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首例AI發明的專利申請被拒!歐洲專利局:發明家必須是人

南方都市報 發佈 2020-01-07T08:05:25+00:00

南都訊 記者陳志芳 近日,歐洲專利局(EPO)拒絕了全球首例AI作為發明家的專利申請,理由是:申請專利的發明家必須是人。這名AI發明家叫做「達布斯」(Dabus),是美國密蘇里州的AI專家史蒂芬·泰勒(Stephen Thaler)創造的。

南都訊 記者陳志芳 近日,歐洲專利局(EPO)拒絕了全球首例AI作為發明家的專利申請,理由是:申請專利的發明家必須是人。

這名AI發明家叫做「達布斯」(Dabus),是美國密蘇里州的AI專家史蒂芬·泰勒(Stephen Thaler)創造的。據介紹,達布斯通過人工神經系統來模仿人腦的創作過程,先分析文字和圖像等海量信息,再將信息轉化為想法。

去年7月,由英國薩里大學(University of Surrey)教授瑞安·雅培(Ryan Abbott)領導的團隊,替達布斯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歐洲專利局和英國知識產權局提交了專利申請。在遞交的專利設計中,一個是可改變形狀的食品容器,另一個是在緊急情況下能引起注意的手電筒系統(又稱「神經火焰」)。

目前,美國專利商標局的審核還沒有結果,但英國知識產權局和歐洲專利局已經拒絕了申請。根據《1977年英國專利法》《歐洲專利公約》,專利的發明者僅限於「自然人」。

去年10月,英國知識產權局更新了其《申請手續手冊》(Formalities Manual),增加了不接受AI發明者的規定,認為其不能作為法律所要求的「人類」。

歐洲專利局也在去年發布了一份有關AI的報告。報告認為,當前歐洲法律框架能夠解決涉及AI發明的問題,無論機器有多麼智能,都應被視為「工具」。

報告作者、倫敦皇后瑪麗大學的博士諾姆·謝姆托夫(Noam Shemtov)接受外媒採訪時稱,人工智慧尚未發展到需要修改持續了至少半個世紀的法律。「如果我們邁入了掌握綜合知識和認知計算能力的AI系統時代,我們將不得不重新考慮我們與技術的關係」,他說。

對此,雅培接受外媒採訪時稱,應承認AI是發明者,(對以往專利法律制度的)變革能激發全球人工智慧領域的創新,「當意識到一台機器在創作過程中的價值,這台機器無疑將更有價值」。其帶領的專家團隊也辯稱,不承認AI是發明者還可能會讓申請人掩蓋AI對發明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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