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不顯示過路費被起訴,律師:侵犯消費者知情權

二三里資訊西安 發佈 2020-01-22T02:42:21+00:00

近日,江蘇南京一律師起訴了ETC。該律師稱,他於2019年10月給自己的車安裝了ETC,可是從2020年1月開始,每次通過收費站的時候不顯示通行費用的金額,也不顯示ETC帳戶上有多少餘額。該律師認為,ETC公司侵犯了他作為一名消費者的知情權。

近日,江蘇南京一律師起訴了ETC。該律師稱,他於2019年10月給自己的車安裝了ETC,可是從2020年1月開始,每次通過收費站的時候不顯示通行費用的金額,也不顯示ETC帳戶上有多少餘額。該律師認為,ETC公司侵犯了他作為一名消費者的知情權。

2020年1月16日,該律師向法院起訴ETC公司,請求法院判令ETC公司做出整改,使他每次通過收費站時能從電子顯示屏獲知具體收費信息。

對於ETC不顯示全程車費的問題,交通運輸部曾回應稱,新的聯網收費系統是一個離線系統,在ETC車道出口計算某車的全程通行費用時,需從沿途各個ETC門架系統中調用該車的通行計費記錄,加上系統的計算時間會大於車輛通過ETC車道的時間(270毫秒),「按照『通行優先』原則,ETC車輛『先通行、後扣費』,新收費系統是通過簡訊、APP查詢告知全程費用的,但在系統切換初期,兩種方式落實得都不太理想。」

為進一步提高收費透明度,交通運輸部正組織相關單位開發APP或小程序,「投入使用後,公眾可以直接輸入起止點、行駛路線,自行查詢出相應路費。」

他表示,目前,交通運輸部已經部署各地嚴格按照技術方案,及時落實簡訊推送和APP查詢工作,保障公眾及時獲知通行費額,「同時,我們也根據廣大車主對出口顯示費用的要求,研究制定了費用顯示的技術方案,下一步將加快推動相關工作,爭取儘快實施。」

該律師稱,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在接受商品或者服務的同時,應該要知悉商品你的有關信息,包括價格信息,應該在消費的同時要告知消費者,

ETC調整升級不能作為侵犯消費者權益的理由。

專家認為,雖然現在ETC電子屏不能顯示過路費金額,但通過帳單查詢等手段是可以獲取相關信息的,這也是保證車主的知情權,這屬於知情權基本保障和充分保障的差異問題。ETC升級也是為了方便更多的車主,相關部門也在著手完善,從長遠上看可以增加通行效率,因此在這個階段應該給一些包容。

對於這一問題,很多網友表示支持該律師的做法,甚至有網友稱如果這個律師打官司,可以出律師費。

網友表示,為了強制安裝ETC,5、6通道留一個人工通道,不管老百姓方便不方便堵的水泄不通也不得多開一個人工通道,以前ETC還顯示費用,現在就是想咋扣就咋扣,說好的優惠根本落不到實處,為什麼非要把一個不健全的系統強加給老百姓,能不能有計劃有安排的實行!還是因為老百姓人微言輕,不把群眾放心上的表現!

華商報記者 張成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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