腺垂體腎上腺皮質軸功能減退時,需要進一步進行激發試驗。

  ITT具有一定的風險,可引起大汗、肌顫、疲乏等不良反應,需在嚴格監護下進行。老年患者、有心臟疾病、腦血管疾病和癲癇病史的患者為禁忌。目前國際上廣泛使用ACTH(人工合成的24肽ACTH)激發試驗來診斷腺垂體-腎上腺皮質軸功能減退,該試驗的原理為:長期ACTH 缺乏導致腎上腺皮質萎縮和ACTH 受體水平下降,即使受到一次性的ACTH刺激,腎上腺皮質的分泌功能也不能立即恢復。

  胰高血糖素激發試驗(GST)也被廣泛應用於垂體-腎上腺皮質軸功能減退的診斷,1mg胰高血糖素皮下注射,90、120、150、180、210、240min後檢測血清皮質醇水平,皮質醇峰值<277nmol/L可診斷為腺垂體-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有研究發現,胰高血糖素激發試驗和ITT及ACTH 激發試驗診斷腺垂體-腎上腺皮質軸功能減退有較高的一致性。

  促腎上腺激素釋放激素(CRH)激發試驗給予100μg CRH 刺激ACTH分泌,其診斷價值並不優於晨血皮質醇水平的測定,因此,其在診斷腺垂體-腎上腺皮質軸功能減退中的價值有限。美替拉酮(MET)通過抑制腎上腺11β-羥化酶從而抑制11-脫氧皮質醇轉化為皮質醇。美替拉酮激發試驗診斷腺垂體-腎上腺皮質軸功能減退的敏感性和準確性和ITT相當,但有引起腎上腺皮質危象的風險,且國內目前沒有美替拉酮製劑供應,因此臨床應用受限。

  2.腺垂體-甲狀腺軸功能減退的診斷

  腺垂體-甲狀腺軸功能減退的診斷標準比較明確,診斷標準為:血清游離甲狀腺素(FT4)水平低於正常參考範圍,TSH水平下降或正常。TSH激發試驗並不能額外增加腺垂體-甲狀腺軸功能減退診斷的敏感性和準確性,因此一致認為沒有必要進行TSH激發試驗。

  3.腺垂體-性腺軸功能減退的診斷

  腺垂體-性腺軸功能減退的診斷主要依據臨床表現和性腺相關激素的基礎水平檢測。成年男性性慾減退、性功能障礙,非絕經期女性出現月經稀少或閉經,應進行性腺激素水平的檢測。在診斷腺垂體-性腺軸功能減退之前,首先需檢測血清泌乳素水平,因為泌乳素水平升高會引起相似的臨床症狀。非絕經期女性月經周期規律可排除腺垂體-性腺功能減退,如果出現月經稀少或閉經,雌二醇水平降低(<100pmol/L),黃體生成素(LH)和卵泡刺激素(FSH)水平降低或正常,可診斷為腺垂體-性腺軸功能減退。

  絕經期女性LH和FSH低於正常參考範圍即可診斷為腺垂體-性腺軸功能減退。成年男性晨8:00-10:00睪酮水平低於正常參考範圍,LH和FSH 水平降低或正常,可診斷為腺垂體-性腺軸功能減退。促性腺激素釋放激素(GnRH)激發試驗對腺垂體-性腺軸功能減退的診斷意義不大,臨床很少應用。

  4.腺垂體-生長激素軸功能減退的診斷

  正常情況下,生長激素(GH)呈脈衝式分泌,大部分是在夜間睡眠時分泌,在午夜12:00時其分泌達高峰。GH 的基礎值很低,不能依據血清基礎GH 值來診斷腺垂體-生長激素軸功能減退。血清胰島素樣生長因子(IGF-1)為GH 刺激肝臟分泌而成,IGF-1在血液中的濃度相對穩定,受晝夜節律的影響不大,因此,血清IGF-1水平的測定對GHD的診斷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有3種或者3種以上垂體激素缺乏症以及IGF-1低於正常參考值範圍的患者患有生長激素分泌不足的機率高達97%,因此,IGF-1水平低於正常參考範圍且合併其他3種垂體激素缺乏可診斷為生長激素軸功能減退,無需進一步行GH激發試驗。

  IFG-1低於正常參考範圍,並且沒有肝臟和分解代謝方面的疾病,可診斷為腺垂體-生長激素軸功能減退。但IGF-1水平正常不能除外腺垂體-生長激素軸功能減退的診斷,需要進一步行GH 激發試驗。

  GH激發試驗是通過藥物促使GH 分泌增加,以觀察血中GH動態變化,從而了解垂體合成和分泌GH 的能力。激發試驗藥物有胰島素、可樂定、精氨酸、生長激素釋放激素(GHRH)等。

  5.小結

  腺垂體功能減退的診治在臨床上逐漸引起重視,掌握正確的診斷方法對於開展合理的治療非常關鍵。腺垂體甲狀腺軸和性腺軸功能減退的診斷主要依據臨床表現和基礎激素水平。腺垂體腎上腺皮質軸和生長激素軸的診斷需結合基礎激素水平和激發試驗。ITT是診斷腺垂體腎上腺皮質軸和生長激素軸功能減退的金標準。ACTH 激發試驗和胰高血糖素激發試驗在腺垂體腎上腺皮質軸功能減退的診斷中有重要價值,GHRH+Arginine和GHRH+GHRP-6在診斷腺垂體生長激素軸功能減退中發揮重要作用。腺垂體功能減退的診治需要神經內科、神經外科和內分泌科等多學科協作,使患者得到正確的診斷和合理的治療。

  來源:李朝暉,韋博,梁前壘, 等.腺垂體功能減退的診斷研究進展[J].中國實驗診斷學,2019,23(9):1645-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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