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歲女子乳腺癌切除右胸,丈夫拿出100000元保單,保險公司:不賠

多保魚講財經保險 發佈 2020-01-07T06:43:45+00:00

人們常常說「明天和意外不知道誰會先來」,近幾年,隨著各種大病眾籌出現的越來越多,大家對於健康也越來越重視,現在不少家庭就通過保險來抵禦風險。一般來說,重疾或防癌保險就是用來保大病的,可最近看到一則消息,杭州一女子確診了乳腺癌,保險公司卻拒賠了,到底怎麼回事呢?

人們常常說「明天和意外不知道誰會先來」,近幾年,隨著各種大病眾籌出現的越來越多,大家對於健康也越來越重視,現在不少家庭就通過保險來抵禦風險。

一般來說,重疾或防癌保險就是用來保大病的,可最近看到一則消息,杭州一女子確診了乳腺癌,保險公司卻拒賠了,到底怎麼回事呢?

01、案例詳情

2018年初,杭州的王女士經人介紹在保險公司購買了一份女性健康防癌險,其中乳腺癌保障10萬,其他婦科癌8萬,女性生殖系統惡性腫瘤住院津貼100元/天,保費為385元,保險期限為1年」。原本是想買一份安心,以防萬一,沒想到不幸發生了。

2018年9月,王女士體檢查出身體異常,隨後經過深入檢查,病理報告確診為(右乳)乳腺中級別導管內癌,醫生建議儘快安排手術切除治療。

隨後,王女士家人拿著之前的保單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結果幾天後得到的回覆是拒絕理賠,理由是王女士患的癌不在保障範圍。

王女士對此無法認同:明明買的是防癌險,得了癌症,為什麼這份保險不能理賠?

02、案例分析

原來,保險公司在查看王女士提交的病歷和報告時發現,王女士確診所患的是「原位癌」,而在保險合同的投保頁面中明確保險責任範圍 「乳腺癌不包括原位癌」。所以,不能向王女士進行保險金的理賠。

而法院審理認為,保險公司以原位癌不屬於其承保範圍為由拒絕賠償,但在投保時並未對王女士對於何為原位癌,以及相關免責條款進行解釋與說明。

最終,法院判決保險公司支付保險金10萬元和相應住院津貼。

03、保魚總結

購買保險就是為了不幸發生意外或疾病時,能夠通過保險轉移風險,給家人留下一份保障。近幾年癌症一直占據保險賠付的前三,但是依然有不少人因為誤解,出現理賠糾紛。實際上,理賠並不難,只是大家沒怎麼了解過,不懂才容易出錯。

對此,我特別請教了幾位業內專家,整理了幾點保險知識和理賠建議分享給大家:

1、保險理賠的依據?

保險理賠的依據,就是保險合同的條款。我們只要注意兩點。一看出險符不符合合同條款,二看提出的證明材料有沒有問題。保險不是想不賠就不賠的,因為保險合同是格式條款,現在保什麼不保什麼都必須寫清楚。比如案例中,關於「原位癌」的說明就沒有對王女士解釋和提醒,這就是保險公司的責任,免責也就無效。

2、保險生效的時間?

保險的生效日期會在投保的保險合同中寫明,對於意外險來說,約定了次日生效還是簽完後合同即時生效,還是需要注意的。而對於重疾險,需要注意的是「等待期」,保險公司為了防止帶病投保,所以只有過了等待期出險重疾,重疾險才會理賠。

3、別再問有沒有什麼好產品推薦?

很多人想買保險,習慣會像買商品一樣問「有沒有什麼好產品推薦」,但其實這樣問不對。

要知道全國幾十家保險公司,每年上百款產品,即使你身體有些問題也能找到適合自己能買的,但是業務員介紹時賣的永遠都是那三四款熱門,你的身體和情況不一定就適合,這樣買了就是吃虧。我們真正需要的是適合你身體和經濟情況的保險。

其實,保險買對了,一種就夠!但買錯了,就是一堆廢紙!那麼,我們如何讓一張保單,成為家庭最堅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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