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記取出?男子攜上千毫升汽油進站上車被查獲

貴州交通廣播 發佈 2020-01-07T08:50:14+00:00

日前,一男子將一隻裝有汽油的飲料瓶放在背包里,意圖進站上車,被貴陽鐵路公安處凱里車站派出所執勤民警當場查獲。1月3日下午15點許,在凱里火車站進站口,安檢員通過安檢儀發現一名旅客的背包內裝有一瓶可疑液體,經開包檢查,確認該液體為易燃物汽油。民警隨即將該旅客帶至派出所做進一步調查。

日前,一男子將一隻裝有汽油的飲料瓶放在背包里,意圖進站上車,被貴陽鐵路公安處凱里車站派出所執勤民警當場查獲。

1月3日下午15點許,在凱里火車站進站口,安檢員通過安檢儀發現一名旅客的背包內裝有一瓶可疑液體,經開包檢查,確認該液體為易燃物汽油。民警隨即將該旅客帶至派出所做進一步調查。


在派出所,經民警稱量,飲料瓶里裝有汽油共計1150毫升。經查證得知,該男子龍某,今年36歲,是貴州三穗縣人,目前為貴陽某汽車4S店員工,負責運送新汽車業務。據他自稱,他知道乘坐火車不能攜帶汽油,飲料瓶中裝的也確實是給汽車用的備用汽油。當天下午他將汽車送交客戶後,急於從凱里乘坐K203次列車回貴陽,忘記把裝有汽油的飲料瓶從背包里拿出來了。


目前,鐵路警方根據我國《消防法》第六十二條第二項和《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第十一條相關規定,龍某因涉嫌攜帶易燃物品進入公共場所,被依法給予行政拘留處罰。

鐵路警方提醒廣大旅客朋友,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切勿攜帶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違禁品危險品進站乘車,以防給旅途帶來不便,甚至受到法律制裁。


本台記者:俊江 \ 通訊員:郭紅 吳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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