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說一,元朝真的有「四等人」嗎?

仁波切的奇幻漂流 發佈 2020-01-07T05:00:46+00:00

早前的歷史教材中,有過類似的敘述:(蒙古貴族統治者)將各族人分為四等,第一等地位最高,為蒙古人;第二類是色目人,包括回回人、畏吾兒人等,第三等為漢人,第四等為南人….

早前的歷史教材中,有過類似的敘述:

(蒙古貴族統治者)將各族人分為四等,第一等地位最高,為蒙古人;第二類是色目人,包括回回人、畏吾兒人等,第三等為漢人,第四等為南人….

於是乎,「元朝民族地位極不平等,蒙古人可以隨意欺壓漢人,人分四等是赤裸裸的種族歧視」已然成為了很多人的常識。

不過,在元朝殘存的官方制度文件中,至少到現在為止還未找到關於「四等人制」的記載。

「四等人制」真的存在過嗎?」帶著這個疑問,筆者查閱了一些資料,在這裡就跟大家聊聊。


所謂「四等人」,顧名思義即「將人劃分為四個等級」,跟印度的種姓制度類似。處在不同等級的人與人之間,幾乎不可能做到「等級躍遷」的。

但筆者要說的是,用「制」來形容元朝的人口政策,並不是十分準確。一言概之,等級感太「重」了。相比於用「四等人制」,或許用「四類人」來比喻更為恰當。

與其說是高低上下的區別,更確切地說是核心與邊緣的差別。

就像元末明初人葉子奇在《草木子》一書中批評過的那樣,「內北國而外中國,內北人而外南人」。

在出生於浙江龍泉的葉子奇看來,「北國」、「北人」處在元朝政權的核心位置,而占據大片面積的「中國」、「南人」的地位就尷尬了不少,處與被邊緣和忽視的位置。

不過可以肯定的是,元朝時「北人」的政治地位普遍要比「南人」高,各項優惠政策也相對偏向他們。

縱觀我國封建王朝的歷史,這種基於地域的「歧視」是一直存在的,中原王朝對處於邊塞的少數民族政權的歧視,也一點不少。

諸如「匈奴」、「犬戎」、「夷」、「蠻」等詞彙,都包含著一定的貶低意味。

只不過,處於邊塞地區的少數民族總體比重很小,所以對他們的歧視不太引人注意。

元朝政府重「北人」輕「南人」的政策,可以看做是基於自身利益的考量。但其少數民族政權的屬性,所帶來的地域偏見與歧視,引發的「反響」是極其劇烈的。

站在今天的角度看,「歧視」本身就是錯誤的,也是我們需要規避的。

同時,我們也要冷靜意識到,即便元朝的相關文獻中沒有直接提到「四等人制」,但跟其他封建王朝一樣,說元朝沒有歧視,也是不合理的。


這時候有人問了,「色目人」到底是誰?

日本學者船田善之認為,「色目」一詞在蒙古語中找不到對應詞彙;但事實上,如果仔細閱讀文獻,「色目」一詞還是有跡可循的。

在元朝,像皇帝下發的聖旨,以及向皇上匯報工作的奏摺,都是用蒙古語撰寫的。等到向漢族社會公布的時候,再將其翻譯成漢語。

說到翻譯,就不得不提到蒙漢雙語的語法差異。蒙古語是「主-賓-謂」的句式,而漢語的句式是「主-謂-賓」。

譬如「我吃飯」,是典型的「主-謂-賓」句式;但蒙古語中的「我吃飯(bii hool iden)」,直譯成漢語的話,就是「我飯吃」。

因此,元朝時期遺留下來通過漢語轉譯過來的資料,或多或少會存在蒙古語的句式特徵

在這種「蒙文直譯體」的漢文譯稿中,「色目」一詞多次出現。這說明,「色目」一詞絕不是憑空杜撰出來的,在蒙古文原稿中一定有一個對應的詞彙。

只不過絕大部分的蒙古文原稿已經遺失,因此「色目」一詞在蒙古語中究竟「怎麼說」,一直沒找到標準答案。

不過我在查閱資料的過程中,看到了這樣一個觀點,跟大家分享一下。

西北師範大學的胡小鵬老師,在其文章《元代「色目人」與二等人制》中認為:

元朝蒙古語中有「色目」這個詞,最早可能出現在《蒙古秘史》當中,即漢語音譯為「合里·亦兒堅」,還原後的讀音是qari irgen,翻譯過來就是「外人、其他人」。

伴隨著蒙古人的東征西討,必然會涉及被征服地區百姓的管理。

對於缺乏有效管理的蒙古人而言,最簡單的區分就是兩種:自己部落的人+其他部落的人。而「合里·亦兒堅」,就是這些「其他部落的人」,即所謂的「色目人」。

自己部落是統治核心,其他部落是外圍;「先歸順/投靠者」要比「後歸順/投靠者」更貼近統治核心。後來蒙古征服的人越來越多,色目人的範圍也不斷擴大,都後面連北方的漢人也被包含進去了。

關於「色目人」的具體分類,在元朝前期是比較模糊的。

忽必烈建立元朝,統治重心轉到了中原地區,被統治百分之九十幾的人都是漢人(北方人)。政府制定的政策,主要是針對漢人的;但在當時,元朝境內不光只有漢人,還有很多諸如畏吾兒、回回等,比漢人更早歸順元朝的其他少數民族。

於是,所有的少數民族就成了「色目人」,儘管都是「外圍」,但他們要比漢人更貼近統治中心。

從蒙古人角度來說,漢人和其他少數民族都是色目人;從漢人角度來說,不是漢人的都是色目人,蒙古人也「色目人之一」。

再往後,元朝勢力南下,征服了南宋,區別於「漢人」的「南人」出現了。

直到元朝中期,「四類人」的分類才逐漸清晰:當時開科舉,原則上每次錄取進士一百人,規定蒙古、色目、漢人、南人各占二十五人。

在元朝前期的文獻中,幾乎看不到類似的表述。

概括言之:

如果「蒙古人」和「色目人」並列,則「漢人」也是「色目人」;如果「色目人」和「漢人」並列,「色目人」里包含「蒙古人」....


「色目人」的地位,真的高於「漢人」和「南人」嗎?答案是肯定的。前面我們提到過,「先歸順/投靠者」要比「後歸順/投靠者」更貼近統治核心。

同處與邊塞地區的色目人,除了與元朝統治者接觸/交流的時間更長,更容易獲得信任以外;他們在中原地區沒有人脈和背景,用起來也比較可靠。

而「漢人」和「南人」,屬於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其忠誠難免受到懷疑。尤其是後被征服的「南人」,處在「歧視鏈」的最底端。

大體來說,色目人的待遇介於蒙古人和漢人之間,當然也不是任何時候都分那麼細。

比如人事方面的蔭補制度,官員做到一定級別,可以保送一名子弟進入官僚隊伍。這時候便有了「色目比漢兒人高一等定奪」的說法。

色目官員的子弟就是比相同級別的漢人官員子弟待遇高。


筆者認為,當時元朝政府的歧視,與其說是「民族歧視」,倒不如說更像是「地域歧視」。注意,任何形式的歧視,在今天看來都是不對的。

照過去的傳統,史料中更喜歡將其他地域族群的人稱之為「xx人」;像「xx族」或「xx民族」的說法,都是從國外翻譯過來的「日耳曼民族」「大和民族」等族群稱謂中借鑑而來。

這也算是筆者將「四類人」稱之為「地域歧視」的佐證之一。

實際上,元末明初士人的民族意識遠沒有想像的那麼強烈。因為「南人」的知識分子能夠參與政治,因此在元明之際居然出現了不少「南人」知識分子終生不仕甚至自殺殉國的怪相。

據桂棲鵬《元代進士在元末農民戰爭中的動向》統計,自至正十一年元末兵亂到至正二十八年元朝滅亡,有史可查的殉元進士竟有 42 人之多。

真正完整提出「四等人制」說法的人,是清朝屠寄編著的《蒙兀兒史記》

屠寄本人不通外文,所用資料大多靠朋友和兒子為之翻譯。這些資料多非原始史料而是出於後人著述,本身就有不少訛誤;而譯者又非元史專家,紕漏錯誤之處著實不少;再加上他缺乏科學的語言學修養,在非漢語名詞對音勘同上錯誤頗多,有不少考證不夠嚴謹,牽強武斷。

他在參考了部分日本史學家觀點的基礎上,第一次將元朝百姓分為蒙古、色目、漢人、南人四個等級,儘管沒有具體的史料來源,但還是成為了「蒙元四等人制」的源頭。

伴隨著清末民族主義思想的愈演愈烈,「四等人制」的觀點不但一直被廣泛引用,還很快進入了當時的歷史教科書。

如錢穆的《國史大綱》,就把「四等人制」放在元朝歷史部分的顯要位置。

現如今,對於「四等人制」這個概念的質疑和檢討越來越多,史學專家們也意識到了這一概念的歷史局限性。因此,在最新的初高中歷史教科書中,已經看不到了元代「四等人制」相關內容。

或許,這就是新時代史觀的進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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