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廣平捐獻魯迅版權,周海嬰打官司索要魯迅稿酬,是否合情合理?

夢裡蓬山路 發佈 2020-01-21T04:01:02+00:00

周海嬰從事無線電工作,在文學上一無建樹,比其父魯迅差遠了。周海嬰回答大致是這樣的,當年他是迫不得已,在那種局勢下不得不做的。

中國有句成語叫「虎父犬子」,還有成語「青出於藍勝於藍」、而魯迅先生在文章里用九斤老太的嘴說了一句話「一代不如一代」。民國時期很多文學家的後代都不如父輩有成就,比如說魯迅的兒子周海嬰。

周海嬰從事無線電工作,在文學上一無建樹,比其父魯迅差遠了。周海嬰只有一件事被世人津津樂道,就是捐出魯迅版權後又索要魯迅稿費。


魯迅的妻子名叫朱安,而周海嬰是許廣平所生。魯迅和許廣平沒有正式的婚姻關係,只是同居生子。許廣平沒有魯迅遺產的繼承權。魯迅遺產由朱安和周海嬰繼承。而朱安卻把自己應得的遺產給了周海嬰。

1936年,魯迅病故。朱安和許廣平都沒有改嫁。朱安在1947年病故,周海嬰成了魯迅遺產的唯一繼承人。

1949年後,魯迅被尊崇,許廣平也被尊稱為魯迅夫人。許廣平把魯迅著作的出版權上交給國家,此時周海嬰已經是一個20多歲的年輕人了,對母親的決定,他沒有反對。


於是國內出版社紛紛出版魯迅作品,連學生課本都選入了魯迅的很多作品。 1952年 4月,許廣平和周海嬰寫信給當時擔任人民文學出版社社長的馮雪峰,表示願將魯迅稿酬贈與給國家。

從1953年至1958年,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魯迅著作計稿酬34萬餘元,都以「魯迅稿酬」的名義存入銀行。

1958年2月,許廣平、周海嬰寫信表達了要將稿酬贈與國家的願望。人民文學出版社決定從1959年起停止為魯迅著作計算稿酬,此前所積款項,留下30萬元準備設置「魯迅文學基金」,其餘4萬餘元隨當年利潤上繳國庫。

1968年,許廣平病故。而在1981 年3月,周海嬰給人民文學出版社寫信:「請將歷年來魯迅書籍的版稅、稿 費予以結算。」

人民文學出版社非常驚異,當年周海嬰已經表示要稿費和版權捐獻給國家嗎?周海嬰回答大致是這樣的,當年他是迫不得已,在那種局勢下不得不做的。

周海嬰不同意設置「魯迅文學基 金」,並聲明對魯迅著作的稿酬「保留自己的支配權」。

人民文學出版社帳面上只能把積存的34萬元全部處理:4 萬元已上繳國庫,30萬元付給了周海嬰。可是周海嬰不同意,要求把已上繳國庫的4萬元歸還給他,還要計息,而且要繼續結算1958年以後的稿酬。

後來周海嬰就一直打官司,索要魯迅稿費,這已經成為他的最大事業。周海嬰先是把魯迅版權和稿費捐獻,然後又索要版權和稿費,這種做法對嗎?符合情理嗎?周海嬰是不是有不得已的苦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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