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面對高利貸法院會為何判決

貴陽律師陳磊 發佈 2020-01-21T02:06:37+00:00

在執業生涯中,遇到過很多諮詢,說因為某些原因借了高利貸,對方的行為違不違法,我應不應該還,甚至有些還諮詢本金要不要還,所謂高利貸就是利息遠遠高於法律規定的標準,高利貸簽署的借條也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高利貸到底能不能得到保護保護呢?高利貸就應當受到法律保護嗎?

在執業生涯中,遇到過很多諮詢,說因為某些原因借了高利貸,對方的行為違不違法,我應不應該還,甚至有些還諮詢本金要不要還,所謂高利貸就是利息遠遠高於法律規定的標準,高利貸簽署的借條也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


高利貸到底能不能得到保護保護呢?高利貸就應當受到法律保護嗎?



我們必須清楚,高利貸長期存在無法消滅的原因,在於融資難,銀行貸款難,當你急需用錢的時候,銀行不借,就只能去找其他人借,但是其他人要的利息很高,所以高利貸是不可能消滅,很多法學家認為不應當對民間借貸設置利率限制,在很多國家也都不管制,原因在於,沒有人逼你去借高利貸,那是你自己的行為,借到錢以後卻認為是高利貸就不原因還款,那麼為何你借錢的時候不考慮清楚呢,因此有些法學家認為其本身就不道德。

而還有一部分認為,為了金融秩序的穩定,應當進行管制,認為高昂的利息會嚴重影響國家的金融秩序,不利於經濟的發展,但是也認可其合法性,但是應當對利率和資金來源進行控制。



那麼法院一般對高利貸的案件如何判決?

第一種是法院會對已經歸還的利息進行核算,如果超過年利率百分之三十六的利息會折算為本金,判決的利息按照年利率百分二十四計算,所以起訴的時候一般訴訟請求都是按照24%起訴。

第二種是砍頭息,就是提前扣除本金作為利息的,法院會認定扣除的部分為本金,實際拿到多少錢就還多少,利息按照第一方式折算。

第三種是已經全額歸還,並支付了超過年百分之三十六的利息的,借款人起訴要求返還超過年利率百分之三十六的部分,法院會支持返還。

上述判決有一個前提,不是違法債務(如賭博欠錢寫的借條),不是高利轉貸,另外需要提醒,很多高利貸被追究刑事責任,是因為其催收款項的方式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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