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海瀾之家,還在多家網店銷售,4人在無錫被判刑

無錫etv全媒體 發佈 2020-01-21T20:01:52+00:00

「網購」是現下很多人的選擇,如今,一些涉嫌假冒名牌產品也加入進來,讓網購者遭受損失。法院判決謝某等四人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假冒註冊商標罪。

「網購」是現下很多人的選擇,如今,一些涉嫌假冒名牌產品也加入進來,讓網購者遭受損失。

2017年6月至11月期間,被告人謝某、余某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在某網絡平台註冊多家店鋪,發布海瀾之家衣物銷售圖片,將無牌衣物送至被告人桑某、黃某的裁縫店,由桑、黃二人將標有假冒「海瀾之家」註冊商標的領標縫製到無牌衣物上。

之後,謝、餘二人在網上購買標有假冒「海瀾之家」註冊商標的吊牌,將吊牌掛在加工好的衣物上,並將這些「貼牌」衣物在網店上冒充正品海瀾之家服飾出售,銷售衣物金額人民幣合計96000餘元。


法院判決

謝某等四人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假冒註冊商標罪

被告人謝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被告人余、桑、黃三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從犯,應當從輕處罰。

經審理,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謝某、余某、桑某、黃某犯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至一年六個月不等,並處罰金10000-5000元,違法所得予以沒收。


法官點評

增強智慧財產權刑事司法保護力度,強化打擊侵權假冒犯罪制度建設是黨中央提出的一項重大戰略決策,也是優化營商環境、激勵創新的重要保障。

近年來,隨著網絡的普及和新型商業模式的興起,網絡消費主體日益增多,類似本案依託網際網路及電商平台的新型智慧財產權犯罪也逐漸增多,銷售渠道從傳統的實體店面、固定場所向新型的電商平台、APP等領域擴展,犯罪主體分工日益細化,行為隱蔽、多發、成本低廉,犯罪證據容易毀滅,如果放任勢必造成市場上假貨橫行、營商環境惡化的後果。因此,對於此類智慧財產權犯罪行為,必須堅持最嚴格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的理念。

本案涉及馳名商標「海瀾之家」,四被告人利用某網絡平台實施犯罪,分工明確、產銷穩定,江陰法院在深入審查各被告人的違法所得與非法經營數額、給權利人造成的損失、主觀罪過等犯罪情節的基礎上區分主從,對四被告人在自由刑與財產刑方面均給予處罰,充分體現了人民法院運用刑事司法措施嚴厲打擊侵害智慧財產權犯罪行為的堅強決心,為促進本土知名企業創新發展,構築公平有序的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了有力的刑事司法保障。


(來源: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 編輯:依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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