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後抖音,右手快手,騰訊才是短視頻時代的大贏家?

驅動中國 發佈 2020-01-21T18:22:26+00:00

在這個浮躁的時代,短視頻、直播成了很多網紅暴富的不二法則,千人千面的網紅生活鑄就出不同的視頻內容,雖然內容形式和拍攝手法都在變化,但唯一不變的就是短視頻和直播領域對於音樂的需求。

在這個浮躁的時代,短視頻、直播成了很多網紅暴富的不二法則,千人千面的網紅生活鑄就出不同的視頻內容,雖然內容形式和拍攝手法都在變化,但唯一不變的就是短視頻和直播領域對於音樂的需求。

一些好的音樂是好作品的完美點綴,也是生活中情感抒發的完美調劑品,正是這些對好音樂的認可,才讓那些為音樂而奔騰的人們更顯珍貴。

音樂內容高度適配 短視頻時代的尷尬處境

從古至今,音樂都在特定的時代找到其特有的存在價值,如今,在抖音到快手引領的短視頻時代,短視頻與音樂產業的交融,似乎正迸發出越來越多的火花。

對於短視頻來說,通過合理的劇情配合恰如其分的音樂,已經成為一個短視頻合理性的標配,這其中音樂可以說對於整個作品起到很強的烘托作用,除此之外,一些單純以音樂為主的視頻作品也十分受用戶歡迎,更有甚至,有的網紅通過自有的音樂在短視頻平台成了自己的人生贏家。也正是因為如此,短視頻平台的扶持紅利,以及相應的推廣、扶持政策,為音樂人開闢了新的收益模式,在傳統音樂行業形態之外獲取新的音樂收入。

儘管如此,但對於短視頻平台來說,始終繞不開音樂版權的考量,尤其是對於一些短視頻達人把翻唱的歌曲錄製下來,上傳到音樂平台,這一過程,已經涉嫌侵犯錄音版權了。歌曲在音樂平台公開播放,也涉嫌侵犯著作權。(哪怕你有給詞曲作者署名,但如果事先沒有獲得授權,都算侵權)這種情況很常見,以前主要是獨立音樂人翻唱,因為沒什麼名氣,所以關注度不高。

近年來,隨著直播熱的,很多知名主播翻唱的歌曲都上傳到平台上,翻唱侵權越來越受到關注。同時,一些短視頻內容中融合的音樂是否也存在侵權嫌疑,這對於短視頻未來的發展都是不利的,之前在圖片世界其實就有過類似的案例,視覺中國對於很多自媒體人士在文章中引用的圖片發起了訴訟,儘管行為不是很光彩,但在這個版權時代,視覺中國這樣做卻讓很多人在圖片的使用上充滿恐懼,而回到短視頻市場,如果有部分作者就短視頻創作者在內容中引用自己的音樂而發起訴訟,是不是想想都十分後怕,不過值得慶幸的是,儘管這些企業的行為不能令人肅然起敬,但卻可以倒逼我們的版權意識進行良性循環,尤其是在如今的短視頻時代,如何確保用戶在短視頻平台毫無顧慮的製作出優秀的作品,從而倒推短視頻平台發光發亮,是現階段像抖音和快手迫切需要考慮的問題。但由於音樂版權費用的昂貴,以及音樂產業鏈的複雜性,所以對於短視頻平台來說,想要在騰訊和網易兩大巨頭中搶奪市場份額,顯然是有太多的不可能。

頭騰握手言和雙向互補 騰訊技高一籌

不過,既然談到音樂的版權,我想喜歡音樂的人們一定還記得早些年騰訊和網易掀起的版權大戰,2015年2月,微信突然關閉了網易雲音樂的分享接口,雙方就結下了梁子。此後一直有斷斷續續的傳出雙方因版權問題互相鬥爭,直到2018年2月9日,「國家版權局推動騰訊音樂與網易雲音樂達成版權合作」的這則消息,讓網友們興奮不已。

騰訊音樂與網易雲音樂就網絡音樂版權合作事宜達成一致,相互授權音樂作品,達到各自獨家音樂作品數量的99%以上,並商定進行音樂版權長期合作,同時積極向其他網絡音樂平台開放音樂作品授權。

打打合合了3年多的騰訊音樂與網易雲音樂,看上去終於「握手言和」,普大喜奔!

不過,對於騰訊音樂和網易雲音樂的兩種發展思路來看,前者掌控資源,後者擅長音樂社區運營。但無論哪種模式,能夠快速變現的只有瘋狂的追星一族——粉絲花錢為偶像打榜。

這種情況下,誰掌握的熱門版權資源越多,誰的變現能力就更強。在版權領域布局更早的騰訊已掌握了主動權,這不僅體現在騰訊音樂掌握的版權曲庫數量占絕對優勢,更重要的是騰訊通過向唱片公司出讓股份,和唱片公司成為利益共同體。

值得注意的是,騰訊音樂雖然在版權上占據了主動權,但並不代表高枕無憂了,因為對於不斷追求新鮮感元素的用戶來說,如果音樂平台只把自己定位於音樂播放器,只會讓整個在線音樂行業萎縮,所以騰訊方在擁有強大版權資源的情況下,率先與抖音和快手兩大短視頻平台合作,這可謂是技高一籌啊!

根據36kr消息,抖音與騰訊音樂娛樂集團(以下簡稱TME)已於2019年年末達成音樂轉授權合作。目前,騰訊音樂與抖音已經正式開始了官方的聯動。除此之外,騰訊音樂的版權歌曲也會轉授權給到抖音。雙方合作後或許意味著,抖音在接下來會進一步擺脫版權束縛,加大在短視頻領域的優勢;而TME則可以借著抖音作為音樂宣發入口,帶來更多的曝光和流量。

除了抖音以外,據媒體報導,快手也與騰訊音樂在版權上已經正式達成深度合作,並且可能是短視頻行業最大規模的版權合作。

目前在快手上可以看見不少歌曲貼有 「 騰訊音樂 」 的標籤,說明雙方平台在產品上已經聯動,推測這些帶有標籤歌曲來自騰訊音樂曲庫。據了解,除了快手主站,本次合作還將惠及快手旗下的 A 站、快影和一甜相機。

與快手的合作,在很多眼裡可以說是合情合理,畢竟騰訊是快手的投資方,但對於抖音來說,畢竟其屬於頭條系,而「頭騰大戰」的戰鬥由來已久,騰訊這樣投資對手就有點不合常理了。

其實,從長遠的發展考慮,競合博弈也是非常正常的現象。在經濟學上有一種專門的邏輯叫做競合博弈,這個邏輯就是,兩個企業雖然有一定程度的競爭,但是這種競爭只是不同層面或者業務方面的競爭,而在競爭的同時也同樣可以合作,競合博弈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當前網際網路的真正現狀,頭條和騰訊之間雖然競爭非常激烈,比如說在短視頻領域抖音和微視,在新聞資訊領域今日頭條和企鵝號,但是雙方在其他領域還是可以開展合作的。

而且從目前微視的發展情況來看,雖然和抖音的運營模式差不多,但無論其怎麼努力依然還是被抖音狠狠的甩在了後邊,所以選擇與潮流趨勢下流量產品的合作,在如今的競爭局面可謂是一次難得的雙贏。

多維度高光發酵 鑄就全新音樂盛宴

未來數字音樂的發行渠道會越來越多樣化,鑒於目前短視頻的推歌能力,其必然是重要渠道之一。騰訊音樂需要抖音的流量,而抖音則需要音樂版權來彌補現有業務短板,而抖音、快手布局版權,不排除基於此發展出增值或付費業務,包括之後可以深入音樂產業鏈去涉及宣發、「造星」等。

這對於有音樂夢想的人們來說,無疑是加大了其在音樂領域營收能力,眾所周知,近年來音樂人賺錢一向很難。根據中國傳媒大學發布的《2018年音樂人生存現狀與版權認知狀況調查研究報告》顯示:29%的音樂人沒有任何來自於音樂的收入,近70%的音樂人必須從事兼職工作來維持生活。而短視頻領域和音樂平台的紅利,以及相應的推廣、扶持政策,不僅為音樂人開闢了新的收益模式,更讓傳統音樂行業形態之外也能夠獲取音樂收入。

在「大娛樂時代」的環境之下,短視頻節奏快、裂變傳播的特點,使得音樂受其帶動與烘托作用更加明顯。在流量驅動的網際網路環境下,尤其是像抖音此類的短視頻平台,在創立之初就被定義為「音樂短視頻的新項目」。而如今「抖音神曲」有很多本身就是流行樂市場的產物,甚至很多主流音樂人也會選擇抖音作為自己的宣發渠道,所以利用好短視頻平台,可以為當前音樂行業帶來巨大的推動力。

隨著消費需求的不斷變化,各平台圍繞所擁有的獨家內容差異化發展,這對於用戶來說其實是很不好的,雖然遏制盜版的滋生,但卻大大的降級了用戶體驗感,面對數字音樂市場百花齊放的景象,此次騰訊和抖音快手的合作,無疑打通了好音樂在各大平台跳轉的通道,在加強用戶對音樂平台付費意識的情況下,也推動了短視頻平台的高速發展,更主要的是通過這樣的強強聯合背後,拓寬了很多用戶施展自己音樂價值的空間,這樣的音樂共振也促使騰訊在當下的音樂市場有了難以撼動的地位,相信未來隨著音樂供需場景的不斷發酵,騰訊的音樂的世界將會無限放大!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