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河新石器考古遺址與仰韶文化對其影響

中國上古王年研究組 發佈 2020-01-21T23:15:52+00:00

我曾經在一篇微頭條中說到印度的新石器時代考古遺址寥寥無幾,當然,這不等於說沒有。自20世紀六七十年代以來,歐洲及印巴考古學家在印度的克什米爾河谷以及巴基斯坦的斯瓦特河谷取得了一系列重要進展,初步建立起了南亞西北部新石器時代考古編年序列。

我曾經在一篇微頭條中說到印度的新石器時代考古遺址寥寥無幾,當然,這不等於說沒有。自20世紀六七十年代以來,歐洲及印巴考古學家在印度的克什米爾河谷以及巴基斯坦的斯瓦特河谷取得了一系列重要進展,初步建立起了南亞西北部新石器時代考古編年序列。為討論方便,初步介紹如下。

一,克什米爾河谷

更新世末期以來,克什米爾河谷由於喜馬拉雅山的抬升,原先的大湖乾涸形成斷陷盆地,多數史前遺址分布在一個稱為卡爾哇(Karewa)的台地上,為更新世的湖床堆積。這一地區在印度新石器時代文化中屬於"西北區」、「北區」,已經發現新石器時代遺址近30多個,其中最為著名者為布魯扎霍姆(Burzahom)和古夫克拉(Gufkral)遺址,以及1998-1999年發掘的坎尼什普拉(Kanishkapura或Kanispur)遺址。

布魯扎霍姆遺址位於喜馬拉雅南側的印控克什米爾境內,距離克什米爾首府斯利那加(Sringar)20公里。該遺址於1935年由「耶魯-劍橋印度探險隊」的德特雷(De·Terra)和潘特森(Paterson)發現並試掘,1960-1971年由印度考古調查局哈贊齊(T.N.Khazanchi)主持發掘。遺址被分為四期,即新石器早段(Neolithic Period Ⅰ)、新石器晚段(Neolithic Period Ⅱ)、大石文化期(Megalithic)和早期歷史時期(Early Historic),絕對年代在公元前2400-前1500年。

古夫克拉遺址位於斯利那加東南約41公里的一個土丘上,1962-1963年由印度考古調查團邊疆組試掘,1980-1982年由印度考古調查局組沙瑪(A.K.Sharma)主持發掘,他曾經參與過布魯扎霍姆前幾個年度的發掘工作。該遺址被劃分為新石器和大石文化兩期,新石器期又被分為早中晚三個階段,年代約在公元前2400-前1600年。

根據上述三個遺址發掘的分期,印度考古學家初步建立了克什米爾河谷地區新石器文化的編年序列,初步劃分為早中晚三期。

第一期,新石器時代早期,又稱為無陶新石器時代。以古夫克拉遺址第一期A段(IA)及坎尼什普拉遺址第一期為代表,絕對年代在公元前3000-前2400年。在古夫克拉遺址中,屬於此期的堆積厚達1.2米,表明人類在此活動過很長時間。居址或在平地上開挖淺小的地穴,或直接在平整地面上撒塗赭石粉、塗抹灰泥後立柱。磨製石器包括石斧(數量不多)、圈石、石杵等,骨器很發達,尤以骨錐、骨針最為典型。未發現栽培作物的種子,多採集附近的野生大麥,並有磨盤一類的加工工具;動物多為野生種類,表明當時的人群為狩獵採集者。僅在這一期的末段,開始了少量的農作物的人工栽培和動物馴養。

第二期,新石器時代中期。以布魯扎霍姆遺址第一期、古夫克拉遺址第一期B段(IB)為代表,絕對年代在公元前2400-前2000年。這一期最顯著的特徵是開始使用陶器。陶器有夾粗砂灰陶、泥質灰陶、夾砂褐陶,器形包括罐、盆、碗等,尤以球形罐和盆最為特別,均為手制。比較鮮明的特點是陶器外表面留有陶坯成形過程中留下的草刷劃痕以及陶器底部的籃紋。石器、骨器延續了前期的傳統,骨錐、骨針仍然可見,增加了骨魚鏢。居住遺址為典型的半地穴式,地穴口大底小,最大者口徑達2.7m,底徑4.6m,深4m,少數還有台階,穴壁上還可見石斧挖鑿的痕跡。根據柱洞推測當時的房屋為一種半地穴式窩棚建築。此時已經馴化的動物包括綿羊、山羊、狗、印度水牛,狩獵的對象則包括克什米爾牡鹿、野生盤羊、亞洲野生綿羊、喜馬拉雅野生山羊,栽培作物有小麥、六棱帶皮大麥、扁豆三類。

第三期,新石器時代晚期。以布魯扎霍姆第二期(Ⅱ)和古夫克拉遺址第一期C段為代表,絕對年代在公元前2000-前1600年。這一時期半地穴式房屋已被廢棄,大部分被填平,上層鋪墊赭石,形成地面,出現「日曬磚」為牆體的建築,柱洞密集,房屋為木柱結構。石器中斧、錛數量增多,出現了非常具有特色的收割工具穿孔石刀。陶器變化明顯,出現磨光灰黑陶,制陶技術已經為輪制,最具有特點的器物為長頸球形罐、帶假圈足的盤、碗等,並出現了來自前哈拉帕文化科特迪吉類型的彩繪陶器。栽培農業十分發達,在許多灶址和灰坑中都發現有大量的糧食種子,在第二期的麥作農業基礎上,新出現了稻米,估計自南部的哈拉帕文化中輸入。

二,斯瓦特河谷

自1950年開始,由杜齊創設的義大利中東與遠東研究所(IsMEO),現更名為「義大利非洲與東方研究所」(IsIAO)巴基斯坦考古調查團在巴基斯坦西北部的斯瓦特河谷展開考古調查發掘。這一工作持續至今,已發掘多個重要遺址,並出版多部報告,其中包含新石器時代遺存的重要遺址包括加利蓋(Ghalighai)、洛伊班(Loebanr Ⅲ)、阿利格拉馬(Aligrama)、卡拉咯德日(Kalaloderay)、比克龔代(Bir-kot-ghundai)等)。義大利學者斯塔克(G.Stacul)等根據多個遺址的地層序列和陶器類型的交叉定年,建立了斯瓦特地區自史前以及原史時期(亦即杜齊所謂「前佛教時期」)的編年序列,共分七期,年代跨度自公元前3000-前500年。其中,第一至三期被認為屬於連續發展的新石器時代文化,第四期為新石器晚期或銅石並用時代,此後為原史時期(或曰「犍陀羅墓葬文化」時期)。第一至三期文化在斯瓦特河谷分布不廣,僅見於僅加利蓋岩廈遺址,而第四期則在斯瓦特河谷分布廣泛。

第一期,以加利蓋遺址第23~21層為代表,絕對年代在公元前3000年左右,發現的居住面較小,為河卵石鋪築地面和築牆。陶器為手制,以夾砂紅褐為主,也有少量灰陶,可復原器形不多,主要為敞口罐、折腹杯、長頸壺。表面粗磨的灰黑陶被認為與布魯扎霍姆遺址的同類遺物相關。石器均為打制,有砍砸器、少量盤狀器以及石片刮削器。

第二期,以加利蓋遺址第19~18層為代表,絕對年代在公元前2200-前1900年,未發現較為完整的居住面。陶器出現較大變化,多為輪制,火候較高,以紅陶為主,多裝飾黑色條形彩繪,主要器形包括鼓腹罐、盆、碗以及豆形器。陶器被認為與中亞如蒙迪加克、南部哈拉帕等遺址所出陶器相似。石器較少,僅發現少量打制的石片刮削器。馴養動物包括牛、羊等。

第三期,以加利蓋遺址第17~16層為代表,絕對年代在公元前2000年左右,陶器製造技術退步,以灰褐色為主,多為手制,顏色不均,器形與第二期差別不大,多見鼓腹敞口罐和平底盆,前者與布魯扎霍姆遺址所出者較為相似。僅發現少量打制的石片刮削器,未見磨製石器。

第四期,見於斯瓦特河谷及其西北部的迪爾(Dir)河谷的大多數遺址,絕對年代在公元前1700-前1400年,被認為是斯瓦特河谷由新石器時代向青銅時代的轉折時期。多個遺址的陶器表現出較一致的特點,器底多見籃紋,紅陶、灰黑陶、灰褐陶、彩繪陶在各遺址中均有出現,僅表現為組成比例的差別,器形以平底鼓腹罐、豆形器多見。半地穴遺蹟分布廣泛。石器中磨盤、磨石、斧、穿孔刀流行。

由於地域相鄰,在有關南亞新石器時代論述中,克什米爾河谷與斯瓦特河谷新石器時代文化常被稱之為「北部新石器」一併論述,並認為兩地文化關係密切,如加利蓋遺址第16、17層出現的底部有籃紋的灰黑陶與布魯扎霍姆遺址的同類器物相似,再如較多的半地穴居址、石刀、陶器底部的籃紋裝飾等。但從絕對年代和文化面貌而言,仍有不少差異。如在斯瓦特序列中,凹腰石刀、半地穴式遺蹟遲至第四期才出現,此時已相當於克什米爾河谷新石器序列的最末階段;而斯瓦特序列中的第一至三期實際上與克什米爾第一、二期差異較大。故筆者認為,克什米爾與斯瓦特河谷的所謂「共同文化傳統」可能僅限於在距今4000年之後。

總之,通過梳理南亞西北部新石器時代考古序列,不難看出,在距今5000-4000年,南亞西北部存在兩個各自獨立發展的地方性新石器文化傳統(克什米爾和斯瓦特)。

三,塔克西拉山谷

在塔克西拉山谷南部的一個小丘薩拉埃卡拉的發掘中發現了大量有序排列著的深坑,它們不可能是廢物坑。它們被發掘者歸到第二期(前3500—前2700年)。在古姆拉Gumla和斯瓦特的最早的居住地上,也發現了這種坑。它們與斯瓦特及克什米爾的布爾扎霍姆的用來居住的洞穴十分相似。像F.R.奧爾金(Allchin)一樣,H.D.桑卡里亞(H.D.Sankalia)將克什米爾的洞穴與在北中國的仰韶文化中發現的類似洞穴作比較,進而提出,新石器時代的克什米爾的穴居方式是自北中國引入的。這一結論是很有說服力的。在巴基斯坦北部,氣候較為寒冷,雖然可將穴居視作應對環境挑戰的自然反應。但在更為寒冷的斯基泰地區,斯基泰人卻生活在車子上,氣候寒冷與穴居沒有必然聯繫。

在最低層發現的所有陶器都是手工製造的。這些陶器有兩個主要特徵。第一個特徵是磨光。第二個特徵是,在陶器的底座和表面上有籃子的印痕(所謂的席紋)。拉菲克?莫臥兒修正自己的觀點後也認為:「這些器皿可能大都是在墊子上做出來的。陶碗可能是先在籃子裡做出模子,因而碗底上會留下深深的印痕,側邊的印痕是在磨光的過程中被磨掉了。」這種運用墊子或籃子在陶器上刻出圖案的技術間接地反映了用蘆葦編織墊子或籃子的手工業。這些刻有籃子印紋的陶器是在斯瓦特被吉奧爾吉奧?斯特科爾發現的。在克什米爾的布爾扎霍姆的新石器時代的遺址中也有發現。

塔克西拉與周邊的斯瓦特、迪爾和克什米爾之間存在著文化上的聯繫。以克什米爾為例,它的年份定在公元前2500年到前1500年之間。

四,俾路支的邁爾戈遺址

公元前7,000年印度河流域開始出現定居的農業文化。在巴基斯坦俾路支的邁爾戈遺址(即Mehgrarh梅爾伽赫)發現公元前6,000年的大麥和小麥,可能是人類最早栽培穀物的地區之一。飼養狗、山羊、綿羊、水牛等,但沒有馬。另外在古印度西北,公元前5000年就懂得種棉花。

  但是,此時是否已經從遊牧和狩獵的生活方式轉為定居務農,還沒有確定。也難以確定新石器時代的印度居民與舊石器時代的居住者是否屬於同一種族。

  新石器晚期進入的民族,在印度古文獻、歐洲和中國的典籍上都有記載。歐洲人稱他們為「古地中海人」,中國南北朝僧人漢譯為「達羅毗荼人」。他們身材稍高,膚色淺黑,圓顱鉤鼻。發源地也是兩說:南印土著說;西來說,即古地中海人西來,與原澳型人混血而成。他們是金石並用時期的主要居民。雅利安人進入後,達羅毗荼人向南退入德干高原及斯里蘭卡等地,今天是次於雅利安人的第二大民族。

  新石器時期陶器的使用已十分普遍,有水壺、水罐、花瓶等;陶器可分為樸素型和裝飾型,前者是光面的、粗面的、有色的,後者是刻畫的、印花紋和描繪線條的。漁獵是主要的生產活動,栽培穀物和豢養動物已經開始。

  印度的金石並用時代,或稱為紅銅時代,是部分學者提出的介於新石器時代和哈拉帕文明之間的一個時代。其具體時間大約在公元前第4千紀中葉至第3千紀中葉。這一時代的人們所用工具仍以石器和骨器為主,但金屬也已經進入人類生活。黃金可能是印度原始居民最早利用的金屬,不過他們只把黃金用來做飾品。最早作為實用工具的金屬也許是紅銅,在金石並用時代的遺蹟中常有發現。紅銅器的形式有斧子、鑿子、銅環和銅條等。這一時期的文化大抵建立在畜牧和種植業基礎上,人們飼養牛羊,種植大麥、小麥和豆類。金石並用時代的文化主要發現於恆河與亞穆納河河間地,以及拉賈斯坦、旁遮普和古吉拉特。

印度最古老的文明哈拉帕文明(公元前2500-前1750年)是考古發現的,沒有可解讀的文字資料。從公元前1500-前1,000年的亞利安早期文化,文字記錄集中在《梨俱吠陀》。而《梨俱吠陀》直到中世紀之前只是婆羅門家族口耳相傳,並沒有文字版本。中世紀才寫在棕櫚葉上(即貝葉經),後來才謄寫到紙上。現存最早的《梨俱吠陀》手稿是1362年成書的,寫在紙上。

  口述的吠陀版本,一代代嚴格遵守初始的古代字眼。縱然有些內容已經失傳而無法理解,還是準確地按照原有的韻律誦唱。這種口述傳授的傳統一直延續到20世紀才逐漸消失。

  公元前1500年以後,其他吠陀著作和森林書、奧義書等文字記載多起來,對古籍的文本研究也就可以更多地開展。同時,希臘人、波斯人以及後來的中國人都留下了對印度各方面的記述。

  相對而言,伊斯蘭教時期的史料就非常豐富。穆斯林重視歷史,各穆斯林王朝都留下了很多官方文件、編年史和邸報,可供歷史學家查閱研究;一些統治者的傳記也是十分寶貴的文獻(如著名的巴卑爾回憶錄)。不那麼可靠的史料,還包括此一時期到過印度的外國人的遊記等等。關於英國統治時期的歷史,則有許多政府檔案可以利用。

五,克什米爾等新石器文化和仰韶文化的關係

印度河上游的克什米爾、斯瓦特河流域的新石器文化和中國的仰韶文化存在諸多的相似之處。這種相似之處早被考古學家、文化學家注意到了。在巴基斯坦東部、北部發現的半地穴式建築、席紋陶器、穿孔的半月形石刀/有孔石斧/單孔石鑿、玉珠等無疑是出自中國北方新石器文化的,它表明巴基斯坦東部、北部的新石器文化滲透著中國北方新石器文化成分。巴基斯坦東部、北部的新石器文化是中國北方新石器文化的延伸,準確地說是由出自中國北方新石器文化的種群所建立的,這個中國北方新石器文化的種群在新石器時期就開始了向西的、一去不復返的漫漫遷徙。這個種群向北擴散到了西伯利亞,向西進入了克什米爾、斯瓦河流域和塔克西拉。

克什米爾山谷中的卡雷瓦斯的高平地中的布爾扎洪和古夫克拉爾(Gufkral意為「陶窟」)遺址的居民住在地下的坑穴中,地穴大都設計成圓形或矩形,很少見到橢圓形或近似正方形的,圓形坑或矩形坑通常築成頂窄底寬。地穴是用石制斧鑿挖入天然黃土層而建成,斧鑿的痕跡至今猶留在某些坑壁上。地面則用紅赭石著色。為了使居室不受氣候的影響,地穴的頂上有個樺木蓋,由木柱支撐,至今在地穴的四周尚可見到柱洞痕跡。該谷地新石器文化的第二個階段開始使用陶器,被稱為「一期乙段」。陶器用泥條盤築法製作,主要形狀為球狀罐和盆,兩者都有圈足,底座上往往帶有席墊紋,這說明陶器質地和席墊技術的高度發展,居民肯定曾編織席墊和藍筐以供家用。

M.沙里夫和B.K.撒帕爾稱:「樹輪校正值似乎可以很合理地分別指定下列年代為克什米爾谷地新石器文化的三個時期:一期甲段,公元前3000-2850年;一期乙段,公元前2850年;一期丙段,公元前2550-1700年。

至於克什米爾的諸地區相互之間,以及與外部世界的交流關係方面,我們發現,克什米爾新石器文化的某些特點與下列地區的新石器文化頗為相像:波托瓦爾高原的塞賴克勒、巴基斯坦的加利蓋與洛伊班斯瓦特Loebanr Swat谷地,以及遠在中國黃河流域的仰韶。

它們之間的類似之處表現在陶器成形技術方面,如陶器底部的席紋,用草把刮刷陶器主體,以及石鑿和骨器的使用,儘管數量很小。」

M.沙里夫和B.K.撒帕爾認為在巴基斯坦東部、北部的新石器文化和中國的新石器文化之間存在接觸交流:

「為了概括這兩個地區新石器文化與中國新石器文化的接觸交流關係,我們可以舉出明白無誤的例子:華北仰韶文化中的兩種器物,即鑽孔的半月形石刀及玉珠,均分別見於克什米爾與斯瓦特地區的新石器文化發現物中。此外半地穴的居所,某些陶器底部的席紋或藍紋,都普遍見於這三個遺址中。……仰韶文化在中原地區的傳播,被認為是在公元前6000—3000年,在甘肅的傳播則是在公元前3000—1800年。至於其器物,這兩個地區的仰韶文化則與克什米爾(布爾扎洪)或斯瓦特地區的新石器文化風格不同,猶如陶器分布的範圍和類型所揭示的那樣,尤其是有實足的三足器、彩陶、赤陶俑、馬模型,以及兩下分開的居住區和墓地。

為什麼仰韶文化中只有兩種有特色的器物被克什米爾與斯瓦特地區的新石器文化所借鑑,對於這一點,至今仍不能充分理解。同時,由於最近在錫金Sikkim北部進行的發掘,在我們對於這一問題的知識中增添了重要的一點:那裡發現了典型的收割器,還有其他石器,諸如石鑿(有些鑽有一兩個小孔)、錛等等,他們見於強古Djangu地區的一些遺址中。而據考古報告,單孔石鑿也見於中國北方河南省的新石器文化遺物中。這些地區手工製品如此高度的雷同性,說明在公元前三千紀早期(或稍晚)的某一時期,中國的文化影響曾向南傳播,或許通過龍山文化南傳,龍山文化的特點之一是使用磨光的深灰陶器。這種文化傳入克什米爾和印度河流域的線路,可能穿經將吉爾吉特Gilgit河流域與新疆聯繫起來的一系列山口。在華北與克什米爾、波托瓦爾、斯瓦特等地區之間未見確認的遺址的情況下,將上述地區所體現的新石器文化說成為『仰韶新石器文化中的一種悠久文化傳統的擴散』,是不成熟的觀點。」(《中亞文明史第一卷》P86-106「巴基斯坦與北印度的食物生產聚落」)

由於在克什米爾-斯瓦特地區附近沒有找到早期農耕文明的源頭,學者們只好到中國北部去尋找它的源頭。H.D.桑卡里亞寫道:「奧爾金已經指出,穴居,特別是打過孔的刀子和狗墓,是中國北部新石器時代文化的特徵……正如奧爾金所說,製造骨器的手工業(其中魚叉占有重要地位),也有可能來自中國北部。……它的源頭有可能是在中國的新石器時期。」與中國文化的相似性非常重要。如果這一點能夠得到證明和承認,將不僅解釋了巴基斯坦北部新石器文化的起源,而且會導致這一認識,即早在新石器時代,中國北方的新石器文化人的一支就已進入巴基斯坦東部和北部。對此,斯特科爾又有所補充:「在斯瓦特山谷,沒有發現穿孔的刀子,但一些碧玉飾品的發現卻很有意義。必須記住,在後來的史前人類學時期,尚未發現任何玉製品,但在洛埃本爾Ⅰ號(LoebanrⅠ)、格代萊Ⅰ(KatelaiⅠ)和布特格拉Ⅱ號(ButkaraⅡ)的475個墓里卻有發現。它們分別屬於第五期、第六期和第七期。尤其讓人感興趣的是一塊玉制的逗號形狀的垂飾,這種形狀的日本名稱是『魔牙靈』。公元前1世紀,日本和韓國用於墓葬的珠子的最典型的形狀就是『魔牙靈』,但它的原型出自中國北部的新石器文化。

一件有孔的石斧和兩支磨光的髮夾為比較提供了更多的素材。石斧讓我們可以與中國新石器時代的類型作一些一般性的比較,而髮夾上的珠子的形狀則表明是商朝(公元前16世紀—11世紀)通用的一種類型。

根據克什米爾發現的考古資料,與中國的貿易及其他聯繫可以追溯到公元前3千紀的前半葉,在公元前2千紀的前半葉也有發生。」

將塔克西拉、斯瓦塔和克什米爾作為一組,歸入中亞文化體系,是不合理的;這一地區新石器時期文化的源頭是在中國,是由源出自仰韶文化的先夏人所建立的。雖然巴基斯坦北部山區冬季寒冷,雖然這個地區的人們到了青銅時代仍然繼續穴居;但寒冷要求人們去穴居的說法並不成立,這一說法不能解釋比這一地區更寒冷的廣大地區並未出現穴居的事實。

地穴式建築反映在中國文字上就是「舍」。從甲骨文的「舍」可以直觀看到地穴式建築的模樣:下面的口代表開鑿的凹口,由獨柱支撐的傘蓋用來遮擋雨雪和陽光。「舍」的上部是地穴的遮蓋、覆蓋,大概應叫覆(復)。「覆」有「遮蓋、掩蔽」之義。《詩-大雅-生民》:「誕寘之寒冰,烏覆翼之」。「陶復陶穴」中的第一個陶可解釋為套,第二個陶可解釋為窯。「陶復陶穴」意為套覆窯穴,即將覆套在窯穴上。公劉時代的周人尚居住在地穴中,還沒有建築在地面之上的家室。「余」中的兩點是雨水,表示地穴的「覆」在滴水。原指往下滴的雨水,引申出多餘。余與雨在讀音上相近,因而可相通。舍之讀音she是由sha音變而來的。舍大概源自Saka之Sa。斯奇提亞人、Huns人以車為家的習俗是在車子成為交通工具之後產生的,這個習俗與舍相比要晚得多。

提亞那Tyana的阿波羅尼厄斯生於公元初,大概在公元45年來到塔克西拉,他描述道:「從(塔克西拉的)街上看來,房屋似乎只有一層,但實際上每棟房子都有地下室。」在公元初塔克西拉仍保持著建地穴的習慣。

塔西陀《日耳曼尼亞志》稱日耳曼人的建築是木頭建築,而且有挖地穴埋東西的習慣,「他們甚至不會使用石頭和瓦:一切營造均用原木,不另加工……他們還喜歡在地下掘窖,窖上復以糞土,作為冬天藏物之用,因為地窖里可以殺寒。」(16節)這是日耳曼人與薩爾馬泰人的重要區別,「然而,他們(維內狄人)應當屬於日耳曼人:因為他們有固定的棲身之所,他們有盾,而且喜歡步行,矯捷善走,這些都和薩爾馬泰人完全相反,因為薩爾馬泰人經常是以馬背或車輛為家的。」(46節)日耳曼人挖地穴埋東西的習慣大概與他們的祖先曾住地穴式建築有關。

巴基斯坦半地穴式建築為我們確定古代作家提到的族群之所在提供了向標。「居住在地下面的」印度卡郎提埃伊人Callantiae當在克什米爾-斯瓦特河-塔克西拉一帶。隨剛比西斯征服埃及的印度卡拉提亞人Callatiae出自卡薩亞Cathia(即克什米爾)。卡拉提亞的卡拉Calla顯然不是梵文kala『黑色的』。Calla實即高盧人Galli。首先拉丁字母G源自字母C:「稍晚一些(公元前三世紀),在字母z的位置上用了字母G。這個字母是在字母C上加一小直線構成,它就用來表示輔音g,而字母C開始只用於輔音k的音值。」其次高盧人Galli來自克勒特人Celtae,凱撒稱:「那些用他們自己的話來說叫克勒特人、我們稱之為高盧人的住在第三部分」(《高盧戰記》卷一1)按凱撒的記述,凱爾特語Celtae=古羅馬語Galli,是羅馬人將凱爾特人民族自稱的首輔音C音轉(或改寫)為G的;這也表明Calli或Calla一詞是在古羅馬人發明字母G之前進入羅馬的。再其次,a、i在歐洲語言中是常見的語音交替。從語言學的角度看,Calla=Galli沒有任何問題。小亞細亞Galatie,土耳其的加拉西亞Galatia(或Calatia。加拉西亞人Galatians又叫加羅格里西亞人Gallograecians)、卡爾西頓Chalcedon(帶有典型的凱爾特語地名後綴-don屯),西班牙的加利西亞Galicia,羅馬尼亞的喀拉提斯Callatis,都是卡拉提亞人Callatiae留下的地名。羅馬尼亞在希羅多德的《歷史》中還是蠻荒之地,「渡過伊斯特河,你所能看到的只是一望無際的荒漠地帶。我所能知道住在伊斯特河彼岸的,只有那穿著美地亞人的服裝的稱為昔恭納伊人Sigynnae的一種人。」羅馬尼亞早於希羅多德《歷史》時期的古城不可能是希臘人所建,而應是昔恭納伊人Sigynnae所建立的城市。Sigynnae當出自*Scyn-ni應是Scy-人的一種。《辭海》稱公元前7-6世紀希臘人在羅馬尼亞境內黑海沿岸建立了喀拉提斯Callatis殖民地,是為今曼加利亞市(可將曼加利亞之曼釋為日耳曼語的人,將加利亞解釋為夏類地、月氏地,這樣曼加利亞市就是月氏人市)的前身。這種說法不確。喀拉提斯Callatis顯然出自卡拉提亞人Callatiae,可能是大流士一世渡過伊斯特河後將波斯大軍中的卡拉提亞人Callatiae留在羅馬尼亞(Dacia)的。Chalcedon意為Chal之城(釋ce為之、其)或Chal族城(釋Ce為族)。衣索比亞的加拉人Galla當是「這些伽拉曼鐵司人乘著四馬的戰車追擊穴居的埃西歐匹亞人」(《歷史》卷四183)之伽拉曼鐵司人Garamantes之後裔。公元300年左右的阿爾諾貝Arnobe《反對高貴者》Ⅵ,5稱加拉曼特Garamantes為黑人。這些月氏(日耳曼)人由於和衣索比亞人混血之故,皮膚已經變黑。希羅多德稱:「至於那些不納稅而奉獻禮物的人們,則他們首先就是剛比西斯在向長壽的埃西歐匹亞人Ethiopia進軍時所征服的、離埃及的埃西歐匹亞人;此外還有居住在聖地尼撒周邊並舉行狄奧尼索斯祭的那些人。這些埃西歐匹亞人與他們的鄰人和印度的卡郎提埃伊人Callantiae食用同樣的穀物;他們是居住在地下面的。」(《歷史》Ⅲ,97)卡郎提埃伊人Callantiae與卡拉提亞人Callatiae相比,僅僅多了一個-n;猶如《亞歷山大遠征記》中的桑伽拉Sangala就是古代摩陀羅Madra(馬族)國的首都奢羯羅Sāgala(俗語)一樣,卡郎提埃伊人Callantiae當即卡拉提亞人Callatiae。居住在地下面的印度卡郎提埃伊人Callantiae(即卡拉提亞人Callatiae)在卡薩亞Cathia夏氏地(即克什米爾),卡拉提亞人Callatiae當出自克什米爾(卡薩亞Cathia)。

目前整個西藏高原已經確認的新石器時代文化有西藏東部以昌都卡若遺址為代表的卡若文化(距今5500~4000年)、西藏中部以拉薩曲貢遺址為代表的曲貢文化(距今4000~3000年);另外,在雅魯藏布江下游的藏東南地區尚存在一些新石器時代遺址,被稱之為「林芝類型」。上述藏東和西藏中部的新石器時代晚期考古學文化都具有強烈的「地方性」,文化面貌上仍有很大差異,應與各自所處的生態區位關係密切。西藏西部生態條件和藏東、藏中迥然有別,迄今除發現過一系列石器採集地點外,尚未發現明確屬於新石器時代的遺物,故李永憲先生將上述採集地點中包含細石器者歸結為西藏新石器時代的「藏西北文化類型」。然而,西藏西部的史前人群是否是由狩獵採集者演變為遊牧人,而不存在與農業生產相聯繫的新石器時代聚落呢?這是目前西藏考古學中頗為引人注目的問題。

現今西藏西部的阿里高原屬農牧混合區,農業在阿里南部河谷地帶尚占據一席重要位置,普蘭、日土、札達、噶爾四縣的河谷沖積扇以及高山峽谷階地都可以種植耐寒作物,是鄰近多縣主要的糧食供給地⑥。筆者推測,這樣的情形或許可以追溯至史前時期。蘇聯考古學家瓦西里耶夫曾提出一個假設,認為喜馬拉雅山地是西亞「新石器時代革命」東漸的一個過渡地帶⑦,揭示出喜馬拉雅的山前地帶所具有的重要意義。雖然西藏西北部現有的考古資料還不足以回應這一宏大議題,但是已存在一些初步線索。本文擬結合有關南亞西北部考古發現研究的成果,在「跨喜馬拉雅」的視角下對這一問題進行初步討論(圖一)。

2001年,四川大學考古學系在東嘎第V區內發現丁東遺址,揭露出三座房屋遺蹟,並出土一批重要的遺蹟和遺物,年代約在公元前4世紀至公元1世紀⑧。這是西藏西部首次發現的早期居住遺址,重要的是在該遺址發現了青稞(Hordeum vulgare nudum)。早此幾年,德國考古學家發現青稞在尼泊爾穆斯塘地區也發現,早在公元前第一千紀早期(公元前1000-前400年)穆斯塘的早期居民已經種植青稞和蕎麥(Fagopyrum esculentum/tatarieum),稍晚階段(公元前400年-公元100年),除上述青稞和蕎麥栽培的增強外,還出現了小麥(Triticum aestivum)、粟(Panicure miliaceum)、豌豆(Lensculinaris)⑨等。上述兩則考古發現雖然都屬於早期金屬時代⑩,但是預示著西喜馬拉雅區域可能存在更早的食物生產聚落。

在青藏高原,目前最早的青稞發現於西藏腹心地帶的山南昌果溝遺址,屬於新石器時代晚期,年代距今約3500年左右。穆斯塘和西藏阿里的發現說明,至遲在距今3000年左右青稞已經在海拔高達4000米的高原西部開始種植。雖然丁東遺址的年代晚於昌果溝遺址近千年,但是西藏西部的青稞是否由西藏中部的雅魯藏布江西漸而來,仍值得進一步考慮。因為在毗鄰西藏西部的南亞西北部,青稞的栽培可早到距今9000年左右。所以,傅大雄先生提出的「西藏高原在新石器時代晚期是粟與麥的東、西方農業文明的匯合部」的論點倘若成立,則西藏西部早期農業的證據頗為關鍵,且對現今西方考古學界有關「史前食物全球化」的研究中「小米西傳、麥類東傳」的論點也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但是遺憾的是,迄今為止,在西藏西部尚未發現確切的新石器時代遺址。這與田野工作的密度和覆蓋範圍相關,也與對既有發現的認識相關。筆者以為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噶爾縣丁仲胡珠孜遺址)。

丁仲胡珠孜遺址位於噶爾縣獅泉河鎮西南約5公里處,地處噶爾縣扎西崗區加莫鄉獅泉河谷的沙丘地帶,海拔4260米。採集到的遺物有打制石器132件(其中包括細石器84件)、陶片30片。這是迄今在西藏西部地區發現的打制石器與陶器共存的唯一例子。該遺址石器以細石器為主,包括典型的錐狀細石核、細石葉以及細石葉生產過程中的各類次級產品,石料均為勻質的燧石、矽質岩等。最值得注意的是1件打制石斧。筆者對此件標本曾做過仔細觀察,石料為優質燧石,呈梯形,為寬厚的石片,柄端為方形,單面刃部已經初具形態,稍經磨製便可成為1件規整的石斧,這應該是石斧的毛坯。

丁仲胡珠孜遺址的磨製石斧毛坯並非孤例。有人稱曾經在古格故城遺址附近採集到1件磨製石斧,但未見具體報導。此外,弗蘭克1909年在西藏西部調查期間,曾在中印邊界的象泉河上游的札達縣什布齊一帶的一處廢墟中採集到2件磨製石斧)。雖然上述石斧都屬地表採集,年代難以判定,但阿里地區被明確斷代為早期金屬時代的考古遺址中都未出土磨製石斧,可推測這類器物可能早於早期金屬時代。而克什米爾地區的布魯扎霍姆遺址第一期、第二期,斯瓦特地區諸新石器時代早期遺址中都曾經出土過不少磨製石斧。印度考古學家在拉達克和查謨的印度河上游高山地帶亦發現海拔高達3000多米的新石器時代遺址,如克里(Kiari)、蓋克(Gaik),這表明西喜馬拉雅區域的高山峽谷地帶可能存在新石器時代的小型聚落。

丁仲胡珠孜遺址採集的陶片少且碎小,器形難辨,但其中1件彩陶片和紡輪殘片值得關注。彩陶在西藏西部近年發現的考古遺址中屢有所見,都屬於早期金屬時代的遺物。紡輪在西藏西部地區較為少見,而多見於克什米爾河谷的布魯扎霍姆遺址的新石器時代遺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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