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罰單」來了!違規發布誤導信息 2家保險公司5人被罰 投保送小禮品也要注意了

金融界 發佈 2020-01-08T12:37:23+00:00

微信朋友圈裡發的信息也將作為「呈堂證供」,成為監管認定銷售宣傳是否合規的依據。

微信朋友圈裡發的信息也將作為「呈堂證供」,成為監管認定銷售宣傳是否合規的依據。

1月6日,湖北銀保監局公布多個「源自朋友圈不合規」的罰單,涉及多位業務人員,均為在朋友圈發布信息不合規,包括多種情形:將不同保險公司保險產品進行片面對比,欺騙投保人;承諾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利益的問題,比如某業務員稱,「在2月15日前投保的盆友,送香港周大福(港股01929)掛飾」。

湖北銀保監局對5位相關業務人員處以警告、罰款在2000到5000元不等的處罰。

公開信息顯示,此前已有雲南銀保監局開出過這類罰單,顯示保險業務員因微信朋友圈發布誤導信息而被罰的案例正逐漸增多,這也給保險銷售人員在微信朋友圈等自媒體平台宣傳保險產品發出了警示。正如保險監管部門一再強調的,保險銷售宣傳要增強合規意識。

常見違規行為:片面比較產品、炒停售

1月6日,湖北銀保監局公布了多張罰單,其中5張與微信朋友圈不當銷售行為有關,兩家壽險公司湖北分支機構的5位業務人員均收到警告及罰款處罰,罰金在2000元到5000元不等。

這5位業務人員的違規行為,均包括「欺騙投保人」一項,具體表現行為有所不同。

某銀行系壽險公司湖北分公司理財經理李某某被警告並被罰款3000元。他的違規行為之一是,將不同保險公司保險產品進行片面對比欺騙投保人。湖北銀保監局罰單顯示,當事人李某某分別在2018年1月10日、2018年3月30日微信朋友圈中發布2條信息:

1.「定期小廣告-重疾險。業內性價比最高的重大疾病保障,同樣的保額更低的保費,更廣的重疾覆蓋面,我們的賠付不是一次就終止而是賠6次,分別是3次重疾和3次輕症,重疾輕症雙豁免!我們還有『如意』增值服務!一個家庭最先投保的一定是重疾,而且家庭支柱一定要最先投保,而不是先幫孩子投保,自己有了保障,才能為孩子撐起一個強有力的保護傘!越早買越好,因為隨著年齡的增加,風險會逐步變高。」

2.「介於身邊太多盆友購買了某安的『平安福』和『少兒平安福』,我覺得非常有必要來黑一波,如果想節省一半的錢買更全面的保障請私信我」。

湖北分公司業務發展經理方某也因此種違規行為被警告並被罰款2000元。湖北銀保監局罰單顯示,方某在2017年8月20日的微信朋友圈中發布相關信息,存在將本公司保險產品與其他公司保險產品進行片面對比欺騙投保人的問題。

第二種「欺騙投保人」表現是,以理財產品的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產品。上述銀行系壽險公司湖北分公司業務發展經理周某某在微信朋友圈中發布信息:「鑫豐瑞。非常好的理財產品,重磅上市。」經查,鑫豐瑞為保險公司的保險產品,而非銀行的理財產品。湖北銀保監局對周某某處以警告並罰款2000元。

第三種「欺騙投保人」的行為是,使用「存」「利息」等字眼宣傳介紹保險產品並作收益類比、誇大保險產品收益、以贈送保險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產品但實際並未贈送等。如,另一家壽險公司長陽支公司業務員田某某於2019年2月11日在朋友圈發布「一位母親聽了《百萬寶貝》之後,果斷給孩子投保了,她算了一筆帳:每年10000,10年一共存100000,平平安安30年後拿到150000,除去本金,還有利息50000。換句話說,每年存10000,利息1666元。額外還送100萬保額的大病保險,60萬的輕症保險,160種疾病,賠付4次,給孩子滿滿的愛!為愛點讚,畢竟保100萬,比掙100萬容易」的信息。田某某被警告並被罰款5000元。

第四種「欺騙投保人」的行為是炒停售,以不真實的停售信息欺騙投保人。上述壽險公司隨州中心支公司營業部經理方某於2018年8月31日在微信朋友圈發布信息稱「**盛世返還高、拿錢快、快活好養老,司慶獻禮,僅售十天,今天不搶,更待何時」。湖北銀保監局表示,經查,當事人方某在微信朋友圈發布的**盛世僅售十天的信息不真實,存在以不真實信息欺騙投保人的問題,對方某處以警告並被罰款3000元。

誤導方式分三類

銀保監會2019年1月發布的《關於防範利用自媒體平台誤導宣傳的風險提示》顯示,保險銷售人員通過自媒體平台慣用的誤導方式主要有三類:

一是飢餓營銷類:宣傳保險產品即將停售或限時銷售,如使用「秒殺」「全國瘋搶」「限時限量」等用語。

二是誇大收益類:混淆保險產品和其他固定收益類理財產品,如發布「保本保息」「保本高收益」「複利滾存」等。

三是曲解條款類:故意曲解政策或產品條款,如宣稱「過往病史不用申報」「得了病也能買」「什麼都能保」等。

「投保送小禮品」也違規

本次湖北銀保監局公布的罰單中,受罰人存在的違規行為還有「承諾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

上述銀行系壽險公司湖北分公司理財經理李某某2018年1月17日在微信朋友圈中發布信息:「小廣告-****御如意重大疾病保障。88種重疾、33種輕症,雙豁免,重疾3次賠付、輕症3次賠付,還有額外增值服務,保費低於業內平均水平。凡2月15日前投保的盆友,送香港周大福掛飾,可以掛在車裡或者包上,招財貓添好彩,我只有幾個哈!歡迎諮詢!擾屏見諒!」。

湖北銀保監局稱,該信息存在承諾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利益的問題。

銷售應增強合規意識

銀保監會已多次發布有關營銷人員在微信朋友圈等自媒體平台誤導宣傳的風險提示,提醒消費者提高風險意識,並要求保險銷售增強合規意識。

銀保監會強調,銷售人員要增強合規意識。部分保險營銷員編造不實信息的行為屬於銷售誤導,嚴重損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各保險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要求,加強從業人員合規教育和職業道德培訓。

銀保監會最新制定的《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監管辦法(徵求意見稿)》規定,從業人員發布的網際網路保險營銷宣傳內容,應由所屬保險機構統一製作。

本文源自券商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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