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旦又出手了,再清退3名研究生

掌上考研 發佈 2020-01-07T06:15:30+00:00

復旦大學研究生院近日發布《2019-2020學年第一學期研究生退學決定公示(第二批)》(下稱《公示》),決定對學校3名研究生給予退學處理。2019年10月,復旦大學曾清退12名研究生,其中9名為留學生。

復旦大學研究生院近日發布《2019-2020學年第一學期研究生退學決定公示(第二批)》(下稱《公示》),決定對學校3名研究生給予退學處理。2019年10月,復旦大學曾清退12名研究生,其中9名為留學生。

《公示》顯示,被清退的三名研究生分別來自廣播電視學專業、政治學理論專業和全科醫學專業,其中有一名為留學生。被清退理由分別是「無正當理由欠繳學費」「逾期不註冊」和「保留學籍期限屆滿逾期未復學」。

《公告》稱,根據《復旦大學學籍管理規定》第四十一條、《復旦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規定,2019年12月20日經校長辦公會議審議,決定對上述情況研究生予以退學處理。公示期60天,自北京時間2019年12月31日起至2020年2月29日止,公示期滿視為送達本人。退學決定自送達之日起生效。

根據《復旦大學學籍管理規定》第五十條、《復旦大學學生申訴處理條例》第十四條,學生對本處理決定不服,應當在處理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遞交申訴申請書,並提供處理決定書的副本。

近一年來,全國高校的「清退潮」引發關注。2019年2月,教育部就研究生考試招生和培養管理工作印發通知,要求狠抓學位論文和學位授予管理,對不適合繼續攻讀學位的研究生要及早分流,加大分流力度。2019年10月,教育部印發《關於深化本科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意見》,明確提出要嚴把考試和畢業出口關,堅決取消畢業前補考等「清考」行為。同時,嚴肅處理各類畢業設計(論文)學術中的不端行為,嚴格畢業要求,嚴把學位授予關,健全人才培養質量過程監管制度。

2019年6月4日,清華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發布公告,對兩位博士生因違反《清華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擬予以其退學處理。通告稱,根據《清華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未請假或者請假未獲批准,連續兩周及以上未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研究活動的,或逾期兩周未註冊的,擬予以其退學處理。

2019年11月28日,延邊大學發布「研究生退學決定公告」,宣布對136名研究生予以退學處理,其中,博士14名,碩士122名。被退學學生系「存在學習年限屆滿未畢業或結業的情況」。 在學校公布的清退名單中,記者注意到,有一位人文社會科學學院的博士生,2005年入學,入學近15年仍沒畢業。

2019年11月29日,武漢大學國際教育學院亦發布公告,宣布根據《武漢大學國際學生(本科)學籍管理辦法(修訂)》和《武漢大學國際學生(研究生)退學與取消學籍管理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決定對超過學校規定期限未註冊,且未履行註冊手續,未經請假不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的92名國際學生予以退學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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